《來自天國的禮物4》慷慨的財主:上帝的祝福與責任
檢舉
◎呂一中(中原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經文:馬太福音十九章16-26節
在馬太福音,有一個少年人向耶穌求問永生的事,起初耶穌要他遵守誡命「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經文:馬太福音十九章16-26節
在馬太福音,有一個少年人向耶穌求問永生的事,起初耶穌要他遵守誡命「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少年人說這一切他都遵守了,那還缺少甚麼呢?這時耶穌要他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結果少年人聽見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接著耶穌對門徒強調,財主進天國是難的。甚至進一步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財主須擔起供應之責
在天國的論述當中,這段經文經常引起討論,其中之一就是「駱駝」這個字眼是不是記載錯了?另一個討論的重點是財主進天國是難的嗎?
「駱駝」這個字眼是不是經文抄寫時寫錯了一個字母,將kamelos抄寫成kamilos,曾經吸引不少人討論。但在發現猶太文獻他勒目也出現這樣的詞句:「金棗樹或大象穿過針眼」之後,聖經原文「駱駝」這個字眼的爭議就少了許多。
此外,當耶穌提到財主進天國是難的,難道這表示耶穌仇恨財富?其實耶穌沒有仇富,只是就猶太人觀點,財富常常代表上帝賜下的祝福。但在這個祝福裡面,也蘊含了財主的責任,那就是財主必須擔負起供應飯食的責任。
「食物供應者」這個角色從何而來?在伊甸園當中上帝供應食物。當伊甸園消失之後,上帝子民的食物管理和分配,最美好的例證,分別由以撒和約瑟實現出來;其中約瑟管理食物,使得當時埃及和鄰近區域的居民都得到照顧並度過饑荒。
飢荒中上帝眷顧以撒
關於以撒的事蹟,記載並不多,世人注意以撒的事蹟,大多聚焦在如何娶利百加,要不就是年老時老眼昏花被兒子和老婆欺騙。總之,在創世記各族長當中,以撒扮演的似乎只是個陪襯的角色,其他的族長就像紅花一般,而他就像個綠葉。
在歷數其他族長的信心事蹟的時候,我們對以撒的印象其實很不公平。創世記的族長們在面對「饑荒」時,他們都面臨是否進入埃及的選擇,上帝對於族長們是否該進入埃及也都有不同的安排。
這其中,上帝親自顯現阻擋了以撒,他也聽從上帝勸阻沒進埃及,後來上帝大大地賜福他:「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創世記廿六章12-13節)
雖然被嫉妒者阻擋,這段耕種的歷史很快就結束了,但在接著畜牧的鑿井過程,上帝仍然眷顧著以撒。因此以撒是列祖中,唯一一位在應許之地依靠上帝的恩典,靠著耕種和畜牧得以度過饑荒的族長,他不僅讓自己飽足,也讓他的家族和僕人都得以溫飽。以撒的經歷,其實也說明了上帝對族長們的應許,不是一張空頭支票,而是可以完全實現的應許。
約瑟實踐上帝管理心意
雅各所愛的兒子約瑟有解夢的恩賜,但若細數「夢」對他的影響,無論是自己作的夢或者是替他人解夢,則是禍福都有。他的第一個夢竟然是日月星辰都向他下拜,這個夢得罪了十個哥哥,所以他的哥哥就想要陷害他。某一次,父親要約瑟去哥哥那裡,但約瑟卻被哥哥陷害賣給奴隸販子,只是他的父親受矇騙,一直以為他是被野獸吃了。
約瑟在一連串不幸的遭遇之後,卻在替法老解夢之後,被法老指派管理埃及全地,特別是糧食的管理。約瑟擁有智慧,知道他最重要的任務就是生產糧食,因此縱使埃及百姓必須以田地換取糧食的時候,他讓這些百姓仍然有權利種田,這樣食物生產就不中斷。約瑟最終達成任務,讓埃及地、他的家族,附近區域的百姓,都得到糧食,約瑟實踐出上帝心意中食物管理者的角色。
然而主耶穌提到「財主進天國是難的」,在以色列歷史有例可循,最大的警戒例子出於路得記。在舊約路得記中,猶大的伯利恆以利米勒在饑荒時帶著妻兒拿俄米、瑪倫、基連,往摩押地去寄居。
以利米勒躲避責任遭懲
以利米勒原是該城的大富翁,在塔木德的記載中,以利米勒有教養,受人尊重,並且家財豐裕,但是竟然不負責任,遠離家鄉和同胞。到了摩押地之後,以利米勒、瑪倫、基連都死了,只剩下拿俄米和半路進家門的媳婦路得回來。
塔木德在檢討這件事的時候,提到一旦發生饑荒,按照以利米勒的財力,就足以供應當時全城十年的糧食,是當時城中的財主之一。但是這樣的人卻躲避他應負的責任,被耶和華懲罰,最後死在異鄉。(註1)
日後,拿俄米帶著媳婦路得返鄉之後,面對其他婦人的關心,拿俄米只能自嘲:「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路得記一章20-21節)
「滿滿地出去,空空地回來」說明拿俄米原來家境富裕,他們離開時帶走他們的所有財產,但是卻落得一無所有,回來時變成乞丐。拿俄米知道她的處境是來自耶和華的降禍。這時拿俄米的希望,就是有親族願意承擔責任,買贖並重建丈夫以利米勒的產業,但她自己不敢開口,只能叫媳婦路得向她的親族波阿斯提出請求。
以利米勒的眷屬在其他有責任的富翁照顧之下,後來總算度過難關,但是拿俄米想要重建以利米勒的家業,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家族的至近親屬不願意買贖重建以利米勒的產業,反而才是合理的舉動,畢竟以利米勒傷了同胞的心,他的結局也是出自耶和華的懲罰。
但就在至近的親屬放棄買贖之後,波阿斯娶了路得,接著也買贖並重建以利米勒的家業。就在這件原先不蒙上帝喜悅的事件上,展開了新局,救贖主就產生在這個家族之中。
(註1:陳文紀,《燃亮傳統:路得記的猶太釋經和教父釋經傳統》,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13,頁196-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