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9 基督教論壇報 / 新聞時事

【走過2019—安寧療護vs.安樂死】邱仲峯談安樂死 釐清絕症會痛到死的誤解

檢舉
基督教論壇報 李容珍 追蹤
邱仲峯醫師(李容珍/攝影)
【記者李容珍台北報導】2019年一月6日起施行「病人自主權利」法,讓安樂死合法化爭議再起,尤其遇上選舉,不少政黨參選人主張安樂死合法。當我們再思「安寧療護vs.安樂死」之間的差別,以及如何正確看此爭議時,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台北癌症中心院長、質子中心召集人邱仲峯醫師說,安樂死爭議的關鍵是,沒有人會「痛到死亡」,這對專業醫護人員而言是「不可能的事」。另外,「人權是否包括有權決定結束自己的生命?」、「每個人可以自決死亡嗎?」

邱醫師受訪表示,會主張安樂死合法化的人,多半因看到病人罹患無可治癒的疾病,承受極大痛苦而過世;但這對安寧療護的專業其實有很大誤解,也對安寧療護不了解。事實上,任何人都可以達到無痛的境界而離世,因為在安寧病房有一道「臨終鎮靜」手續,經患者同意上麻藥後,在沒有知覺、睡夢中自然離世。

臨終鎮靜 讓患者自然離世

另外,贊成安樂死的人,主張死亡自決權,但若人權也包括「結束自己的生命」,就代表自殺也被允許合法,這問題自然不用再討論;若能自決死亡,也不一定是末期患者,甚至是失戀、被倒債……等都有自決死亡權利嗎?但是,目前人權並沒有允許每個人可以結束自己的生命,即便病人也不行,何況安樂死不是自己結束生命,而是另外找人幫忙結束生命,而對方卻是「保護患者的自決人權」,實屬不合理。

他提到,過去「臨終鎮靜」是死亡前一天才能執行,現在已可以在死亡前兩天、三天執行。所以很多人為免患者「痛苦不堪到過世」為理由而力推安樂死,是對安寧的精神和專業技術不了解。

邱醫師也說,很多人不認識安寧療護,包括法律、政治界,甚至醫學界都不認識,顯見過去推廣30年的安寧醫療「仍不夠落地」。至於未來是否要更多推廣?他認為,專家講再多,社會大眾仍不見得聽進去,何況有些人誤解而提出負面的意見。若是由一般名人或具有影響力的人現身說法,會讓人比較清楚。如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臨終前面對死亡的態度,離世前在醫師和律師見證下簽了一份指示,內容是若他必須靠插管才能進食,而且不太可能復原或再次自行走動,那醫師就得為他拔管,讓他能儘速離世。這也讓全新加坡的人,對於安寧療護有更多認識。

邱醫師表示,台灣醫療已非常先進,今年施行的「病人自主權利」法,讓人在健康時就可以決定當病危時是否要施行急救、放鼻胃管和尿管等醫療措施,成為亞洲第一個完成自然死法案及病人自主權利立法之國家。

自然死和加工提早結束生命不同

一般人對「自然死」(安寧緩和醫療)和「安樂死」名詞的概念常混淆不清,然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所提到的「自然死」觀念,與免除病人痛苦,以加工的方式提早結束病人生命的「安樂死」是完全不同。邱醫師也說明「臨終鎮靜」是讓患者麻醉,「無痛」自然走到離世;「安樂死」是用毒藥,馬上讓對方死去。其實很多人離世前不願意做「臨終鎮靜」,是因為他們仍希望死前能緊握家人的手。

衛福部癌症防治組也提到,從尊重病人的角度來看,病人有知的權利,亦有被尊重選擇醫療的方式;醫生更要提供病人正確的資訊,使病人有機會理解可為自己的生命做什麼選擇。期望未來能持續提升安寧利用情形,使民眾皆能得到完整的身、心、靈之關懷與醫療,減輕末期的身體疼痛及心理壓力,安詳走完人生最後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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