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3 基督教論壇報 / 新聞時事

防疫照顧假請不請很兩難? 人資主管建議這樣因應突如其來狀況

檢舉
基督教論壇報 梁敬彥 追蹤
因為武漢肺炎防疫需要,高中職以下學校宣佈寒假延後至二月25日,家有12歲以下孩子的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本報資料照片)
【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 為防止武漢肺炎疫情經由「群聚感染」擴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後至二月25日開學。勞動部則宣布,在二月11日至24日延後開學的期間,有照顧家中12歲以下子女需求的父母,其中一人按《傳染病防治法》的規範,依法得請「防疫照顧假」,且雇主「應予准假、不得拒絕」。但職場受薪階層,特別是非主管職的基層勞工,卻普遍藉由媒體及網路社群反應:「誰敢請防疫照顧假啊?」的心聲,如何不引起勞資對立?值得省思。

勞動部公告家有12歲以下孩子的父母 可請兩週防疫照顧假(圖/勞動部提供)

勞動部公告家有12歲以下孩子的父母 可請兩週防疫照顧假(圖/勞動部提供)



寒假突然延後  防疫照顧假引發爭議 

「寒假延後兩週開學,以及家有12歲以下子女的父母可請防疫照顧假,對於家長及雇主來說,都是突如其來的狀況,勞雇雙方都需要站在對方的角度更多的傾聽和溝通,以對話代替對立!」曾在雲朗觀光集團擔任人資總監以及多家企業擔任人資管理與部門主管的八方整合社會企業創辦人朱建平受訪時表示,從法理的層面,「防疫照顧假」是依照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家庭照顧假」的精神設計的,並非「憑空出現」。至於外界質疑身為勞工的家長如何「證明」家中有12歲以下孩子,且夫妻「只有1人請假」?朱建平表示,這需要勞資雙方的互信。

朱建平從人資主管的角度提出防疫照顧假勞資雙贏的建言(朱建平提供)

朱建平從人資主管的角度提出防疫照顧假勞資雙贏的建言(朱建平提供)



朱建平說,在勞動部對外界提出的勞動照顧假說帖中,白紙黑字寫著:「這是為防疫應變處置的特別措施,所以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之處份」,以及防疫非常時期,勞動部希望各企業人資單位能對要請假的員工「多一份體諒」,接受不拘形式的證明,像是戶口名簿及學生證等皆可。

「站在企業人資主管的角度,從人事資料就可以看得出自家員工家中有沒有12歲以下的孩子了,何須證明?」朱建平直言,在職場人資管理的實務面上,「依規定請假本就是勞工的權利,但在工作的職分上,善盡事先告知及相關安排(如請假期間的相關職務代理)的責任則是必要的義務!」這是在政府勞動法令規範之外最基本的「尊重」。

像現在距離二月11日至24日這段勞工「得」請防疫照顧假的期間還有一週的時間,朱建平建議企業、教會與福音機構的人事主管,可以主動詢問及調查企業以及組織裏「符合請假資格」的員工,屆時有無請防疫照顧假的需求?要請幾天?企業能夠提供的協助是什麼?而受雇的員工也要善盡告知的義務,提早向企業及組織提出休假時間並做好工作安排,盡量降低對公司和其他同仁的困擾,也不該在請假的前一天才「臨時」告知人資部門,且拿著勞動部的法令要雇主「不得不准假」,這其實並不是一個職場受雇者應有的敬業以及負責任的態度。

他舉例,萬事起頭難,像過去育嬰假剛上路的時候,特別是有育嬰需求的職場女性也同樣發出過「誰敢請啊?」的疑問,但現在不但愈來愈多的女性在請完育嬰假後重回職場,很多爸爸也請育嬰假分擔太太的辛勞,這都象徵台灣的勞動條件及保障逐漸邁向成熟。

關於外界對防疫照顧假的相關疑問 勞動部在官網提出防疫照顧假Q&A 為大家釋疑

Q1:基於防疫的必要措施,中小學配合指揮中心延後開學之決策,勞工權益可以請什麼假?

A:
1.基於防疫需要,中小學延後開學,勞工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之需求,得請「防疫照顧假」。
2.因為這是為防疫應變處置之特別措施,所以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Q2:如果雇主不給假,如何處理?
A:
1.勞工配合防疫照顧需求而未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之處分。
2.雇主如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處罰金額都是2萬元至100萬元。

Q3:防疫照顧假是公假?還是家庭照顧假?
A:
1、「防疫照顧假」係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但此一特別措施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希望勞雇雙方要共體時艱,共同為防疫而努力。
2、此一特別措施是因應中小學延後兩星期開學的配套,使有12歲以下子女之受僱家長有多一個請假的選項,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併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

Q4:中小學都配合指揮中心延後開學,只有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嗎?國、高中家長可以請什麼假?
A:
有鑑於 12歲以下之學童不宜獨自留於家中,特訂定「防疫照顧假」提供有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多一個選擇。國、高中家長如有照顧需求,仍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或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全台高中職以下學校寒假延後兩週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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