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3 基督教論壇報 / 靈修禱告

苦難成甘甜── 一群有苦難故事的平凡人 傷痕如何被修復?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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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 in Boaz's Field", by Julius Schnorr von Carolsfeld,1828

◎加百列

經文:路得記一到四章

住在彩虹村的每一個人都很平凡,也都背負著屬於自己的苦難故事。即將展開習醫生涯、年輕的真空醫師,因為罹患漸凍人症,無法繼續在東京大醫院任職。外科醫師淺黃朔,在來到彩虹村之前,經歷了刻骨銘心的喪妻之痛。極其疼愛孩子的霧谷夫婦,早就被宣判終生無法生育……。

日劇《虹色病歷簿》於去年在朝日電視台播出,講述紅野真空醫師罹患重症,被任職的醫院辭退;走投無路的她,謊報自己的健康狀況,取得彩虹村駐村醫師的工作機會。

不論什麼原因來到彩虹村,這群有著苦難故事的平凡人,即使妻子沒有復生,疾病病情加劇,苦難的人生仍舊必須走下去。然而村民之間彼此扶持,每個人心中的傷痕逐漸被修復,苦難被翻轉。《虹色病歷簿》裡的故事,就如同廿一世紀的路得記。

“Ruth swearing her allegiance to Naomi” , by Jan Victors, 1653

異邦尋出路卻遭更大苦難
路得記一章1節,始於大時代的苦難:「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一家之主以利米勒帶著家人前往異鄉找出路,然而落腳外邦摩押十年,更大的苦難迎接這個家庭,男人們一一離世。

主角之一的拿俄米這麼註記自己的苦難──「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拿俄米與捨不得她孤身返鄉的媳婦路得,此時面對更大的苦難與未知。對未來無計可施,抱著走一步、算一步的心態,兩人啟程回到家鄉伯利恆。

迎接拿俄米與路得的伯利恆城,除了議論紛紛的女性友人們,還有豐收的大麥田。「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一章22節)

對於現代基督徒而言,路得記的人物有何信仰典範,是我們可以效法的?上帝的作為,在這些平凡人物中,又如何揮灑?

遺落的恩典使絕望有轉機
身為新移民的路得,尚須克服語言及風俗民情;然而出於體貼,她沒有讓熟悉環境的婆婆出門,決定一人扛起家計:「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二章2節)

也許曾耳聞婆婆口中、猶太律法對寄居者與窮人的刻意恩典,路得燃起一絲盼望。「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未記廿三章22節)

猶太律法的確允許窮人與寄居者,撿拾麥田的角落或遺落在地上的麥穗,然而路得的理解似乎有所誤差:「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路得詮釋這段律法的些微差異,必定引來猶太人不友善的對待。

面對路得唐突的要求,僕人必須等待主人波阿斯到來,方能請示。「她說:『請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裡坐一會兒,常在這裡。」(二章7節)。

“Romantic Landscape (The Meeting of Ruth and Boaz)”, by Károly Markó , 1859

接待卑微者便是服事神
沒想到「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二章1節)原來路得對婆婆的善行,在伯利恆城已傳揚開來。

彷彿覺察到外國人路得的窘況,也體會異鄉人對希伯來語言認知上的不精準,波阿斯准許她唐突的請求,更進一步囑咐僕人,無需指正路得對拾取麥穗律法的誤解,並且在工作期間給予包容與便利;刻意遺落麥穗,使路得拾取得更多。「波阿斯吩咐僕人說:『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麥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並要從捆裡抽出些來,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嚇她。』」(15-16節)

波阿斯的所作所為,超過了猶太律法的基本要求。律法不再是冷冰冰的條款,而是帶給匱乏者無比溫暖。他所展現的正是耶穌關於神國倫理的教訓:接待世上卑微的人,便是服事上帝。

主動的救贖使苦難被翻轉
隨著大麥豐收季結束,檢拾麥穗的工作即將告一段落。路得仍須扛起家計;成為波阿斯家中的使女,無疑是繼大麥田移工之後,另一個不錯的機會。

拿俄米對路得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三章1-2節)婆婆的吩咐要路得衣裝正式,但為求職而非求婚。若論及婚嫁,拿俄米知道,波阿斯並非最近的親屬。

然而當晚,路得竟是求婚而非求職?伯利恆城人所皆知的賢德女子,何竟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麥堆裡,向波阿斯求婚?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一章16-17節)這段誓言只有婆媳知曉,路得卻始終信守。一路不離不棄的照顧,美好婆媳關係早已傳為佳話。

波阿斯清楚路得的為人,年輕的路得在大麥收割季結束後,若要留在伯利恆照顧年邁的婆婆,權宜之計便是犧牲自己婚姻。「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三章10-11節)

身兼拿俄米的土地仲介與律師,波阿斯必須向以利米勒家的至近親屬,釐清兩位寡婦的未來。從土地的買贖的議題切入,似乎引起了「某人」的注意。然而身為拿俄米至近親屬的「某人」,在經過一番盤算,決定放棄贖地的優先義務。為什麼?

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四章6節)贖回以利米勒的土地的確是不錯的交易,畢竟年邁的拿俄米一離世,以利米勒的土地如囊中之物。然而,若必須迎娶摩押人路得,意味著所贖土地可能無法全數擁有。精打細算的結果決定脫鞋放棄,這個決定使「某人」與全城眾民與長老的祝福失之交臂。

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四章10節)這是路得記的高潮,道出波阿斯所作所為的難得。至近親屬法的本意從來不是出於風險管理,而是犧牲;不是精打細算,而是付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可福音十章45節)波阿斯所展現的,正是人子的使命:耶穌犧牲自己,走上十架,贖回罪人,是為了世人的益處,使罪人與上帝和好。

對於廿一世紀的基督徒而言,波阿斯是我們效法的典範,他活出神的恩典,以厚道對待走投無路者,使他人生存的基本需要被補足。活出神的律法,犧牲自己,使信仰不再只是冷冰冰的條文與誡命,而是使他人苦難的生命得到翻轉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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