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7 基督教論壇報 / 閱讀活水

當心!注意三點,免讓見證帶來殺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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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見證分享,是要藉著各人的親身經歷,傳達基督的福音、使人聽見神的大能。然而你是否曾想過,原來在聽見證時,也有需要謹慎看待的地方!

◎榮夫

基督徒在主日崇拜或各種聚會當中,經常都能聽到「見證」。有的時候,牧者也會在崇拜過程插進信徒見證,除了增加內容的廣度、應用度,也強化所要傳講的主題,進而能抓住會眾的注意力,讓聖靈有機會動工。

聽見證勿隨意下結論

有些教會更是鼓勵弟兄姊妹,勇敢起來為主作見證,開放講台邀請大家上台分享。這些分享不乏提及經歷患病、失業、重大事故等大轉變,內容也少不了透過個人、眾會友禱告,進而述說上帝奇妙的手實行拯救的神蹟……。

有的人會特別強調,醫護人員已宣告無法醫治的病,卻因著自己相信上帝的大能、經過禱告,上帝便把這病治好了,就連醫護們都嘖嘖稱奇!又或是,有些人在失業時向上帝禱告,求神在曠野開道路;最後蒙上帝垂聽看顧,結果他們就找到合適的理想高薪工作。

然而筆者也注意到,曾有罹患重症的信徒或慕道友,在醫治見證聚會的場合中,聽到得救見證後得出這樣的結論:「他可以,我也應該可以。」於是便如法泡製,回到家關上門、大聲竭力禱告;但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上帝好像沒什麼反應?再嘗試幾次,甚至特別安排一段時間,也邀請弟兄姊妹一同代禱,但病況還是沒有好轉。

在失望之餘,有的慕道友就會斷言上帝是假的,從此不再相信上帝,有些人甚至因而離開基督信仰,回到昔日信奉的傳統信仰、尋求民間偶像的幫助。面對這樣的情況,有些教會領袖或者會說:「這是因為你的信心不足,才會如此。」於是弟兄姊妹便越發熱切讀經、禱告、參加聚會,希望獲得更多信心,但結果情況還是沒有起色,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基督徒也許會如彼得一樣,在撒網捕魚時,因經歷耶穌所行的神蹟奇事感到驚奇。

從作見證看見的三點省思

筆者認為,透過禱告增強信心固然是一件好事,不過也有許多信仰迷思需要釐清,就如以下提出的三點:

一、要認清經文中心本意

整本聖經不曾提過,任何人生病或有困難時向上帝祈求,祂就會依著人的意思來實現。不過有人問,馬可福音十六章17-18節,豈不是這樣記載——「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上述經文的「必有」在和合本修訂版翻成「將有」,並非「必然」或「必定」的意思;甚至有神蹟隨著的人,也不必然是信的人。見證只是在提醒我們禱告的重要性,為使禱告者更貼近上帝的心意,以及說明在任何景況下我們都得禱告,而且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

雖然面對忙碌的日程,但耶穌在清晨時分、開啟一天的服事前必然先禱告;人們要擁祂作王,耶穌退到曠野去禱告……,這些都是聖經的例子,也讓我們看出禱告的重要。

另有關禱告的記載:「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又是什麼意思?「求、尋求、叩門」,並非告訴我們——人禱告什麼、尋求什麼、向上帝叩門,祂就必照人所求的給予;然而,上帝一定會垂聽我們的禱告,但同時也按照祂的美意和方式帶領人。

二、要與整本聖經教導無衝突

馬太福音十八章18-19節:「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這段經文在翻譯上,似乎曲解了上帝的意思。上帝是獨行奇事的,怎會是祂要配合人的祈求?這樣一來,人豈不成了太上皇?我們當曉得,應該是由人來配合、執行上帝的計劃。經文本身的意思是上帝已經做了、完成了,人只是執行任務而已,並沒有什麼好誇口的,而是要將一切榮耀歸給祂。

耶穌在十架上說的「成了」,指一切都完成了,按照父神的意念去行。上帝規定的事是按照祂的方式作祝福,若沒有按照祂的心意行,很可能會帶來咒詛,這是整本聖經的原則,但顯然也有例外。

約伯記的情況,就是一位清清白白的義人,這每日三省自己、深怕違背上帝旨意的人,竟也會面對如此痛苦的事?約伯失去財產、兒女死去,甚至妻子也當面諷刺他,叫丈夫不要信上帝了,拋棄祂吧!所幸約伯靈命扎根深、緊抓住耶和華神,他沒有這麼做,而是堅定說:「賞賜是耶和華,收取的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三、要知道禱告如何回應屬上帝的主權

毋庸置疑的,上帝掌管世上一切,甚至所謂的「壞事」、「苦難」、「磨煉」,都是得到祂的容許才會臨到我們身上。英國文學家路易斯(C. S. Lewis)說過,好人也會遇到困難的事;若是我們有過錯就來到上帝面前思過,想辦法盡快改過。有些事是唯獨上帝才知道,只有在我們離開世界、來到天上時能清楚問個明白,天父上帝必完會解答我們的疑問。

而我們所能做的,正如申命記廿六章16節,與馬太福音廿二章37節所說,「盡心、盡力、盡意愛主我們的上帝」,這是大誡命,其次就是大使命,做我們該做的,剩下的就是交給上帝。

上帝沒有直接回應約伯的問題,只是讓他知道:連一些小事,人都無法知道真正原因,更何況是宇宙的進行和管理法則?站在上帝的法則面前,約伯就如一名門外漢,不懂其中訣竅及道理,但只要相信上帝,照祂的法則去行就行了。

見證是我們個人的經歷,訴說自己的見證是要鼓勵弟兄姊妹,上帝是到如今仍在動工的神;但需注意的是,見證不是上帝的話,並非信仰的通則、普遍的恩典,我們不可本末倒置,把見證當作上帝話。見證需要回到聖經,從聖經中找到原則,而非從見證胡亂歸納出上帝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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