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5 基督教論壇報 / 新聞時事

立法院開議 同婚專法攻防是焦點

檢舉
基督教論壇報 梁敬彥 追蹤
反對以婚姻形式制定專法 幸福盟推《同性共同生活法》尋求朝野立委支持 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由於行政院會固定於每週四召開,因此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日前接受媒體採訪時,已明確表示「行政院最晚下週四(二月21日)就會通過法務部提出的專法草案送往立法院,將在本會期內完成三讀程序。」
▋ 反對以婚姻形式制定專法 幸福盟推《同性共同生活法》尋求朝野立委支持

【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立法院新會期(二月15日)開議,本會期的重頭戲之一,就是審議行政院提出的「同婚專法草案」。

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由於行政院會固定於每週四召開,因此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日前接受媒體採訪時,已明確表示「行政院最晚下週四(二月21日)就會通過法務部提出的專法草案送往立法院,將在本會期內完成三讀程序。」

幸福盟:公投民意婚姻是男女
對此,公投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提案人、同時也是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受訪表示,從法理的角度,十一月24日公投結果出爐後,第10案過關而第14案被否決,人民已經用最新的民意明確跟政府表示:「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因此,站在「尊重民意」的精神,游信義建議,行政院的專法名稱及實質法案內容,都不宜涉及同性「婚姻」的保障,因為一旦涉及到婚姻的層面,勢必牽動「人工生殖」及「親權」等層面的修法,而這些都是需要從長計議的。

幸福盟法律顧問裘佩恩律師則表示,行政院推出的專法版本無論名稱是叫「同性婚姻法」還是「同性伴侶法」,內容都不宜直接將民法親屬篇「婚姻章」的條文內容直接置入專法的條文當中,而幸福盟也會提交《同性共同生活法》的專法版本給朝野立委,尋求他們的連署支持,可以有機會與行政院提出的專法版本一同進入委員會審查,希望能在2017年五月24日大法官釋憲滿兩周年前,通過三讀程序,保障同性共同生活所必須的「生活照顧義務」、「醫療事務代理」、「財產約定」、「共有財產處理」、「遺產處理」、「指定監護人」、「共同監護」以及「免稅額」等法律的保障。

根據立法院規範,幸福盟所提出的《同性共同生活法》的專法版本,必須至少獲得廿位以上的朝野立法委員連署支持,才有機會進行委員會的實質審查程序,據本報記者了解,這方面仍在「持續努力中」。

立委:選票是同婚專法闖關關鍵
一位資深的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不具名受訪時坦言,他在公投第10、11及第12案雖然都是投「同意票」,但他很多立院同僚在選區接收到的民意反應卻是:「投第12案同意票,10個有8、9個選民認定是以專法的方式來讓同性別相愛的兩人可以「結婚」,而他們的普遍認知是「若教會連立專法讓同性別兩人可以結婚都不給,把同性戀逼到牆角,未免太不近人情。」

這名不具名的立委直言,據他的了解,現在立法委員對於支持「同婚專法」(類婚姻)還是「同性共同生活專法」(類家屬)不是那麼「絕對」,也就是說,隨著不同立委(指區域立委)在各自選區所感受到「選票壓力」,若屆時行政院提出的專法版本真是保障「同性婚姻」的,那麼促使他們投下贊成或反對票的關鍵,就是他們這個決定「能否影響他們當選2020年的立委」。所以,此次同婚專法的攻防戰也相當嚴峻。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不分區)受訪時表示,針對行政院若提出「同婚專法」後,黨籍立委的投票意願已經做了個別的調查,吳玉琴說,在過程中,黨籍立委在內部對「同婚專法」有不同「異」見的,都有充分表述的空間,但最後的(三讀)投票,應該會採取「共識決」,也就是黨怎麼決定,黨籍立委票就怎麼投。
傳遞有信仰、有愛的好新聞

加入福音大爆炸計畫,奉獻支持論壇報

推薦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