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教育部以性傾向、性別認同在國中小偷渡同志教育 幸福盟籲公民上網表「異」見
檢舉
尊重708萬公投11案同意票民意
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家長團體和立法委員今天(三月29日)在教育部前共同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提出「反對教育部在修正草案中,以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暗渡陳倉實質推動同志教育」以及「請教育部遵守公投第11案708萬同意票的公投結果,反對國中小實施同志教育」的訴求,公投第十一案提案人、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也邀請公民朋友到教育部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DraftOpinion.aspx?id=55508&page=99)留言表達心聲,促請教育部傾聽民意,不可「一意孤行」。
曾獻瑩表示,修法草案內容雖未出現「同志教育」文字,卻將同志教育的實質內涵,即「性別認同、「性傾向」之文字加到新的草案條文,在公投第十一案公投理由書中,已明確指出同志教育的範疇:包括性別光譜、多元性別、變性、男與男、女與女等不適齡之內容都要按照公投的結果進行刪除。但教育部修正草案中所寫的「性別認同」便包括了多元性別與變性議題;「性傾向」的教育便包括了男與男、女與女等多元情慾內容,有礙兒童人格之建立,且明顯的違背公投主文所主張的實質意涵。
同為參與「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法諮詢代表的高雄市家長協會理事長洪志和重申,家長的心聲就是「適齡適性」的性別平等教育,從他身為學生家長的角度,國中小的學生,男生跟男生、女生跟女生喜歡玩在一起,甚至是牽手,都是司空見慣,這時候若教育部用「性別認同」及「性傾向」的教材內容,誤導他們是有「喜歡同性」的傾向,是非常不合宜的做法,站在家長團體的角度「不能贊成」。
洪志和透露,高雄市家長協會現在已經在尋求高雄市長韓國瑜的支持,若教育部執意要通過這部實質推動「同志教育」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修正案,並據以編教材及進行教學,高雄市將依「地方自治法」的權限不跟進,而是教適齡適性的「性別平等教育」。
國民黨立委沈智慧也到場聲援,要求教育部必須尊重公投第11案的708萬公投第11案同意票的民意,她也會在立法院持續關注此議案的後續修法發展。
後同提醒家長勿掉以輕心
一位以不具名方式接受採訪的「後同」受訪表示,現在這個社會已經充斥隨「性」而行的風氣,對於心智尚未成熟的國中小階段學童而言,無論是同性間還是異性間的性探索及情慾探索,對於身體和心靈都是很大的傷害,若是連學校的性平教育都堂而皇之地以「性傾向」及「多元情慾」來推動同志教育的話,以他過去曾是同性戀者的經驗,年輕人隨「性」而行的情況只會更嚴重,家長不能認為事不關己,而掉以輕心。
幸福盟法律顧問葉光洲律師提醒大家,「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修正草案目前預告的文字內容,未必是最後的「修法版本」,所以反對政府以性別認同及性傾向實質推動「同志教育」的家長及公民,願意到教育部的網站去表達「異」見,會是非常關鍵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