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修法助順利離婚 教會界表達反對質疑
檢舉
司法部修改半世紀離婚法
去年的公共諮議結束後,英國司法大臣高克(David Gauke)於8日宣布,將對一項歷時50年之久的離婚法進行全面修訂。高克表示,新的立法將通過,夫妻在提出離婚訴訟時不必列舉對方「過錯」或分居事實,以「終止夫妻離婚時互相指責的情況」。高克聲稱,雖然他們將始終堅持婚姻制度,但過時的法律導致或增加離婚夫妻之間的衝突是不對的。
英國現行法律要求尋求離婚的夫婦,需提供以下五項事實中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證據,包括通姦、行為不當、遺棄、分居兩年(如果對方同意離婚),以及分居五年(除別有規定外)。英國司法部表示將儘快提出新法,以利議會進行審查。
除了無過錯離婚的選擇外,新法還允許夫妻聯名提出離婚申請。如果是單方面提出離婚申請,一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另一方將失去提出異議的權利。
慈善機構Relate對於新法表示歡迎,認為「過時」的離婚法確實「急需改變」,總幹事瓊斯(Aidan Jones)說,錯誤的離婚制度,造成離婚夫妻需分攤責任,這往往導致雙方仇恨增加,使離婚夫妻更難以發展成共同父母的積極關係。
「巴洛羅賓」律師事務所(Barlow Robbins)的合夥人法蘭茲(Joanna Farrands)表示,一直以來,英國政府留心聽取有關協商和改革「陳舊」離婚法的各種意見,這麼做是對的。
法蘭茲表示,有人擔心新法會使得離婚過程變得「太容易」,但政府最新的宣布提出了很好的折衷方案,也就是在不破壞婚姻制度的情況下進行改革。
不該破壞婚姻盟約地位
英國聖公會總部(Church House)的發言人指出,離婚總是一段悲傷的過程,不斷審查離婚法是正確的。然而教會希望支持和強化婚姻,因為在婚姻的挑戰和歡欣之中,它是上帝賜予人非常重要的禮物。法律的目的是檢驗婚姻在現實中的運作方式,這是他們將會繼續監督的。
受天主教主教會議支持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主教委員會」(CMFL),該組織主席北安普頓主教道爾(Rt Revd Peter Doyle)認為,這項離婚法的變化將「破壞」婚姻作為「具有約束力之盟約」的地位。
道爾主教表示,婚姻是雙方自願、全心全意訂立、具有約束力的一項盟約。 然而,如果只有一方通知對方希望離開婚姻,而對方卻沒有權利求助,那麼該盟約的平等、效力,以及對婚姻成功與否至關重要的信任和承諾,從一開始就會被破壞。
基督教慈善機構CARE表示,新法「從根本上破壞了婚姻承諾的性質」,其家庭政策官員威廉(Jonathan Williams)批評,儘管政府再三表示會以行動支持婚姻,但所為卻正好相反。
對此,基督教遊說團體「基督徒關懷」(Christian Concern)的總幹事威廉絲(Andrea Williams)表示同意,她說「無過失」離婚真的是「沒有理由」的離婚,還批評司法大臣怎麼能一邊說想要維持婚姻制度,一邊卻拆毀它,讓人們放棄在終生委身的婚姻中所堅持的莊嚴承諾?威廉絲表示,單方面離婚的可能性,使得婚姻的承諾變得毫無意義。
此外,道爾主教也要求看到更多證據,顯示英國政府的確希望加強婚姻。他說,在對離婚法進行改革的同時,希望政府能更多支持良好的婚前準備,提供有助於婚姻維持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