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7 基督教論壇報 / 國際新聞

德國將「性傾向扭轉治療」定為刑事犯罪 福音聯盟: 人們應有治療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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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編譯∕鍾小玲報導】具有同性性傾向的人,是否有可能經過諮商輔導產生改變?近來成為國際間的熱門話題。

「性傾向扭轉治療」(conversion therapy),亦稱為「性傾向修復」(reparative therapy),是指為掙扎於性別認同的同性性傾向者,提供諮商輔導、認識改變的可能。據Magnus Hirschfeld基金會統計,德國每年至少有1000例「性傾向治療」。但德國也正在制定一項法案,針對同性戀者的「性傾向治療」定為刑事犯罪。衛生部長延斯·史潘(Jens Spahn)希望在 2019年底之前禁止這種治療。這將使德國成為歐盟第二個實施全國範圍禁令的國家。而法國在上週舉辦「禁止性傾向治療」聽證會,並可能在2020年初立法實施。

德國的這項新立法將禁止專業人士或包括教會在內的機構,向同性戀者提供任何輔導或諮詢,即使這些同性戀者為自己的性別認同而掙扎。

德國法律已經保護「男女同志、雙性戀、跨性別者」(LGBT)族群免受各種形式的歧視,2017年同性婚姻在德國已經合法化。新提案公佈後,德國福音聯盟(German Evangelical Alliance, EAD)致函德國衛生部及議員委託的專家委員會,提出一項「替代立法提案」,表達他們支持「自由選擇權」(freedom of choice)。

阻礙同志為個人生活負責
德國福音聯盟秘書長辛克(Reinhardt Schink)指出,這項計畫中的法案阻礙同性戀者為其個人生活負責,將會在無意中歧視同性戀者。辛克說,這項提案在整體上預設性向是流動的,卻又預設從同性戀傾向轉變為異性戀的可能性並不存在,這是自相矛盾的。以下是辛克接受媒體訪問的內容摘要。

問:目前德國已有哪些法律,保護LGBT 族群免受歧視和虐待?
答:1994年德國刑法第175條修改之前,同性戀被視為犯罪。包括LGBT族群在內,德國反歧視的主要法律為2006年的「一般平等待遇法」(Allgemeine Gleichbehandlungsgesetz),它保護LGBT族群免受歧視,包括在工作場所、職業生涯、做為消費者(例如租用公寓時)等。自2017年起,德國法律允許同性結婚。

稱性向流動又禁止治療相矛盾
問:您如何回應衛生部長的計劃?
答:衛生部長召集一個委員會,起草一項禁止同性戀治療的法案,將性別治療視為刑事犯罪。不過,這麼做將使這項提案在無意中歧視同性戀者,阻礙他們對自己的個人生活負責。

提案預設整體而言性向是流動的,卻又預設沒有可能將一個人的性向從同性戀轉為異性戀,這是自相矛盾的。此外,從異性戀轉為同性戀不但是可能的,也是受到支持的。簡言之,這項提案的目標既不符合其假設,也不符合其方法,它不符合其所提出的價值觀和目標。

因此,我們主張應該認真看待自由選擇權並付諸實踐,希望幫助那些掙扎於性別認同或是考慮改變性別的同性戀者,在接受建議、幫助或諮詢時不致被定罪。我們呼籲,人們應有治療的自由。為此,我們寫信給已成立的專家委員會和議員解釋立場,也與衛生部長的幕僚會面,我們將提出另一項替代立法提案,希望最終會制定一項不禁止性別治療的諮詢、協助或支持的法律。

問:捍衛一個人尋求性別認同的自由,部份基督徒是否有其他看法?
答:檯面上並沒有。不過,有些醫生認為沒有必要制定新法,但他們面臨不要大聲宣揚的壓力。此外,LGBT族群中有些人並不贊成這項計畫中的法律,因為他們不喜歡政府想要控制個人生活中這個私密部分的想法。

愛和真理並存不悖
問:福音派基督徒關注那些受同性吸引或是性別混淆的信徒,他們該怎麼做才能在教會界做出明智的回應?
答:首先,這始終是關於愛和真愛的真理,我們不能試圖用愛來取代真理,也不能用真理來取代愛,它總是兩者兼具。因此,我們需要反思,如何以有用的方式在個人層面上執行法律或是做出裁決。

耶穌從來沒有犧牲普世真理,但耶穌總是讓人驚奇地在個人層面上做出調整。何時法律傷害到個人,耶穌的愛就會找到可以完全履行法律而不傷害個人的做法,耶穌的愛和真理醫治了那些接受祂建議的人。

在政治層面上,基督徒要明白,我們生活在世俗世界中,因此我們需要使用世俗的論證和世俗的措辭來解釋我們的立場。在這個世俗框架之下,我們的立場得有充分理由,它必須是「好的」,並且廣泛被人接受。例如:不要用太多道德術語去爭論,但要表明它是關於自由(宗教自由、言論自由、治療自由等)的議題。所以,即使我們變成了少數派,我們也要更有力更有技巧地表達立場。(資料來源:Evangelical Fo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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