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兒少上一堂感恩課】破除凡事理所當然迷思 培養孩子說謝謝
檢舉
家長的錢不一定要給孩子用
讓孩子從小就了解「即便是爸媽能力可及的範圍,都不會是對他(她)有求必應」;特別是在物質層面的滿足和給予上,若並非生活及學業上的必需品,他建議採取「有所勞,方有所得」的教養方式;而這也就是「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以及「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羅馬書四章4節)的從生活中學習生命教育的體現。
社會上認為現今兒少「不懂感恩」?陳進隆的觀察是,因為年輕人的上一代,包括他們的爸媽、爺奶及外公外婆都是「苦」過來的,等到他們經歷了台灣經濟起飛的年代,經濟寬裕之後,就會竭盡所能的「給」孩子用,滿足他們在物質上的需求。常常在孩子還沒有開口「要」的時候,就主動給了。所以很多生長在經濟寬裕家庭的孩子會認為「爸媽及(外)祖父母有錢,就是我有錢,所以我擁有的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而那些經濟比較拮据的家庭,他們若沒有從小教導孩子「知足常樂」,等到孩子慢慢長大之後,很容易因為跟同儕相比較,因為「他有,我沒有」,而跟家長發生衝突,造成親子關係的破口。
所以兒少要學的「感恩課」,首先就是要建立「爸媽有錢,不是我的錢,將來也不是理所當然要留給我」這樣的觀念。而家長也要學習「給孩子適度的磨練,及努力的空間」。不要在金錢及物質上有求必應,為孩子做得太多;更重要的是,一定要教育孩子「凡事感恩」的生活及生命品格態度。在別人幫助他之後,主動跟對方說「謝謝」,即便「施惠者」是爸媽都要如此行。
「幫助兒少在體會缺乏中,學習知足與感恩,是從做中學的生命教育。」陳進隆指出,像是孩子看到一個想買,但不是必須的東西時,家長不必先急著買或否決;可以先跟孩子「聊聊」這個想要的東西,對孩子的意義和價值,讓孩子能夠表達自己的想望和看法,這其實是讓孩子選擇「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的機會教育。若是家長評估可行之後,接下來可以跟孩子討論「爸媽贊助的比例,以及孩子自己自付的比例」。而孩子自付的比例,就必須落實讓孩子必須真的付出代價(如幫忙家務、打工)才能獲取;通常這樣的情況下,孩子都比較會具有「惜物」及「感恩」的品格。
以自我為中心就會不懂感恩
陳進隆直言,不單是兒少,每個世代的人只要「以自我為中心」時,就很容易成為一個不懂感恩的人。
陳進隆引用路加福音十七章11-17節「耶穌醫治十個長大麻瘋的患者,但只有一個外族的撒瑪利亞人回來大聲歸榮耀給神」為例指出,理論上,信耶穌且活出聖經教導的人,不但比較會懂得感恩,而且還會從「受助者成為助人者」。
也就是說,原本在缺乏當中,因為上帝的保守、帶領,而有給出去的能力的時候,他們會很清楚這些都是自己不配得的,而以感恩的心獻上為祭給出去,不會只想要「利己」,而會自然而然地活出利他的生命和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