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1 基督教論壇報 / 雅歌閱讀

一別兩寬─思想電影《婚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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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照來源:Marriage Story FB
◎徐硯美 「婚姻」的英文──「Marriage」,是由代表嫁娶的「Marry」這個動詞,加上「Age」這個字尾。對我來說,動詞,是表示一種當下的行動,也就是說無論是「嫁」或者是「娶」,婚姻在名義...
徐硯美

「婚姻」的英文──「Marriage」,是由代表嫁娶的「Marry」這個動詞,加上「Age」這個字尾。對我來說,動詞,是表示一種當下的行動,也就是說無論是「嫁」或者是「娶」,婚姻在名義上的「結合」就是「Marry」這個動詞「開始」的。

婚姻是歲歲年年的委身
我會說開始,不是「完成」,是因為要能夠完成,必須要加上後面這個「Age」。「Age」在字尾的意思代表著一種持續的狀態,同時也代表著一種前述動詞所帶來的結果。當Age字義與字尾的意義結合在一起時,我會用一種比較浪漫的說法:歲歲年年。婚姻,就是歲歲年年,讓嫁娶的委身持續下去。但是,談何容易呀!

有趣的是,聖經鮮少討論「離婚」這個議題,基本上它是被歸類在律法之中,被禁止的,且特別是針對離婚之後的女性。

聖經卻有許多對「結婚」的規範,最核心的概念,就是婚姻是一個「約」,基督信仰無比重視「約」這個概念,從聖經以新、舊約為名,就可以知道「盟」、「誓」、「約」、「信」這種締結的關係是被視為神聖不可輕看的。所以,婚姻也被視為是人與人之間,最神聖且親密的盟約關係,甚至,在新約當中,就是以婚姻關係來形容上帝與教會之間的關係。

但是,在現代離婚率越來越高的狀況下,用一個比較幽默的方式說,正因為重視立下盟約的基督信仰,不太談及立約的結束,這件事情讓一些基督徒在無奈要面對婚姻走不下去,又不是因為任何一方不貞的時候,找律師或婚姻諮商師比找牧師來得多,這似乎也是一種不得不然。

離婚到底對一對夫妻的意義是甚麼?當它已經成為一種常態,它在告訴我們甚麼?當真的走到這一步時,我們當要如何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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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可與查理曾是婚姻與事業的好夥伴。(來源:Marriage Story FB)



相愛,卻很難相處
由諾亞‧波拜克取材自身經歷、自導自演的《婚姻故事》(Marriage Story)獲本屆金球獎六項提名,包括最佳劇情電影、編劇、男主角、女主角、女配角以及電影配樂。故事描述查理(亞當‧崔佛 飾)是一個在紐約發跡的新銳劇場導演,他的劇團頗負盛名;妮可(史嘉蕾‧喬韓森 飾)原本住洛杉磯,媽媽本身就是電視劇演員的妮可,也承襲了這種表演天分,成為一個演員。

在洛杉磯發展得不錯的妮可,因為與查理一見鍾情,所以決定放下原本在洛杉磯的電視圈可以嶄露頭角的機會,隨著查理到紐約,成為他劇團的首席女演員;雖然眾望所歸,可是漸漸地,妮可也發現查理與劇團的名氣逐漸蓋過了她的光環,而查理也從她剛認識時的一個「藝術家」,成為許多人追捧的「劇場新星」。

電影是從兩個人分別唸出一段彼此的「優點清單」開始的。從這份清單中,我們可以聽見兩個人是真實的相愛,查理一開始就說,他感受到妮可是一個完全的傾聽者,她願意為任何人停下腳步,花很長的時間讓對方把話說完,且讓對方感受到無比的溫暖與尊重;妮可也說,查理是個在生活上有秩序、有節制的人,同時,他也樂意當一個父親。從此我們知道,他們二人育有一子。

可是,畫面一轉,觀眾才發現,浪漫的誇讚對方優點的行為,其實是他們正在做婚姻諮商,他們的婚姻已經走不下去了。

妮可提出了分居,以在洛杉磯有一齣電視劇要拍攝,以及查理在紐約的劇團事務太繁忙為由,帶著兒子返回洛杉磯居住。兩人起初嘗試這種分居的生活,由查理來回飛的方式,維繫著彼此的關係,但是過程中還是有太多面對彼此的齟齬以及在很現實層面的問題,例如贍養及各種費用分配等,所以,她還是請了離婚律師,跟查理打起了離婚官司。

兩人打起離婚官司。(劇照來源:Marriage Story FB)

兩人打起離婚官司。(劇照來源:Marriage Story FB)



相處,卻很難相愛
從打起離婚官司之後,痛苦正式臨到這兩個仍舊相愛,卻很難相處的人身上,因為各種從律師考量的「攻防」,讓二人不得不將很多彼此本來都能夠包容的小事放大,甚至扭曲。

查理遭控是不顧妻小的工作狂,妮可被控訴是個酒鬼。各種離婚前的婚姻評估,更讓兩個人必須不斷地「演戲」,這些事情,讓兩個人的愛徹底被消磨殆盡,到最後,查理與妮可各自幾乎要傾家蕩產地支付所有離婚官司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等。

關鍵是,被夾在中間的孩子,他並非不喜歡查理或是比較喜歡妮可,電影滿忠實呈現那個年紀(約莫國小)的小孩,對於父母的分離充滿問號,他不明白爸媽為何一定要分開,乃至,他對所面對的一切,感到沉悶、厭煩,因為在他的世界中,父母是玩伴,少了任何一個,都不好玩。

這在大人耳中聽起來很荒謬,因為他們要考慮的事情已經夠多了,又怎麼顧及孩子的「玩心」呢?但是有孩子的人才會知道,對於年幼的孩子,玩,就是他愛的全部,當他們不能再盡興地玩,代表著,他們也就不能再盡興地愛。

劇照來源:Marriage Story FB

劇照來源:Marriage Story FB



學習從另一人的角度看對方
導演用了紐約、洛杉磯兩座城市的性格、空間感,來隱喻兩個人,查理現代、獨立,帶著一種智慧與理性;妮可溫暖、大方,帶著一種感性與關懷。妮可陪了查理住在紐約十年,其中還有半年旅居歐洲;查理為了打離婚官司,放下了紐約的劇團,去到了洛杉磯,等於是重新開始。

離婚之後,兩人的這種位置與角色互換(妮可成為了一名導演),讓人不禁去想,婚是離了,在婚姻的角度上,二人幾乎是兩敗俱傷,孩子也失去一個完整的家庭。但是也因為這樣,二人才開始學習站在另一個人的角度,去看對方。

古時的「放妻協議」中有一句話說:「一別兩寬,各自歡喜。」

一別兩寬,對我來說,不是快刀斬亂麻,不是一勞永逸,更不是一刀兩斷。而是以前看太近的,有了距離,有了空間;以前看太淺的,有了深度,有了時間。

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需要成長,分開的時候,更要成長,因為不管是再遇到一個人,又或是一直一個人,還是重新走在一起,愛的經歷與不愛的經歷都是成長最重要的養份。兩顆心的距離可以天南地北,飛一輩子,累積無數里程也飛不到;卻也可以,兩眼對望,心有靈犀便知道,這個人,可以安心。

分開時,這種安心,就不是在對方身上找,而是把自己的心安回自己的身上,但,怎麼安?絕不是一味的責備對方,然後遠遠逃離,而是能夠換位地,反思自己也重新審視對方,所有的「不成熟」在「成熟」面前都是可包容與可寬宥的,我們不都該讓自己變得更加成熟嗎?

回歸愛的本質,就是兩個人相互的成為成全彼此成長的養份,無論是成為一片海,或成了推動的風,又有可能成為了永遠可以停靠的岸,愛,就是終於明白:原來我最大的快樂,就是你的快樂,於是不再只是說:我要快樂,而是無論對方在不在,我們都能夠說:有(過)你真好。不再相愛,不代表愛不在,歲歲年年,愛永遠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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