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罪相權取其輕?
檢舉

雅各的兒子西緬和利未為妹妹受辱之事選擇了報復,當下讓示劍付上了代價,但是也種下以色列民與迦南民族爭戰不息的肇因。唯有正確地學習上帝真理的律法,才能使我們避免落入所謂「正義魔人」的迷思,如同西緬和利未所做的,自以為伸張正義,卻是行另一件不義的事情。
經文:創世記卅四章1-31節
對於罪這件事,人們往往給自己藉口說:「反正別人比我更糟」、「橫豎都是犯罪,那就選擇小一點、輕一點的罪吧!」世人傾向「兩罪相權取其輕」,來合理化自己的所作所為,然而天上的法則即使是最小的罪,上帝都不容許它存在。而且只要是犯了罪,最終都須要面對罪惡的後果,甚至上帝的審判。
在創世記卅四章雅各女兒底拿受辱的事件中,我們就看到雅各兒子們以暴制暴的報復心態,結果只是讓罪惡、暴力、死亡更加猖獗。而上帝希望我們懂得用更好的方法來看待、勝過罪惡,避免陷入兩罪相權「取其輕」或「取其一」的錯謬處境。
保持與惡的距離
創世記描述,雅各的女兒底拿出去,要見那地的女子們。這顯示底拿跟當地的女子們已有相當程度的交情,因為雅各一行人住在那地已有一段時間,所以認識當地人,甚至漸漸融入他們的生活,似乎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但不要忘記,迦南民族在生活思想方面沿襲著罪惡,一直是上帝所憎惡的,祂不斷地向自己所揀選的兒女提出警告。
像是所多瑪、蛾摩拉的事件,以撒不可能不知道,也不可能從未告訴過以掃和雅各,羅得漸漸挪移帳篷到所多瑪,最後幾乎全家被罪惡毀滅,對亞伯拉罕的家族而言,絕對是難以抹滅的一段歷史教訓。但如今,雅各家的孩子們似乎漸漸淡忘了那段歷史。底拿輕忽罪惡的影響力,而與希未人密切往來,殊不知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伺機要吞吃她,當她去見那地的女子們時,就落入惡者的網羅。
耶穌在主禱文中教導我們要禱告:「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馬太福音六章13節)因此,有些人一旦掉進罪惡的網羅,就會把責任推給上帝,怪祂沒有聽我們的禱告,都是神讓我們遇見試探的,如果祂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我們就不會掉進兇惡的網羅裡!
神並不會把我們帶進試探裡,因聖經也告訴我們:「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各書一章14-15節)不要把自己沒有逃避罪惡、被罪惡牽累的責任推諉給上帝,莫忘祂已經把我們從罪惡裡拯救出來;因此,遠離罪惡是我們當盡的責任。
或許有人會問:如何才能遠離罪惡呢?使徒保羅給了我們具體的做法:「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摩太後書二章22節)
從消極面來看,要保持與惡的距離,就是逃避罪惡相關的人事物,且越遠越好。從積極面來看,花時間和代價與那些合神心意的人相處,或是更多置身於合神心意的環境,便是與罪惡保持距離的最佳策略。換言之,與罪惡保持距離的方式,就是全力靠近上帝,藉著各種屬靈的操練,使我們更有能力行善,拒絕罪惡的思想和行為,更可以避開罪惡的泥淖,免於落入罪的轄制。
避免落入罪惡的循環
要避免陷入罪惡的陷阱,走出「兩罪相權取其一」的迷思,選擇「饒恕」是至關重要的一步。當西緬和利未殺了所有希未人的男丁之後,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們必聚集來擊殺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滅絕。』他們說:『他豈可待我們的妹子如同妓女嗎?』」(創世記卅四章30-31節)在這個看似正當的理由背後,卻充滿不肯饒恕所產生的仇恨。
但一定有人會質疑:選擇饒恕?難道是要姑息犯罪嗎?我們從耶穌的反應和做法,來看看類似的問題:當一個犯姦淫的女人,被抓到耶穌面前的時候,耶穌若對眾人說要饒恕她,就破壞了律法的義,但若耶穌說拿石頭打死她,雖伸張了公義,卻毀滅了一個人的生命。
在當下,我們必須跳脫這個女人來看問題:我們是要對付罪惡?還是要處置這女人?如果是要對付罪惡,那麼在場的其他人都沒有犯罪嗎?女人姦淫的罪需要處罰,試問那些心懷惡念的人呢?如果把女人抓來的人可以選擇饒恕自己,那麼又該如何對待這個女人呢?
饒恕,絕不是為了姑息罪惡,乃是願意放過自己,免得自己也被定罪,免得自己因怒氣而去犯罪,「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以弗所書四章26節)免得自己被罪惡捆綁,就產生苦毒、惱恨、嫉妒,失去自由和喜樂。
雅各的兒子西緬和利未選擇了報復,的確在當下看到了示劍惡有惡報、希未人的男丁都被殺盡,但是也種下了以色列民與迦南民族爭戰不息的肇因。
我們必須思考一個問題:西緬和利未,真的是站在真理和公義這一邊嗎?如果是示劍犯了罪,為何要殺掉所有的男丁?還是只是任憑自己的怒氣,無止境地蔓延,再把伸張真理和公義拿來當作幌子,只是為了遂一己之私?如果示劍強暴底拿,是一件罪不可赦的事情,那麼西緬和利未,用詭詐殺了所有希未人無辜的男丁,豈不是更不能被原諒?
上帝的憐憫先於審判
進一步思考整起事件,不禁心生疑問:希未人真懂得正確的道德觀嗎?就如同當年所多瑪、蛾摩拉的百姓,他們真知道什麼是善惡和對錯嗎?如果一個人完全不知何為善,僅僅責備他所行的惡,能改變他們嗎?不教而罰謂之虐,在人類歷史上,上帝要管教和刑罰一個人、一個地區、一個民族之前,祂總是先差遣人去到百姓中間,給予提醒、勸戒,直到人們一再拒絕,甚至變本加厲地犯罪,為了防止罪惡蔓延,上帝才出手管教,將所預先宣告的刑罰臨到那些不肯悔改、不受管教之人。
希未人並不認識耶和華,更不認識神的法則,雖然這並不能做為他們沒有道德感、任意犯罪的藉口,但當西緬和利未告訴他們要受割禮的時候,我們看到示劍和他父親哈抹是願意接受並遵行上帝律法的。姑且不論他們的動機是否夠純正,但畢竟看到他們整個民族以行動配合西緬和利未的要求,試圖彌補已經發生的憾事,也表明他們想追求和睦的念頭。
保守自己不因無知而犯罪
但西緬和利未卻沒有給他們悔過和改變的機會,只針對他們所犯的罪給予報復。如果說,希未人不懂上帝真理的律法,因而行了罪惡的事情;而西緬和利未顯然也需要學習真理的法則,因為他們所做所為同樣不討神的喜悅。
正確地學習上帝真理的律法,才能使我們避免因罪惡的行為,落入罪惡的審判,也才不會落入所謂「正義魔人」的迷思,如同西緬和利未所做的,自以為伸張正義,卻是行另一件不義的事情。
若我們對真理的法則無知,就難以避免因罪惡而招致滅亡,因為在一群不明白真理和律法的人當中,勢必無法避免罪惡的破壞、蔓延。反之,若我們能夠更多學習真理的律法,就可以避免落入「兩罪相權取其一」的迷思,因為按著上帝的法則,總有更好的選擇、更正確的路,可以讓我們去解決問題。
當我們能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確保自己能領受那按著正意分解的道,才能保守自己不落入因無知而犯罪,或走向滅亡。願我們都能避免西緬和利未所犯的錯,遠離罪惡的捆綁和傷害,得著上帝的喜悅和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