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5成父母接受孩子同性戀】幸福盟:反映婚姻是一男一女多數民意 續關懷同性戀者
檢舉
同運團體今天(五月15日)也在立法院公布「同婚一週年台灣社會對同婚態度調查」,結果顯示超過65%的民眾對於同事同學、上司或是親戚是同性戀者是可以接受(納)的,但若涉及自己的小孩是同性戀者,則可接受度就不到50%,且只有不到18%的受訪者「非常能接受自己小孩是同性戀」,同運團體認為「與同性戀者的親疏遠近關係仍深深影響民眾態度」。
對行政院及同運團體的民調結果,長期關懷同性戀者及其父母(或家長)的前台灣走出埃及輔導協會理事長徐壯華牧師及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受訪表示,這樣的調查其實反應了2018年的愛家公投多數民意所做出的「婚姻是一男一女」的選擇結果,而同運團體的這份調查也很明白反應出:「多數社會大眾並沒有不接納同性戀者,受傷最重,不能接受同性戀者的,其實是同性戀者的父母。」
同性戀者的原生家庭都有故事
徐牧師說,有很多家有同性戀者子女的爸媽知道他長期關心同性戀者這個族群,會私下到教會來找他「請牧師幫幫他們」,他會請對方先跟他講「從小是怎麼跟孩子相處的?」通常就會了解「他們的孩子是怎麼變成同性戀者的」。
也就是說,每個同性戀者的出現,背後都有一段個人與原生家庭「不足以外人道」的辛酸故事,孩子怕父母傷心,甚至是生氣,所以多半都不會跟父母坦承「出櫃」,所以孩子心裏是很糾葛與痛苦的,而父母知道孩子是同性戀者之後,伴隨而來的,往往是錯愕以及難以啟齒的「痛」,同運團體的調查,其實反映了「對於別家的孩子是同性戀者,可以微笑祝福,但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者,卻是無顏面對家族親友及鄰舍難以啟齒的痛」的人性幽微。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今年三月為止,已有188對同性伴侶辦理結婚後已經離婚。徐牧師和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說,其實無論是同性婚姻還是異性婚姻都是一種「相愛容易相處難」的磨合及相處的過程,但同性婚姻相較於異性婚姻,更缺乏家庭系統及社會資源的輔導與支持,這是力推同婚的公部門及同運團體要去面對的。
曾獻瑩表示,2018年11月24日的公投第10案「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以及公投第11案「不同意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讓孩子學不適齡的同志教育」都獲得超過70%民意的支持,這其實已經反應了這次同運團體的民調反映的「若涉及自己的小孩是同性戀者,則可接受度就不到50%」的結果。
家長心聲是不要不適齡同志教育
曾獻瑩表示,很多家庭裏有國民義務教育階段孩子的家長為何普遍對「學校教孩子不適齡的同志教育」很明確以公投票表達自己不同意的意見,正是因為在台灣絕大多數父母的心中「婚姻就是一男一女」的,這次同運團體所發布的同婚周年民調,有近三成民眾認為「對社會有負面影響」,就是公民自覺。
舉例來說,像是同婚通過後,公部門就推動將《家庭教育法》的婚姻教育裏的「夫妻」稱謂拿掉,這其實就是一大衝擊,因為「夫妻」的稱謂攸關許多民法上的繼承及相關權益的保障,很多關心家庭及婚姻議題的民眾,自然會去蒐尋相關資訊,愈深入了解,就愈發現這夫妻稱謂被拿掉,後續對家庭、婚姻及社會的嚴重衝擊。
同婚過後仍持續關懷同性戀族群
在同婚即將屆滿週年的前夕,徐壯華牧師及曾獻瑩都提醒眾教會和基督徒「仍要持續關懷同性戀者及其原生家庭父母的心理及生活上的需要」,像是走出埃及協會就一直持續在關心這個族群及他們的家屬和親友,也請政府及同運團體正視與尊重超過7成以公投表態「婚姻是一男一女」及「不要在國民義務階段教不適齡同志教育」的公民的心聲,不要率爾給他們扣上因為恐同情節而「歧視同性戀者的帽子」,徒然製造無端的對立和紛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