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神的?
檢舉
◎李文英(文字工作者)
以色列人在約書亞的帶領下,度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經過與迦南外族多次爭戰,他們分封產業;然而利未人沒有產業,但他們可以得城邑居住。所以利未人的眾族長就來到祭司、約書亞和以色...
以色列人在約書亞的帶領下,度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經過與迦南外族多次爭戰,他們分封產業;然而利未人沒有產業,但他們可以得城邑居住。所以利未人的眾族長就來到祭司、約書亞和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面前說:「從前耶和華藉著摩西吩咐給我們城邑居住,並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我們的牲畜。」(約書亞記廿一章2節)
為什麼分享地業不困難?
於是,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從自己的地業中,將一些城邑和城邑的郊野給了利未人。這樣,利未人在以色列人的地業中得了四十八座城以及屬城的郊野。
以色列眾支派沒有推託或不情願地認為,為什麼要從「我的」地業中分出城邑來。因為他們知道利未人已被神分別出來,代表全會眾事奉帳幕之事;各支派不論在行進、爭戰中都是按照神的指示各司其職,沒有哪個支派能說他是靠一己之力克敵得著他的地業;一切都是因為神為他們爭戰,神應許的賜福應驗,所以他們按照神的心意拈鬮分地,從神的地業中分城邑給利未人。
當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個支派的人過河與以色列眾弟兄一起爭戰、完成任務,要返回約旦河東他們分得之地,因怕日後在約旦河西長大的後代,會將他們的子孫排拒在耶和華的百姓之外,就在靠近約旦河的迦南地築了一座高大的壇,是耶和華壇的樣式,好作為兩邊中間的證據,表明兩邊都與耶和華有分。但以色列會眾誤以為他們是為別神築壇,就聚集要攻打他們。
不過,以色列全會眾沒有只伸出指責的手,而是說,「你們所得為業之地,若嫌不潔淨,就可以過到耶和華之地…在我們中間得地業…」(約書亞記廿二章19節)因為他們知道迦南美地是「耶和華之地」,不是靠他們自己奪得修治的、城邑非他們所建造、葡萄園和橄欖園也不是他們自己栽植的,這一切不是原就屬於他們或靠他們自己力得的。他們深知這一切都是神賜的,不是「我的」、「你的」或「他的」,所以分享一點都不困難!
一切所有都是神的
然而,對我們大多數人而言,分享就未必是這麼容易、自然的事。我們可能覺得這是我辛苦得來的,本當是「我的」,為什麼要分給你?這種「理當是我的」心態,阻擋我們伸出分享的手!
然而,我們所擁有的,真的理當是「我的」嗎?
記得孩子小時候,教導他飯前謝飯禱告,他直覺的想法是爸爸媽媽賺錢才能買食物,有飯吃,這好像該謝謝爸媽才對啊!
「如果神不賜給爸媽健康、工作,我們就無法賺錢買食物;如果神不賜下雨水,地鬧乾旱長不出東西;如果神不賜下四境平安,兵荒馬亂、運輸困難;如果神不賜下美好的天候、地土,蟲災、暴風不斷…我們就算有錢,還是買不到食物啊!」這麼解釋,孩子好像懂了。
我們常常只關注帶出結果之前的「那一步」,忽略了在那一步之前是需要無數步的配合、促成、使力,各個環節搭配合宜才能造就出所謂的「那一步」,進而生出結果。而那之前無數步的鋪敘、預備,牽涉到無數人事時地物在適當時機的完美結合,這豈是我們靠一己之力能運作出來的?難道不是都歸神所有、所管、所賜?為什麼我們要表現得好似一切是出於己之手、為己所擁有?耶和華說:「誰先給我甚麼,使我償還呢?天下萬物都是我的。」(約伯記四十一章11節)
是的,天下萬物,不論有氣息的、無氣息的都是神的;我們一切所有的都是神的,並不是「我的」,連我們的生命、呼吸都在神手裡。也許當我們銘記這一點,讓它在心裡生根,就會發現分享不是那麼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