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有的基督徒該捐出所有財產賙濟窮人嗎?
2020-08-22 基督教論壇報 / 國際新聞

富有的基督徒該捐出所有財產賙濟窮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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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編譯鍾小玲/報導】富有基督徒的社會責任是什麼?是不是要變賣財產,賙濟窮人,才能證明他們對上帝的忠誠?這些問題有沒有簡單、通用的答案?還是這些問題應該個別、單獨地回答?

其中有些問題,早在幾十年前美國神學家、社會行動福音派(Evangelicals for Social Action)創始人羅納德.西德(Ronald Sider)的經典著作《飢餓時代的富有基督徒》(Rich Christians in an Age of Hunger)中就已提出,這本書於1978年出版。書中指出,西方有許多人非常富有,其他國家卻有人非常貧窮,所以,耶穌希望會有錢人有所作為。

大衛.奇爾頓(David Chilton)反對西德的見解。1981年他寫了一本《富有基督徒在有罪的操控者時代》(Productive Christians in an Age of Guilt Manipulators)加以回應。奇爾頓認為,西德的觀點違反了聖經經濟學的生產原則。

耶穌是基督徒銀行帳戶的主

護教家、廣播節目《火線》(The Line of Fire)主持人麥克爾.布朗(Michael L. Brown)博士則在《市政廳》(Townhall)撰文,發表以下的見解:

今天,「紅字基督徒」(Red Letter Christian) 運動(編按:強調要活出耶穌的教導,這些教導在一些聖經中,是用紅字印出)的領導人謝恩.克萊恩勃(Shaine Clairborne)曾問,耶穌是不是嘻哈天王肯伊.威斯特(Kanye West)銀行戶頭的主?

克萊恩勃提到,耶穌說人們需要重生,要他的門徒「變賣所有的賙濟人」(參路加福音十二章33節);但耶穌也說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參馬太福音十九章24節) 。

第一、如果想成為耶穌的門徒,耶穌要求我們把一切都交給祂,如同耶穌對跟隨祂的人所言:「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十四章33節)耶穌不是說把財產交給祂就好了,祂說的「一切」,包括我們的意志、渴望、關係;總之,就是我們的全部所有。「重生」的意思是耶穌是我們全人的主。

第二、耶穌曾呼召一個特別富有的年輕統治者變賣所有家產,分給窮人。這不是因為他的財富本身有罪,而是他的財富暴露出他貪婪的心。為了全心跟隨耶穌,這個人必須打破物質主義和貪婪的力量,但他做不到(參馬可福音十章17-31節)。

每個基督徒情況都不同

另外,稅吏撒該遇到耶穌後,馬上悔改,承諾把一半的錢捐給窮人,如果他欺騙了任何人,將還給對方四倍的錢(見路加福音十九章1-10節)。請注意,耶穌為撒該的行為感到欣喜,因為他認可撒該的改變,耶穌並沒有說:「這還不夠,你得放棄所有的財富。」這是因為每個人的情況都不同。

第三、聖經一直警告人,不要專注於地上的財富。正如箴言所言,不要為了追求財富而疲於奔命,不要倚賴自己的聰明,因為地上的財富轉眼成空(箴言廿三章4-5節、馬太福音六章19-26節)。

第四、聖經強烈警告不要把福音當作獲取財富的手段,指出「貪財是萬惡之根」(提摩太前書六章10節)。

以永恆的眼光生活

第五、舊約和新約都強調努力工作及妥善管理的重要性。聖經教導我們要收穫自己所種的,要慷慨,不要小氣,才會蒙福(哥林多後書九章6-11節)。

第六、保羅明確指示富有的基督徒,不是譴責他們,使他們感到內疚,而是要求他們以永恆的眼光生活(提摩太前書六章17-19節)。

富有的基督徒為世界各地的福音事工提供資金,滿足窮人和傷者的需要,有許多人因為上帝的祝福變得富有。然而,正如保羅提醒,富有的基督徒一定不能自高自大,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反倒要慷慨奉獻,好好行善。

人們可能不明白富有的基督徒在做些什麼,上帝也可能呼召富有的基督徒過著與一般信徒一樣的生活,住在同樣的社區,與有錢人和有影響力的人交往。這是他們的使命,耶穌也為他們捨命。

不應該看人的外表作論斷

這代表我們不該只看人的外表,就坐下來論斷,因為我們常常不知道人的內心發生了什麼事,反倒要為那些富有的基督徒禱告,讓他們不要跟隨這個世界,以免忘記了永恆。希望在永恆的原則下,富有的基督徒可以把自己的財富用來榮耀神。

如果耶穌要富有的基督徒變賣所有,分給窮人,這樣很好;但如果耶穌要他們保留大部分財產,用來投資,賺取更多金錢,以便更多奉獻,這樣也很好。正如羅馬書十四章4節所言,與貧窮的基督徒一樣,富有的基督徒也要向上帝交代,而不是向你或我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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