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聿揚(宣道會褒忠堂傳道)
經文:使徒行傳五章1-11節
做好事、積功德的觀念深植華人思想,不少地方鄉里積極推崇好人好事代表,讓一些積極做好事的人可以受到表揚。勸人行善做好事都是好的,但如果做這些事的背後動機是為了自己,那就必須好好的檢視自己,「為何而做?為誰而做?」而初代教會的亞拿尼亞到底做錯了什麼,竟然遭到神嚴厲的懲罰,甚至夫妻兩人一同滅亡?
初代教會凡物公用
使徒行傳記載當福音遍傳,基督徒也大受逼迫(五章17-42節、八章1節)。 使徒行傳前五章,主角落在彼得身上,他充滿聖靈能力、佈道講論耶穌,剎時間就有三千人信主受洗,遵守使徒教訓、交接、摯餅、祈禱(二章41-42節)。
在當時,信主的人開始面對信心的考驗。因為成為基督徒後、不被眾人歡迎,受到迫害,導致失業無路可去。這一群神的兒女便聚集在一起,將自己的東西與弟兄姊妹分享,甚至變賣自己的家產,讓每個人都沒有缺乏,這是一幅美麗的圖畫。
使徒巴拿巴為大家作了好的生命見證,他看重主教導的話語,願意尊崇主的名,所以捨棄自己有的,分享給沒有的人。
然而亞拿尼亞看見巴拿巴的作為,不明白其中的含意,卻只想要效法,好讓自己可以在眾人面前被尊重。無奈事情並不是想的這麼簡單,要將自己的財產變賣、完全不留下一丁點給自己,難度甚高。
在夜裡來見耶穌的官不就是如此嗎?耶穌要求他變賣自己一切東西來跟隨主,那人就憂憂愁愁的走了。亞拿尼亞想要跟隨巴拿巴而做,做到一半卻退縮。本以為可以得到尊榮,卻落得喪失生命之禍,連自己的太太也跟他一樣失去性命。
亞拿尼亞欺哄試探聖靈
亞拿尼亞不只是欺哄教會與弟兄姊妹,更是欺哄聖靈。我們可能會認為,單單欺騙有如此嚴重嗎?但我們也不要忘記了,主給了亞拿尼亞悔改的機會,彼得希望亞拿尼亞自己先承認犯錯。
如果彼得質問時,亞拿尼亞當下就先跟主禱告認罪,事情可能會有不一樣的結局。因為亞拿尼亞的妻子面對彼得所給的機會並沒有把握,所以才步上丈夫的腳步。
耶穌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馬太福音十二章31節)這是根據上文的文脈而做的結論。耶穌靠著「神的靈」趕鬼(28節),法利賽人說是靠著「鬼王」(24節),所以是褻瀆聖靈。
人的行為和話語上的罪,若是悔改認罪,仍可得赦免。但若明明知道是關乎聖靈的作為,卻故意輕視、侮辱聖靈,就是讓聖靈無法在他心裡動工。這樣,他就沒有悔改認罪的可能,當然他也必得不著赦免。
亞拿尼亞夫妻兩人最根本的問題是試探神,神不能被惡試探,神也不會無緣無故的去試探人,一切都是因為亞拿尼亞的私慾所發動的(雅各書一章13-15節)。
貪圖虛名而招致滅亡
亞拿尼亞夫婦不是真心奉獻而是模仿別人,其目的只在貪戀虛名,在教會中貪圖虛浮的榮耀。私自留下幾分,存心是在貪財。
貪圖虛名和貪財,是基督徒的兩大絆腳石。私自留下幾分的屬靈教訓就是:基督徒對神的生命有所保留,不肯把屬於自己的利益、名聲、權利都完全放棄,去活出捨己的生命見證。
基督徒的奉獻不可以有為「己」的動機,利用奉獻來賺取別人尊重的美名,而只應是為神全然的奉獻。
奉獻不在乎多寡,寡婦的兩個小錢在主的面前被悅納,因為這是全然奉獻,是為主使用的。我們內心的動機在神面前都被檢視,所以奉獻不能虛假,不可藉此得名或得人的稱讚。假冒為善是主耶穌多次責備的一件罪行(馬太福音六章1-6節;十五章7節)。
保羅教導奉獻是甘心樂意,隨本心酌定,不管多少上帝都喜悅,可是私慾常挑動人的罪性,使人藉著屬靈的事來沽名釣譽,實際上卻是傷害神的教會和弟兄姊妹的屬靈生命。
夫妻是幫助者不是共謀者,如果一方有錯而另一方知道,就必須規勸提醒,不應該放任或同流合汙。
祈求主幫助我們不是為服事而服事,而是知道為什麼做。心裡的動機自己清楚、上帝更知道,我們騙得了別人但騙不了自己與上帝,唯有真正認識自己內心的私慾才能讓聖靈清潔我們的心。
從亞拿尼亞事件檢視自己內心的動機
檢舉
保羅教導奉獻是甘心樂意,隨本心酌定,不管多少上帝都喜悅,可是私慾常挑動人的罪性,使人藉著屬靈的事來沽名釣譽,實際上卻是傷害神的教會和弟兄姊妹的屬靈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