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近神便得自由!聖經中的真正自由
檢舉
但是,聖經已給予自由最有說服力且最適切的定義。
當我們尋求「何謂自由?」的根本解答時,絕對不能錯失聖經中的重要論述,那才是轉化生命的堅定真理。基督徒專欄作家比利.哈洛威爾(Billy Hallowell)以聖經中的幾個例子,說明人如何從親近神得自由。
保羅:心境改變得自由
關於自由,聖經的經文是怎麼說呢?我們分享幾個範例:
第一個範例是掃羅(Saul),他也稱為保羅(Paul)。掃羅生命翻轉,同時改變歷史。儘管許多人認為基督教規範和限制人的選擇,但事實上,聖經中的自由都是由基督而來。
從保羅前往大馬士革途中,與耶穌相遇的相關經文,可以看出,他從嚴厲的基督迫害者,轉變為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宣教士。
保羅至少撰寫27卷新約聖經中的13卷,貢獻驚人,有助於塑造基督教信仰。使徒行傳九章1-6節中提到保羅這段事蹟:
掃羅仍然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凶殺的話,去見大祭司, 求文書給大馬士革的各會堂,若是找著信奉這道的人,無論男女,都准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
掃羅行路,將到大馬士革,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 他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起來!進城去,你所當做的事,必有人告訴你。」
當我們問「何謂自由?」保羅的故事值得省思。聖經中的自由,講述的是他心境的轉變,這是一個不凡的故事,透過基督翻轉生命。
行淫婦人:遠離罪惡便得自由
許多人認為人類具有自由思想,人類能夠自己選擇對錯。過我們想要的生活,才是真正的自由。
但聖經中的自由則不同。我們可以從約翰福音八章,得知什麼是自由。
在本章中,耶穌面對文士和法利賽人譴責行淫的婦人,聖經明確定義這是有罪的,但耶穌並未定罪婦人。面對文士和法利賽人設下的陷阱,耶穌的舉措耐人尋味。約翰福音八章3-6節是聖經另一個自由範例: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這個故事值得深思之處,是人們質疑耶穌時,祂用指頭在地上畫字,然後說出關於自由的宣告:「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然後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祂在約翰福音八章9-11節中的對話為自由提供堅實的解釋。耶穌對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這個範例中,基督的話告訴我們,遠離罪惡就能得著真自由。耶穌不定婦人的罪,要她離開「生命中的罪」。 唯有離開生命中的罪並與基督對齊,才能得到真正的盼望:這是在聖經中反覆闡述的自由真諦。
言論自由要開口按公義判斷
至於時下的熱門話題「言論自由」,聖經又是怎麼看呢? 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克里斯.克蘭德爾(Chris Crandall)表示,擁有言論自由,並不意味著可以毫無責任地使用它。箴言十七章27節告訴我們:「寡少言語的,有知識;性情溫良的,有聰明。」大衛知道人們的口舌是危險的,因此他才向耶和華祈求「禁止他的口,守住他的嘴。」(詩篇一四一篇3節)
箴言三十一章8-9節也提醒:「你當為啞巴開口,為一切孤獨的伸冤。你當開口按公義判斷,為困苦和窮乏的辨屈。」
主的靈在哪裡 哪裡得自由
聖經也清楚表明,我們能在基督裡得到自由,並能由主的靈找到自由。哥林多後書三章17節:「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哥林多前書六章12節)
這是聖經中與自由有關的經文之一,這提醒我們,儘管我們有權做任何事,但並非任何事都對我們有益,基督徒不應被任何事物挾制。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做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侍。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拉太書五章13-14節)
在聖經中,自由源於於主耶和華。儘管我們的肉體有自由,但是唯有遵循上帝的旨意,才能得著真正的自由。
「我在急難中求告耶和華,他就應允我,把我安置在寬闊之地。」(詩篇一一八篇5節)
當我們需要協助或處於掙扎中,可以透過禱告與交託,得到耶穌裡的自由。(資料來源:Pureflix Insider、Evangelical Foc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