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被告主張自己的眼睛視力不佳,右眼因眼角膜手術無法配戴隱形眼鏡,而事發當下左眼隱形眼鏡突然滑動以致釀禍。原南韓檢方提請法院判處6年有期徒刑,然而法院認為被告為慣犯,已有兩次酒駕前科,此次更是酒駕且超速,若視力不佳就更需要小心駕駛,因此法院罕見地重判被告8年有期徒刑。
知道被告一審判決結果後,曾以琳的父母說:「非常感謝各界一直以來的幫助,使我們有力量為以琳努力。」
曾以琳的父母也非常感謝當地的韓國朋友,包括神學院同學和教會友人,不畏寒冷,穿著厚重的外套、戴上口罩,站在街頭上抗議,只為了讓韓國不要再發生同樣的不幸事故。
石宇慶表示,這些朋友不離不棄,從開始到現在一直幫助著他們、幫助著韓國社會重視酒駕議題。這群朋友以自己微薄的力量,在街頭拉布條抗議,向國際表達訴求,並產生了善的循環。從各國寄來韓國的請願書多達六百多封,讓韓國政府、社會開始正視酒駕議題,也使得曾以琳的死,如一粒麥子落在地裡,結出許多子粒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