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頌輝(牧師)
很多基督徒致力在信仰中尋找一種特殊的主觀經驗和感受。在這種前設下,人然就把「親近神」與禱告、唱詩、默想等宗教活動關聯起來。當我們無法「享受」在這些操練中的時候,就會覺得自己與神有疏離感。
然而,聖經中提到「親近神」的時候,甚少強調這些經驗和感受。相反的,聖經所強調的往往正是我們所忽略的一一品格。神透過先知以賽亞對以色列人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你們來朝見我,誰向你們討這些,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裡恨惡,我都以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賽一11~17)
原來,如果平時沒有好好遵行神的道,即使在「親近神」的時候很享受,實際上也不過是在自嗨罷了,更糟糕的是,可能還遭來神的怒氣。
(本文取得蔡頌輝牧師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