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龐君華會督,衛理門徒培育中心提供,經文採用和合修訂版
撒下 3:12-16大衛將妻子米甲接回
【經文】
3:12 押尼珥派使者到大衛所在的地方( [ 3.12] 「大衛所在的地方」:七十士譯本是「希伯崙大衛那裏」。),說:「這地歸誰呢?」又說:「你與我立約,看哪,我必幫助你,使全以色列都擁護你。」
3:13 大衛說:「好!我與你立約。但有一件事我要求你,你來見我面的時候,除非把掃羅的女兒米甲帶來,就不必來見我的面了。」
3:14 大衛派使者到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那裏,說:「你要把我的妻子米甲歸還我;她是我從前用一百非利士人的包皮所聘定的。」
3:15 伊施‧波設就派人去,把米甲從拉億的兒子,她丈夫帕鐵( [ 3.15] 「帕鐵」又名「帕提」;參撒上25.44。)那裏帶來。
3:16 米甲的丈夫跟着她,一面走一面哭,直跟到巴戶琳。押尼珥對他說:「你回去吧!」帕鐵就回去了。
【默想】
大衛與因為好色而被主責備,心生不滿而背叛掃羅家的押尼珥立約,押尼珥雖然滿口仁義道德,其實為人自私,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大衛要求歸還其妻子米甲,是否真的出於顧念夫妻之情,不得而知,但是在一個政治磋商中硬生生拆散了一對亂世中的夫妻,也是一樁悲劇,無怪米甲對大衛也存有心結,這是典型的一齣大故事中的小故事。其實,我們也是活在一個大故事脈絡下的人生,許多時候未必容得我們能「主宰」我們的命運,但是惟有信靠在這一切之上的上主,因為祂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著益處」(羅8:28),你可有這樣的信心,雖然命運未必掌握在我們手中,但相信上帝必然保守?
詩 68:24-35 上帝啊,你從聖所顯為可畏
【默想】
(請閱讀詩篇經文後,安靜默想,有那句話或那一個詞你特別有感觸,就以此領悟作為祈禱)
徒 23:12-35 猶太人設謀殺保羅
【經文】
23:12 到了天亮,猶太人同謀起誓,說「若不先殺保羅就不吃不喝」。
23:13 參與這陰謀的有四十多人。
23:14 他們來見祭司長和長老,說:「我們已經發了重誓,若不先殺保羅就甚麼也不吃。
23:15 現在你們和議會要通知千夫長,叫他把保羅帶到你們這裏來,假裝要詳細調查他的事;我們已經預備好,在他來到這裏以前就殺掉他。」
23:16 保羅的外甥聽見他們設下埋伏,就來到營樓裏告訴保羅。
23:17 保羅請一個百夫長來,說:「你領這青年去見千夫長,他有事告訴他。」
23:18 於是百夫長把他領去見千夫長,說:「被囚的保羅請我到他那裏,求我領這青年來見你;他有事告訴你。」
23:19 千夫長就拉着他的手,走到一旁,私下問他:「你有甚麼事告訴我呢?」
23:20 他說:「猶太人已經約定,要求你明天把保羅帶到議會去,假裝要詳細查問他的事。
23:21 你切不要隨從他們,因為他們有四十多人埋伏,已經起誓,若不先殺掉保羅就不吃不喝。現在都預備好了,只等你的允准。」
23:22 於是千夫長打發那青年走,囑咐他:「不要告訴人,你已將這些事報告我了。」
23:23 於是,千夫長叫了兩個百夫長來,說:「預備步兵二百、騎兵七十、長槍手二百,今夜九點往凱撒利亞去;
23:24 也要預備牲口讓保羅騎上,護送到腓力斯總督那裏去。」
23:25 千夫長又寫了公文,大略說:
23:26 「克勞第‧呂西亞向腓力斯總督大人請安。
23:27 這個人被猶太人拿住,快被殺害時,我得知他是羅馬人,就帶士兵下去,把他救了出來。
23:28 因為我要知道他們告他的罪狀,就帶他下到他們的議會去。
23:29 我查知他被告發是因他們律法上的爭論,並沒有甚麼該死或該監禁的罪名。
23:30 後來有人把要害他的計謀告訴我,我立刻把他解到你那裏去,又命令告他的人在你面前告他。( [ 23.30] 有古卷加「願你平安。」)」
23:31 於是士兵照所命令他們的,連夜把保羅帶到安提帕底。
23:32 第二天,由騎兵護送保羅,他們就回營樓去。
23:33 騎兵來到凱撒利亞,把公文呈給總督,就叫保羅站在他面前。
23:34 總督讀了公文,問保羅是哪一省的人;一知道他是基利家人,
23:35 就說:「等告你的人來到,我才詳細聽你。」於是他命令把保羅拘留在希律的衙門裏。
【默想】
這段經文顯示了一個弔詭的情節,就是沒有宗教信念的人要保護保羅,反而宗教狂熱者要加害保羅。宗教狂熱有時比不信的人還危險。保羅被一些宗教狂熱的人立誓要追殺,保羅所處的情勢其實十分嚴峻,但是這事卻「意外」地被保羅的外甥得知,以致挽救了他的危險,保羅,一個為福音而活的人,然而危險也始終伴隨著他。對於自身的安全,我們能夠做的很有限,有時只有交在上帝手中,才可經歷「出人意外的平安」,問題是這些道理我們都懂,但我們仍然忍不住會害怕,對於這樣的情況,你如何自處呢?你如何喚起你的信心呢?你是否學會了凡事交託給主?你是否因為交託而可以享受內心真正的平安?此外,經文中顯示了在法治下保羅可以為他的信仰辯護,這是羅馬人建立的法治精神,反之只以宗教狂熱處理爭端,反而窒息信仰。建立一個制度上的公義是很重要的,你可曾在什麼層面上支持或參與公義社會的創建?建立社會的公義之先要先建立信仰群體,也就是教會生活的公義,你是否尊重我們教會的「法規」呢?還是憑著自身的宗教熱誠行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