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聿揚(宣道會褒忠堂助理傳道)
經文:馬太福音六章1-18節
當我們信主歸入主的名下,我們就是神的兒女,而神就是我們在天上的父。然而沒有人親眼見過神,人如何認識祂呢?耶穌說,人看見祂就是看見那差祂來的父(約翰福音十二章45節),除此之外,我們也可以透過耶穌的教導認識這位父神。
主耶穌教導門徒行事為人以神的標準為核心,也就是保羅所說的:「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地上的父親無不對自己的孩子有所期待,那天上的父親,對祂兒女的期待又是什麼呢?
一、為善不欲人知
在馬太福音六章耶穌告訴我們,「善事」不可做在人前。善事就是好行為。然而聖經也告訴我們,人都偏離正道,沒有行善的(羅馬書三章12節)。
人如何行出「善行」?善的標準是神的話語,當一個人被神的愛所激勵,自然會回應神的話語而結出生命的果子。如此,就不會「故意」做在人前。相反的,基督徒的好行為由內而外,不刻意也不造作,只求天父喜悅。然而我們也知道,神會照著我們對祂話語的回應而施恩給我們。
二、進入內屋禱告
當時的文士、法利賽人、祭司等宗教領袖,喜歡讓人們聽見他們的禱告,好顯示自己的敬虔(路加福音十八章9-13節)。但是耶穌要門徒進入自己的內屋禱告,建立自己與神的關係。另外,耶穌也提到,禱告不需要用許多重複的話,有人認為禱告說多一點就可以讓神答應,這是錯誤的。
聖經中最短的禱告是:「主啊!救我。」(馬太福音十四章30節)這樣簡單但發自內心的禱告,上帝就垂聽人的呼求。禱告是與神關係的連結,禱告是發自內心的呼喊,這樣才能蒙神的喜悅。
三、不讓人知道自己禁食
禁食的目的是攻克己身,治死心中的「我」。聖經中記載了多次以色列人發起的禁食行動。以斯帖記記載,當猶大人將面臨滅族之害時,末底改要以斯帖用自己的身分為猶大人做些事,於是以斯帖冒死向亞哈隨魯王為自己的百姓請求,因而要全國百姓為這事禁食三天。
可是到了新約,我們卻看許多宗教領袖用「禁食」來誇口。耶穌提醒門徒,不要把這些屬靈的操練當作自己的榮耀。禁食的行動是為了讓我們自己專心地尋求主,並全心降卑,把主權交託給神。
盼望我們能透過主耶穌的教導,更多地認識我們在天上的父,竭力地討祂喜悅,因為我們由內而發的好行為,祂要在暗中察看,也必然報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