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亮(教授)
「約過了三小時,他的妻子進來,還不知道這事。」(使徒行傳五:7)
如果亞拿尼亞發生的事,能夠在三個小時之前,告訴他的妻子,她或許可以逃出懲罰之災。
聖經很少提到「三小時」,這數字一定有意義。我的體會是當個丈夫,發生的事,最好是三個小時之內,讓妻子知道。不要發生一陣子了,丈夫還默不吭聲,浪費了這黃金的三小時,等到妻子知道了,往下發展的情況,可能會很不好。
同學,你結婚了,我還是要與你分享,婚姻是一輩子的學習,是同奔天路,是共享生命之恩。我們要學習遇到難事、麻煩事、需要幫忙的事,配偶要最先知道。
最好三個小時內,趕快讓妻子知道,那是非常重要的黃金三小時,顯示她在我心中的重要,最重要的助手。助手不是低一級的意思,否則上帝不會說她是我們的幫助者。
我們都需要主,讓妻子知道的事,不要拖。
(本文取得張文亮教授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