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身分與教導三》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
2021-09-21 基督教論壇報 / 靈修禱告

《主的身分與教導三》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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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welve-Year-Old Jesus Teaching in the Temple, by Ludovico Mazzolino, 16th
路加福音有兩次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記載。頭一次敘述是耶穌和家人一起到耶路撒冷過節,第二次就是主耶穌最後的晚餐。

◎呂一中(中原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這其中頭一個記載是路加福音獨有的,也是聖經唯一記載孩童耶穌言行的經文。然而路加福音的這兩次敘事,其實證實了在耶穌的年代,猶太人是按著摩西的規定過逾越節。一方面他們會到聖殿過節,另一方面他們還會舉行逾越節的宴席。然而在主後70年,羅馬軍隊摧毀耶路撒冷的城牆和聖殿,之後猶太人的過節方式,就改成舉行家宴。

對基督教教會而言,由於主在逾越節的宴席當中設立了聖餐,因此基督徒紀念的不再是逾越節,而是透過主日舉行的聖餐紀念主的死與復活。

耶穌在敬虔的家庭長大
路加福音記載,每年到逾越節,耶穌的父母就上耶路撒冷去。這段經文說明耶穌生長在一個敬虔的家庭,並且上耶路撒冷過節,在信仰上其實代表了重要意義。

到耶路撒冷過節,必須要花費金錢,這表示耶穌的父母,願意將自己的所得,提撥一筆錢來過節,並且這筆錢的性質是「分別為聖」的,是一筆「為神、為窮人」預備的金錢。

根據上帝的律法規定,以色列民必須以食用的土產作為繳稅的基礎,奉獻其中的十分之一,供給在他們當中事奉上帝的祭司和利未人。然而,在申命記十四章22-26節,又規定他們要將十分之一帶往聖殿花用。歷代的猶太人,對這兩處經文的解釋各有不同,多數時候猶太人認為這兩個十分之一,其實還是同一筆錢。

唯獨在耶穌的年代,也就是在第二聖殿時期,拉比解釋說,耶路撒冷聖殿敬拜的費用,並不歸在獻給祭司和利未人的十分之一當中。那時的猶太人若要到耶路撒冷聖殿過節,就必須在當納的十分之一以外,再積存另一個十分之一,這筆錢當時稱為「第二什一稅」,並且這筆錢都要在耶路撒冷花用。

這筆另外積存、分別為聖的金錢,花用的時機包括三個朝聖節期: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如果這筆錢遺失了一部份,按照「聖品不應被丟失」的原則,就必須從自己原有的日常生活費中提撥來補足。此外,如果在朝聖期間撿到他人失落的錢,這筆失落的錢就必須直接歸入聖祭使用。

假如一個人預備到耶路撒冷花用的錢太多,以至於花不掉,他必須把剩餘的錢分給窮人。也就是這筆特定花用的錢有兩種用途:一是在耶路撒冷使用,另一則是分給窮人。也因為這筆錢用途明確,在約翰福音十三章27節就有這筆錢用途的佐證,那時耶穌對猶大說:「你所做的,快做吧!」有人就自動聯想為耶穌是對猶大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或是叫他拿甚麼賙濟窮人——這個聯想就說明了這筆錢不能隨意使用,而必須使用在這兩種用途之上。

關於第二個十分之一的錢,花用的方式也有嚴格的規定,相關的花用或買賣獻祭物都必須是聖潔的,不能沾染上不潔之物。這時必須談到主耶穌的過節態度,主也重視「分別為聖」,但他並不注重表面功夫,他重視從內心而來真正的聖潔——如此也說明主耶穌日後總是關注著在聖殿的買賣,並且為此潔淨聖殿。

耶穌所說的這話他們不明白
主耶穌在十二歲那年,跟隨家人到耶路撒冷過節,但在節期結束之後,家人在返鄉途中卻看不到耶穌同行,等到確定耶穌沒有跟著回家,就回到耶路撒冷找耶穌,路加福音二章46節記載:「過了三天,就遇見他在殿裡,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凡聽見他的,都希奇他的聰明和他的應對。」接著馬利亞對耶穌說,「我兒!為甚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48節)但主耶穌卻回答說:「為甚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49節)路加福音接著記載了幾個重點:耶穌所說的話,他的家人並不明白;但耶穌也與父母回到拿撒勒,並順從他們;他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裡。

這個事件極為特別,因為耶穌的父母表達了傷心。對於這節經文,我們經常將注意力集中在耶穌後來的順從,強調他的智慧和身量,以及神和人愛他的心一起成長。

然而這樣的解釋,卻忽略了逾越節這個節期的特殊意義。特別是根據摩西對以色列民的教導:「當你們的兒女問你們說:『行這禮是甚麼意思?』你們就說:『這是獻給耶和華逾越節的祭。當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候,他擊殺埃及人,越過以色列人的房屋,救了我們各家。』」(出埃及記十二章對逾越節的紀念,並不只是要按照節期的要求來過節而已,更重要的就是要讓兒女明白逾越節的意義。)

對於摩西的這項要求,後世的猶太人並不敢怠慢。特別是耶穌敬虔的父母,當然會詳細教導耶穌。然而馬利亞和耶穌之間的問答,卻讓我們注意到耶穌不僅具有人子的身份,他也是神的兒子。當耶穌說出「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這句話之時,他回答的對象有兩位,除了以人子身份回答馬利亞之外,他也同時以神兒子的身份向他的父神回答。

讓人明白逾越節的真實意義
這個問答的特別之處,在於耶穌這一次上耶路撒冷,他回到真正的父家,在這家中他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他履行摩西對以色列民的要求。他在這裡的學習,最終說出他必須以父的事為念,然而耶穌的父母而並不明白耶穌所說的這句話。因此這場問答,顯示出必須要明白逾越節的真實意義的人,並不是孩童耶穌,反而是他的父母。事實上不只是他的父母,而是普天下的人,都必須認真思考耶穌所說「他必須以父的事為念」這句話。

耶穌的這個回答,為將來的敘事留下一個伏筆,特別是在四卷福音書,都記載了耶穌另一個逾越節的敘事。然而唯有路加福音,特意記載耶穌十二歲的這個事蹟。並在接下來的敘事中逐漸揭開這個伏筆,也就是指向他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路加福音九章31節);而這將成的事,路加在逾越節最後的晚餐及其後的描述,將會詳細述說主在十架上的受難,以及其後的復活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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