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慧康( 高雄慕恩教會主任牧師)
經文:《提摩太前書》1章:1-11節(經文使用當代譯本)
聖經說:「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傳1:9)」。如果你覺得你的教會有問題,當時保羅的教會也正面臨一些問題。以弗所教會是保羅、西拉與提摩太他們一起宣教所建立的,當時教會正面臨假教師的侵擾,讓信徒失去得救的信心。他打發年輕的提摩太前去處理此事,正好讓我們從他的教導中,知道教會若發生這些事情該如何面對,好叫我們在真道上能站立得穩。
一、神的教會,應當竭力使人信從上帝的救恩(1-4節)
保羅按照當時書信的慣例,先自我介紹自己的名字與使徒職分。他常提到自己作使徒是由於神的選召或命令。的確,保羅成為使徒不是他自己報名的,若不是神的選召,命令他做使徒,按照他原來的想法,是為自己祖宗的律法大發熱心地迫害基督徒。那時教會的人看他,就像我們看那些為自己的宗教狂熱,迫害基督徒的恐怖分子一樣(徒9)。但神竟揀選他宣揚福音,使他的人生有了一百八十度的翻轉,這也顯出神的幽默與智慧:在神沒有難成的事!如果連一個迫害教會最賣力的人,也能被神翻轉成為宣揚福音建立教會最熱血的人,那麼這世上,還有什麼人是上帝不能改變的呢?
教會不應該傳講異端邪說
祝福之後,他就交付給提摩太一個重要的任務:要他繼續留在以弗所教會,「好命令那幾個人不要傳講異端邪說」。這異端就是第四節說的「虛構的神話和冗長的家譜」。但到底什麼是「虛構的神話和冗長的家譜」現在沒有一個聖經學者能肯定,可能只有保羅提摩太他們那時候的人知道了。但從下文可以確定的是,有人在教會一直講這些事情,已帶來不好的效應,所以要趕緊停止:「因為這些事只會引起無用的猜測和辯論,無法幫助人憑信心認識上帝的救贖計劃。」所以我們可以肯定,神的教會最重要的使命,就是要竭力使人信從上帝的救恩,與此無關,甚至有礙於我們認識上帝救贖的都要停止,以免教會失去焦點,迷失自己原本應當戮力以赴的本務。
對我們來說,大概沒人會在教會講什麼神話或家譜引起辯論,但容易講什麼引起辯論,又與認識上帝的救恩無益呢?大概就是政治議題吧!很少看到看到基督徒聚在一起講政治議題,不會引起辯論的;也從未看到大家聚在一起講政治,講得興高彩烈之餘,還能同心感謝上帝偉大的救贖。所以我也認同「在教會不要講政治」這個規定,因為真的無法幫助我們認識上帝的救贖計畫,也無法造就信心。
二、制止不當的行為,都是基於愛(5-7節)
保羅很清楚自己為什麼要制止他們做這些事,他告訴提摩太是為了愛。制止他們傳講異端,正是為了愛上帝也愛教會,所以不願看到神的家受虧損。固然,制止他們,會使他們感到被冒犯,也讓那些正聽得津津有味的會眾感到不悅,這等於是要提摩太扮黑臉維持教會的紀律,但愛不只是要給人舒服溫暖的感覺,保羅指出這愛來自三方面:「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和真實無偽的信心。」
「清潔的心」是不被罪及私慾玷污的,「無虧的良心」是無愧於心也對得起上帝,「真實無偽的信心」就是自己信心成長到什麼地步,就照什麼地步實實在在地去行(腓3:16),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12:3)。如果怕被人家說自己沒有信心,就跟著別人胡亂喊,這就不是真實無偽的信心了。保羅指出當時有些人喜歡教導別人律法,但其實自己還沒搞懂就愛亂講。他們誤以為遵守律法是得救的條件,主張: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就不能得救(徒15:1)。愛既來自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和真實無偽的信心,必定會為了愛上帝的緣故,制止這些好為人師者胡亂教導,免得教會走偏。
三、只要用得合宜,律法本都是好的(8-11節)
既然保羅指出這些假教師並不懂律法的意義,只是愛亂講,那他就告訴我們律法的真義。第一要了解律法本身其實是好的,只要用得合宜。所以律法本身沒有問題,問題是我們該怎麼用?
「律法並不是為義人設的」,意即:一個聖潔不犯罪的人,跟他講律法是沒有必要的,因為他根本不會犯這些事。所以上帝當初造亞當夏娃,不用跟他們叮嚀「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之類的誡命,因為他們在伊甸園根本沒在想這些事。
上帝設立律法本是叫我們知罪
保羅曾說:「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羅7:7)」。 所以他在這裡列出一大堆罪名:「目無法紀、大逆不道、不敬畏上帝、犯罪作惡、不聖潔、貪戀世俗、謀殺父母、行兇害命、淫亂、同性戀、拐賣人口、說謊、起假誓的人,以及其他違反正道的人(9-10節)」這些都是被律法定罪的,因為違反了上帝在西乃山頒布的「十誡」(出20:1-17)。律法正是為我們罪人設立的,為要叫我們知罪悔罪轉而投靠基督,這就是律法的功用。
四、律法叫人知罪,但福音使人脫離罪的綑綁。
既然保羅說「只要用得合宜,律法本是好的」。我們更進一步來思想,律法該怎麼用才合宜呢?要知道,不只是傳福音能帶領人認識神,律法也能幫助人認識神,但要與福音配合使用才是好的。
律法使人認識上帝的聖潔公義與良善
如前述,律法能叫人知罪,因為沒有律法就不知何為罪。而且研讀律法,能使人認識上帝的公義、聖潔與良善。例如「不可殺人」叫我們知道神尊重生命,所以不可侵害他人的生命權。「不可姦淫」叫我們知道神的聖潔,所以我們不可玷汙他人的貞操,侵害他人的貞操權。「不可偷盜」因為神給人有私產權,我們不可任意侵害他人的財產。「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因為人有名譽,所以不可侵害他人的名譽權。「不可貪戀人家一切所有的」因為每個人都有所有權,因此也不可任意侵害。這些律法帶來的道德要求,都是要我們認識上帝的聖潔公義良善,要學習尊重神賦與人每一項寶貴的權利,不可做出任意侵害他人權益的事,否則就是得罪上帝也虧欠人。
但只有律法,光知道這些律令條文也無法得救,因為律法不提供恩典。當我們的良心受到律法之鎚的擊打,被控告而受壓的時候,只有轉而信從福音,仰望基督—那為我們釘十字架又死裡復活的救主耶穌,才能真正脫離罪的綑綁,不但知罪、認罪、也勝過罪的綑綁與轄制!
所以律法與福音可以互相配合,因為律法叫人知罪,但福音更能使人脫離罪的綑綁。所以當一個人自我感覺良好,不認為自己有什麼罪,跟他講耶穌赦罪的恩典是沒有用的。我們要跟他講聖潔公義的律法使他知罪(徒24:25);但是當一個人受到律法的控告良心惴惴不安時,我們要傳講甜蜜的福音使他投靠基督,得以洗去天良的虧欠,得享赦罪的平安與喜樂(約8:11)。
結語:命令的總歸就是愛
總結本段保羅教導可知,在教會生活裡,彼此交通相互團契固然很好。但如果聚在一起討論一些事情使人徒生辯論,卻不能幫助我們更加認識上帝的救恩,就應當要制止(那時要制止虛構的神話與冗長家譜的辯論,現在我們的處境,也應當禁止政治議題的辯論)。這樣的制止也是基於愛,為要保守教會走在上帝的正道上,使人認識主,信靠上帝的救恩。
至於教會要能防範異端邪說入侵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勤讀聖經追求真理,竭力認識神!就像你認識真鈔,任何假鈔到你手上一摸,馬上就知道是假的。知道真理,就能辨別異端。
還有,神設立律法本是好的,能讓不虔不義的人知罪,進而承認自己是罪人。但只是承認自己是罪人這還無法得救,必須信從福音投靠基督,才能罪得赦免,脫離罪的綑綁與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