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龐君華會督,衛理門徒培育中心提供,經文採用和合修訂版
得4:11-17 波阿斯娶路得為妻
【經文】
4:11 城門坐着的所有百姓和長老說:「我們都是證人。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和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有名聲。
4:12 願耶和華從這年輕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她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樣。」
4:13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4:14 婦女們對拿娥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他今日沒有使你斷絕可以贖產業的至親。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
4:15 他必振奮你的精神,奉養你的晚年,因為他是愛慕你的媳婦所生的。有這樣的媳婦,比有七個兒子更好!」
4:16 拿娥米接過孩子來,抱在懷中撫養他。
4:17 鄰居的婦人給孩子起名,說:「拿娥米得了一個孩子了!」她們就給他起名叫俄備得。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親,是大衛的祖父。
【默想】
這個田園愛情故事的美好結局,在長老與百姓的見證與祝福下,波阿斯與路得共組新的家庭,這個結果眾人都以為美,不但如此新生的嬰孩,更為這個家族帶來了新的出路,對比這故事的開頭,因為家族的男丁都相繼離世,且沒有後嗣等,所帶來的絕望景象;此刻新的嬰孩,為他們的人生,他們的家族開了一個新的展望。拿娥米就名符其實地感到人生的「甜」味了。下個月就要進入將臨期,緊接著就是聖誕,請以今天經文的場景,思想新生嬰孩如何帶給世人新的出路與展望。
詩 127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
【默想】(請閱讀詩篇經文後,安靜默想,有那句話或那一個詞你特別有感觸,就以此領悟作為祈禱)
來9:15-24 以血為立約的憑據
【經文】
9:15 為此,基督作了新約的中保;因為他的死,贖了人在第一個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使蒙召的人能得着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9:16 凡有遺囑,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已經死了。
9:17 因為人死了,遺囑才有效力;立遺囑的人尚在,遺囑就不能生效。
9:18 所以,第一個約也是用血立的。
9:19 因為摩西當日照着律法將各樣誡命傳給眾百姓,就拿朱紅色絨和牛膝草,把牛犢、山羊( [ 9.19] 有古卷沒有「山羊」。)的血和水灑在書上,又灑在眾百姓身上,
9:20 說:「這血就是上帝與你們立約的憑據。」
9:21 他又照樣把血灑在帳幕和敬拜用的各樣器皿上。
9:22 按着律法,幾乎每樣東西都是用血潔淨的;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
9:23 這樣,照着天上樣式做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禮儀去潔淨,但那天上的一切,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
9:24 因為基督並沒有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而是進到天上,如今為我們出現在上帝面前。
【默想】
與我們息息相關的「新的約」,是與「新的獻祭」有關。先知耶利米已經向我們預示過「時候將到,我要與你們立新的約…」(耶31),過去上帝就孕育人類的文化,尤其是以色列的習俗,必須要用血來立約,以示其慎重與重大。以血為誓約,就是以生命擔保的意思,如今透過基督獻上自己為祭,就是獻上自己的生命,祂所流的寶血就成為了上帝與我們立約的血,是新約的「擔保」。因為基督獻上自己為祭的行動,使得整個過去的禮儀與教導,就被帶到一個更高的層次,過去這一切獻祭的儀式,宗教上的行動,律法的指導,都成為了認識基督的「背景知識」,若沒有這些無從了解基督的獻祭,也無從了解所立的新約。但這一切過往的行動本身並不是最終極的,最終極的意義在基督那裏,因為這過去的一切都是指向「更美」的獻祭、更美的家鄉、更美的約,也就是基督本身。今日請思想基督為我們獻上自己為祭的意義,從具體到抽象的思考,基督獻上自己為祭,與所立的新約你個人的意義,對整個人類的意義,對受造世界的意義。
(本文取得龐君華牧師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