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陳志宏(中華福音神學院副院長)
透過大衛面對掃羅的逼迫與追殺,所採取的態度與作法,我們能夠學習如何用合宜的方式,面對欺壓自己的人。在大衛身上我們看見兩個重點:第一、 先確認自己是否有缺失要改正;第二、不為自己伸冤,相信上帝會審判。
若經過認真的自我省察,發現自己是落在第一 種處境(參見上週文章),就是我們並沒有犯 錯,但上司因不同原因,濫用權柄欺壓我們,這時該怎麼辦?大衛所面對的正是這種處境,來看看他是如何面對的。
大衛曾有兩次機會殺死掃羅,不過大衛沒有這樣做,他更阻止屬下亞比篩動手殺害掃羅。「大衛又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他或被耶和華擊打, 或是死期到了,或是出戰陣亡;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現在你可以將他頭旁的槍和水瓶拿來,我們就走。」(撒母耳記上廿六章 10-11節)
大衛以起誓的方式,指出耶和華的受膏者死 亡的唯一理由,就是「被耶和華擊打」。 擊打有兩種方式:「死期到了」或「出戰陣亡」。「死期」原文是「他的日子到了」,指的是自然的死亡。「出戰陣亡」原意是「被掃除掉」,指在戰場中陣亡。大衛相信上帝會親自審判掃羅, 後來掃羅果然是死在與非利士人的戰爭之中。
不為自己伸冤 相信上帝會審判
大衛面對掃羅濫用權柄的欺壓,採取的態度與反 應,就如同聖經教導:「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 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十二章19節)大衛沒有選擇為自己伸冤,而是將審判掃羅的工作交給上帝, 他讓上帝作主掌權!
若大衛殺死掃羅為自己伸冤,確實他就不必面對掃羅的追殺,也可以脫離流亡的生活,但這樣做會有嚴重的後遺症。若大衛殺死當時的以色列王掃羅,這個行為稱之為「弒君」、「篡位」。
掃羅或許與大衛有私人恩怨,但他仍有在履行君王的職責,當非利士人攻擊以色列人時,他帶著軍隊應戰。日後當押沙龍叛變,大衛在逃亡過程遇見 一個掃羅族的人名叫示每,示每用許多難聽的話咒罵大衛(撒母耳記下十六章5-8 節)。還好大衛沒有殺害掃羅, 掃羅是在與非利士人作戰時死的,不然,示每的控訴就變得合情合理。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採取行動為自己伸冤,討回自以為的公道;但在這過程中,可能也會過度運用權柄,陷入報復的行動。當想著要向對方報復、「加倍奉還」時,人就落入了不公平、不公義的行為,從原本的受害者變成為加害者。請問對方會否有一天,也要來討回公道呢?
另外,當我們採取行動為自己伸冤,上帝就不需要為我們伸冤了,因為已經沒有冤屈需要祂為我們主持公道。然而我們相信上帝必定在合適的時機會為我們伸冤,因為祂是公義的上帝!
認識饒恕、和好、信任
當大衛與亞比篩,帶著掃羅的槍與水壺離開輜重營,回到掃羅軍隊駐紮對面的山頂上,他們二人隔空呼叫,叫醒掃羅營中的人。大衛一開始向押尼珥喊話,責備他沒有保護掃羅的安全,因槍和水瓶是 不能反駁的證據,因此押尼珥也無話可說。
這時掃羅被吵醒,他聽出來是大衛的聲音,於是與大衛展開一段對話。掃羅謙卑地承認自己的罪,他提到自己是糊塗人,並稱大衛「我兒」,承諾不會傷害他,也邀請他回朝廷。不過大衛沒有接受,因為他了解掃羅的善意通常不會持久。
或許有人認為,掃羅這次的回應非常真誠,大衛可以結束逃亡的生活,回到掃羅軍隊中擔任將軍, 或至少可以回鄉安居樂業;但大衛因著不安全感、不信任掃羅,所以繼續過著流亡的生活。
在這裡我們需要解釋三個有關連,但不完全相同的概念,分別是「饒恕」、「和好」、「信任」。在此引用《界線對談:談判藝術的技巧》書中,對這三個概念的說明:
一、「饒恕」與過去有關。饒恕是不再怪罪對方,不再追究和記恨;饒恕只要一個人就能完成。當選擇饒恕,饒恕就完成了,就像上帝饒恕世人一樣。
二、「和好」與現在有關。這需要雙方都有意願及行動才能發生。一個巴掌拍不響,必須一方願意道歉,另一方接受道歉,或雙方認錯後彼此原諒,和好才能發生。
三、「信任」與未來有關。在能夠再次信任對方之前,他必須身體力行,以行動顯示他是值得你信任。
馬太福音三章8節:「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我們可以選擇饒恕,但饒恕後不一定能和對方和好,因為對方可能不承認自己有錯,這是經常發生的現象。但不會因為對方不認錯,我們就不能饒恕,因為饒恕是個人的決定。饒恕是選擇我不再被怨恨、苦毒綑綁,選擇不採取報復的行動。
再來,我們可能選擇饒恕,也與對方和好了,但不見得要信任對方。我們可以採取行動,先保持距離以策安全,直到對方的行為有明顯改善,再拉近距離。
可以饒恕 同時立界線保安全
最常見的例子,是在有家暴行為的家庭中,有暴力行為的一方坦誠自己的錯,苦苦哀求另一方原諒;但問題是往往這種行為模式沒有改變,待下一 次遇到問題,又再次使用暴力發洩。
這種情況可以選擇饒恕,也可以接受道歉與對方和好,但不見得要相信對方能立即作出改變。我們要懂得設立界線、採取行動,不讓對方再輕易傷害自己。
大衛採取的行動,就是選擇饒恕掃羅因忌妒、沒有安全感,對他帶來的傷害行為。他心中對掃羅沒有存留怨恨與苦毒,因掃羅後來戰死,大衛發自內心真誠為他哀傷與難過。不過,大衛知道他不能夠信任掃羅,掃羅雖好幾次嘴裡承認過犯,但他捉拿大衛的行動並未停止。大衛不能只聽其言,還需要觀其行,要有實際的證據,顯示掃羅不再想將自己除之而後快,他才能安心信任掃羅。
若掃羅真有這樣的改變,大衛相信約拿單會派人來通知他。面對欺壓我們的人,我們要「靈巧像蛇, 馴良像鴿子。」(馬太福音十章16節),可以選擇饒恕他們加在我們身上的傷害,但同時也要懂得設立界限,讓對方不能夠再輕易傷害我們,直到對方的行為有所改變,值得我們信任為止。(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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