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善群
「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細拉)」詩篇 32:5
要:決定的心志、行動的踐履。就:回應的實際、立即且可預期的態度。當我們勇於面對,主便會赦免。這是上帝的法則。感恩的季節裡,讓我們為天父的決定來感恩。祂早已決定不管我們走得多遠、如何得罪祂,祂都會給我們積極性的回應──只要我們回到祂面前,承認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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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讀聖經,你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直等到我來。(提摩太前書第四章1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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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取得洪善群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