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慧康(高雄慕恩教會主任牧師)
經文:法老打發人召摩西、亞倫來,對他們說:「這一次我犯了罪了。耶和華是公義的;我和我的百姓是邪惡的。這雷轟和冰雹已經夠了。請你們求耶和華,我就容你們去,不再留住你們。」(出 9:27-28)
認罪並不等於悔改
教會常講「認罪悔改」,仔細來說,認罪其實並不等於悔改。或說,只有認罪還是不夠,因為認罪更重要是為了能真切悔改,只有承認自己的罪過不再逃避,才能真實悔改,不再向下沉淪陷溺罪中;若單單認罪卻無悔改,這個認罪是無用的,根本無法救自己脫離上帝的審判與刑罰。
本章法老王的認罪,就給我們好好上了這一課。
不同於先前的杖變蛇,水變血,河生蛙,虱災與蠅災都無造成任何生命的死亡,只是生活上很大的不方便;本章開始的畜疫之災,瘡災與雹災卻直接因著疾病,大量牛羊馬驢駱駝等動物甚至人命的死亡。當然,這些神蹟本意並非為了毀滅,而是顯出祂的大能,為了讓法老及百姓認識這宇宙獨一的真神上帝。
神蹟不是為了毀滅,而是彰顯祂的大能
正如上帝自己說的:「…因為這一次我要叫一切的災殃臨到你和你臣僕並你百姓的身上,叫你知道在普天下沒有像我的。我若伸手用瘟疫攻擊你和你的百姓,你早就從地上除滅了。其實,我叫你存立,是特要向你顯我的大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你還向我的百姓自高,不容他們去嗎?(14-17節)」
在行神蹟之前,上帝還特別告訴大家要如何躲避這場災禍以保平安,明確地指出一條活路:「現在你要打發人把你的牲畜和你田間一切所有的催進來;凡在田間不收回家的,無論是人是牲畜,冰雹必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必死。(19節)」因此,有些法老的臣僕聽了耶和華的話就很害怕,趕忙把在田間的僕人和牲畜都召回屋裡,避開了這場災禍。
所以無論何時,只要信靠神的話並且聽話照做,仍有活路可走,這是祂的恩典。
只是,法老王的心仍舊剛硬,面對接二連三史無前例的災害,他雖然迫於壓力承認自己有罪,但摩西禱告之後災害挪去了,法老王卻「越發犯罪」,還是不肯讓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去事奉上帝(34節)。
迫於壓力的認罪,只是當作危機處理而已
所以我們看見,法老王的認罪只是他危機處理的模式,迫於現實環境的壓力不得不認罪的無可奈何之舉;等到危機過了,又是「好了瘡疤忘了痛」,逞著心裡的剛硬抗拒上帝。
法老王或許覺得自己很聰明,既可躲過災禍又可以繼續對抗上帝,還可以把摩西這個八十歲的老人家耍得團團轉(因為他要求摩西為他禱告,結果摩西照作他自己卻食言相欺)。但人自以為聰明的地方,也正是他最最愚昧之處。他剛硬到底的結果,最後賠上了自己寶貝兒子的命,與自己所愛的長子天人永隔,那種喪子之痛不但椎心刺骨,也是無可挽回的(出12:29)。
只有認罪卻無悔改,一點用都沒有
從整本聖經來考察,像法老王這樣,只是迫於壓力把認罪當作危機處理的模式希圖避禍,只有認罪卻無真實悔改的案例,其實都沒有得到神的赦免,一點用都沒有。亞干雖然認罪,也交代自己犯罪所得之物,但他是拖到最後,從12支派抽到他的家族,再抽到他的宗室,最後按著人丁一一抽籤,終於他中籤了,眾目睽睽之下迫於無奈,才不得不認罪。
但為時已晚,最後被眾人用石頭打死,犯罪所得也一併被燒(書7:14-26)。
掃羅王也曾經跟撒母耳說「我有罪了」(撒上15:24),跟大衛說「我有罪了」(撒上26:21)。但他講完了還是依然故我,原來追殺大衛的他仍是繼續追殺,行為沒有絲毫改變。
新約的猶大也曾後悔自己賣主,並承認「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但他只是去找祭司長退錢,並未向上帝真誠悔改,最後自己吊死,還是沒有得救(太27:1-5)。
在認罪悔改的事情上面,我們千萬不可自欺,以為只要認罪有個交代即可得赦免,等到危機處理完了就鬆了一口氣,然後繼續犯罪依然故我。
應當時時察驗自己,有無具體行為的改變?
我們要學撒該,既然認罪悔改就要盡力補過,以實際行動賠償對方的損失(路19:8);也要學大衛,承認犯罪是嚴重得罪上帝的事情,並且真誠懺悔自己的過錯,謙卑懇求上帝的憐憫與慈悲,不再牽拖他人(詩51);也要謹記施洗約翰所說的:「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路3:8)」不要自我感覺良好,而是時時警醒察驗自己:在認罪悔改之後,自己有無具體行為的改變,還是依然故我隨口講講而已?
我們如此嚴格,非為吹毛求疵或庸人自擾,只是因為整本聖經一再告訴我們:只有認罪是沒用的,必須要有悔改才行!只有真實悔改離棄罪惡,才能救自己脫離上帝的憤怒,得享祂真實的平安與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