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0 好牧人

《塑造信仰群體的領袖─約書亞11》逃城的罪與罰─司法靈修學

檢舉
白恩拾 白恩拾 追蹤

◎白恩拾(溫哥華安提阿教會牧師)

經文:約書亞記廿至廿一章

我們都希望自己的國家社會,有一套公平正義的司法制度,來保護每個人。

但法律也不該過於嚴苛,它既要公正也要有人性;譬如,如何處罰偷竊?偷一根青蔥和偷國家的造橋工程款,應有不同的處分。伊斯蘭教古蘭經記載:偷了1/4底拿(1底拿等於4.25克黃金)價值的物品,就要斬手,相當嚴厲!而法國作家雨果的長篇小說《悲慘世界》告訴我們,偷竊有時是社會結構性的不公義所造成,人被抓到也不服氣。莊子說:「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意即偷帶鉤子的物件被抓到要殺頭,以革命之名偷一個國家,卻成諸侯將相。古人早已為此不平。

幾年前,加拿大溫哥華郊區一個越南婦女,在家中倒車時不慎壓死3歲女兒,傷心至極,幾乎崩潰。後來這個媽媽沒有被起訴,因為那是個意外。當我們看別人犯錯,可能希望處罰重一點。但輪到自己犯錯,則希望司法能考慮我們的動機和處境,給我們多一點寬容。一個現代社會的法律處分,常會看動機和犯意,來決定處分輕重。

建立逃城的目的
約書亞打完巴勒斯坦的南北戰爭,初步建立起國家,有很多任務要做。把司法正義建立在這個新社會,是老年又有隆重聲望的他,可以做好的事。舊約學者布特樂 (T.C. Butler)認為,約書亞把一個游牧部落轉變成農業社會,一個在城鎮居住的新群體。這個新群體所需要的是以社會正義來維繫共同生活。新社會當然不能忽略故意殺害無辜的罪行,那種罪惡需要受到制裁,不能輕鬆處理。但如果那不是一宗動機可惡的謀殺,而是意外傷人致死的不幸事件,事情就要有不同的對待。這就是公平正義的司法,讓人們可以信賴與期盼的地方。處罰罪惡與錯誤,要按比例原則。

約書亞在這件事上沒有原創性的見解可貢獻,他只是照摩西律法做就對了。摩西律法的精神,是要確保大地清白潔淨。上帝造人,是照著祂自己的形像造的。人不可殺害沒有罪的人,任意流無辜人的血(創世記九章5-7節)。人死了,必須查明因由,給予適當處置。大地上沒有冤魂流血哭泣,土地才能潔淨,人才能得上帝的賜福。

約書亞再次把摩西的命令,付諸實踐,這是他的司法靈修學。土地與司法結合,成為信仰群體靈修操練的新題材。這就是建立逃城的目的。

行憐憫但不能損害公義基石
逃城不是犯罪者的天堂。逃城只是讓犯罪的人尋求司法庇護,等待進一步法律檢驗和審判。法律可以憐憫人的軟弱,卻不能損害社會公義的基石。當逃亡者進到城內,此人會被當作犯罪嫌疑人,以無罪來推論。城中的長老先聽取他這一方事故的版本,他若說自己是意外殺人,長老就把他跟故意殺人的情事分開處理。此涉案嫌疑人會被接待進城居住,得到司法庇護。

然而,這樣的時間不用很長,幾天後就可以知道故事的另一面了。因為以色列人在巴勒斯坦,幾乎一天左右,就可以走到最近的一座逃城。死者家人很快就會追過來,向長老控訴案情,要抓殺人者。

有經驗的長老會從兩造說詞中,區分一個關鍵點:殺人者與受害者之間有沒有宿仇?那就是要搞清楚殺人的動機。摩西有教他們如何分辨(民數記卅五章16─23節),例如:是不是出於仇恨「把人推倒」?是不是「埋伏等著丟東西砸人」?是不是「在不注意的時候,用可以致命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至於死」?雙方有沒有仇恨?是不是「彼此沒有仇恨,也無意害對方」?

倫理學理論應用這點,教人區分一個「惡的」(evil)行為,是「道德上的惡」(moral evil)?還是「非道德的惡」(immoral evil)?例如一個媽媽有子宮外孕的問題,會有生命危險。醫生要救母親,需切除子宮,這會造成外孕胎兒死亡。人死亡,本是不幸事件,但那不是醫生本意要殺人;為了救人,造成無辜生命死亡,稱為「非道德的惡」。關鍵在於致死的動機是什麼?

分辨動機作出裁罰
城中的長老要分辨動機,若沒有仇恨問題,不能把嫌疑人交出任人處罰;若故意殺人,必須有證人舉證,控訴才可成立。若故意殺人的控訴不成立,嫌疑人還是要承受司法的裁罰──終身軟禁,住在逃城裡面,直到大祭司死去才得回家。

為何要等那麼久?學界有多種不同說法。總之,這樣的處罰對古人是很可怕的。因為此人的社會關係被切斷,終身活在異鄉陌生環境,而且行動自由受限制。這是一個嚴厲的裁決,但他可以保命活下去。

一個群體被建立起來,需以公義為她的靈魂,來維持所有人的人性尊嚴與土地清潔。從上帝來的公義,不會偏袒任何一方,卻犧牲別人的公義。一個社會要追求公義,必須以上帝的公義為標準,不是單以受害方為標準,不成比例地施加報復。

約書亞分配土地,建立起居住正義,然後設立逃城,建立司法和社會公義。這都不是老迦勒擅長的事,約書亞卻可以。他用最後的精力與智慧,把公義建立在土地上。有公義的地方,才會有上帝的同在。 沒有產業的利未人,一共接收了48座城,其中6座具備逃城功能,這都是上帝聖潔同在的表徵。藉著各處的利未城與祭司城,人把地分別為聖。祭司與利未人固守敬拜的儀禮,也維繫司法正義。敬拜儀禮、土地分配與開發、司法裁決,成了以色列人每日靈修操練的課題,何等完整與真實。

當然,理想與現實是有距離的;廿一章結束時,為我們留下美好的圖畫,卻與我們在士師記所看見的有差距。以色列人與約書亞都必須用信心的望遠鏡,看見遠方的實體成形。希伯來書作者說,他們「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觀望,且歡喜迎接。」(十一章13節)真正的「全境安寧」,需等基督第二次降臨,才能實現。

耶穌基督是人類最大的逃城
我們除了期待社會國家,以公義制度保護人的生命財產,更需要依靠上帝公義的設計──在基督裡的逃城來保護。我們的生命常扮演雙重角色,有時是受害者,有時是加害方。逃城的設計提醒我們:人人都需要逃城,使每個犯錯的人能得寬恕活下去。耶穌基督是人類最大的逃城:「那些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希伯來書七章25節)。

當我們犯罪對人造成傷害,有時需要上帝賜與勇氣,具體地償還別人的損失。但也有太多情況,我們無力償還那些傷害或損失。不管我們的情況有多糟,大祭司基督已經為我們死了,我們不必再被追殺。基督擔負我們的罪,上帝接納我們,讓我們存活。我們也需要讓傷害我們的人躲入逃城,得以存活。這是主禱文的原則,也是我們的司法靈修學。

天國才是我們永恆的故鄉,我們期待有一天,自由地走出逃城,回到故鄉,與那些被我們傷害的人以及傷害我們的人,都能重新和好,有永恆的和睦。大祭司已為我們獻上贖罪祭,上帝允諾我們走出逃城,回到故鄉與親人團聚。

傳遞有信仰、有愛的好新聞

加入福音大爆炸計畫,奉獻支持論壇報

推薦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