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容珍台北報導】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等五個單位日前公布「互聯網宗教資訊服務管理辦法」。
該法嚴禁任何未經申請許可的組織或個人,在互聯網上傳教、開展宗教教育培訓、發布講經講道內容,或者轉發、連結相關內容;或在互聯網上組織開展宗教活動。不得以文字、圖片、視音頻等直播或者錄播宗教儀式;也不得在互聯網上成立宗教組織、設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動場所、發展教徒,也不得以宗教名義在互聯網上開展募捐。
這項辦法由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和國家安全部五部門聯合制定,將自2022年三月1日起施行。
互聯網宗教資訊服務需申請許可
辦法共五章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從事互聯網宗教資訊服務,應當向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並對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使用名稱、受理時限等作了規定。明確網上講經講道應當由取得「互聯網宗教資訊服務許可證」的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和寺觀教堂組織開展。
這項管理辦法對於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許可的規定,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帳號、即時通信工具、網路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方式向社會公眾提供宗教教義教規、宗教知識、宗教文化、宗教活動等資訊的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宗教資訊服務許可,並具備申請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或者非法人組織,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具有中國國籍的內地居民;有健全的互聯網宗教資訊服務管理制度、有與服務相匹配的場所、設施和資金;申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近3年內無犯罪記錄、無違反國家宗教事務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規範獲許可宗教團體傳遞方式
這項辦法也規定,對於取得「互聯網宗教資訊服務許可證」的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和寺觀教堂,可以且僅限於通過其依法自建的互聯網站、應用程式、論壇等由宗教教職人員、宗教院校教師講經講道,闡釋教義教規中有利於社會和諧、時代進步、健康文明的內容,引導信教公民愛國守法。參與講經講道的人員實行實名管理。
規定中對於取得「互聯網宗教資訊服務許可證」的宗教院校,可以且僅限於通過其依法自建的專用互聯網站、應用程式、論壇等開展面向宗教院校學生、宗教教職人員的宗教教育培訓。專用互聯網站、應用程式、論壇等對外須使用虛擬私人網路絡連接,並對參加教育培訓的人員進行身分驗證。
辦法中聲稱互聯網宗教資訊服務管理的堅持,是為了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禦滲透、打擊犯罪的原則。國家安全機關應當依法防範和處置境外機構、組織、個人,以及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在互聯網上利用宗教進行的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海內外教會注意宣教關懷方式避免觸法
長期關心中國教會的一位牧者受訪時認為,大陸的教會網路興起,使得教會和基督徒透過網路連結,傳遞信息,福音散布的快也廣,但新的管理辦法對近兩年已慢慢適應網路教會的弟兄姊妹,勢必會有衝擊,重新改變他們聚會與傳福音的方式,但他相信一切都在上帝的掌權中。
過去多年在大陸宣教的一位牧者受訪時也表示,近年來海外教會或牧者的培訓透過ZOOM來進行,尤其是疫情之後,很多家庭教會甚至神學院,邀請海外的老師透過ZOOM上課,反應也很好。這個法規看起來像是禁止傳教,從中國政府來看,希望人民愛自己國家,站在基督徒同理立場,每個人都當愛自己國家,也應更愛拯救我們的神。
他相信這個法規雖然會影響海外的教會事工,對中國國內教會必然會有一些壓力,但很感恩的是,過去海外的人進去幫助培訓很多傳道人和同工,現在是他們自己要自己站起來培訓、傳福音、造就和牧養自己人的工作。也呼籲持續為中國廣大教會禱告,海內外教會也必須注意宣教關懷方式變通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