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龐君華會督,衛理門徒培育中心提供,經文採用和合修訂版
民 27:1-11 應許女兒可承繼產業
【經文】
27:1 約瑟的兒子瑪拿西的宗族中,有瑪拿西的玄孫,瑪吉的曾孫,基列的孫子,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的女兒,名叫瑪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她們前來,
27:2 站在會幕門口,在摩西和以利亞撒祭司,以及眾領袖與全會眾面前,說:
27:3 「我們的父親死在曠野。他沒有與可拉同夥聚集攻擊耶和華,是在自己的罪中死的;他沒有兒子。
27:4 為甚麼因我們的父親沒有兒子就把他的名從他族中除掉呢?求你們在我們父親的兄弟中分給我們產業。」
27:5 於是,摩西將她們的案件呈到耶和華面前。
27:6 耶和華對摩西說:
27:7 「西羅非哈的女兒說得有理。你定要在她們父親的兄弟中,把地分給她們為業,把她們父親的產業傳給她們。
27:8 你也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人死了,若沒有兒子,就要把他的產業傳給他的女兒。
27:9 他若沒有女兒,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的兄弟。
27:10 他若沒有兄弟,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父親的兄弟。
27:11 他父親若沒有兄弟,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繼承為業。』」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默想】
瑪拿西的後代因為可拉的叛變事件的影響,族中缺乏男丁繼承產業,特別是土地,摩西在求問上帝之後作出了裁示:「人死了,若沒有兒子,就要把他的產業傳給他的女兒。他若沒有女兒,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的兄弟。他若沒有兄弟,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父親的兄弟。他父親若沒有兄弟,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繼承為業。」在這裏我們看到了幾個層面,首先以色列社會性的律例規範,是在曠野的路上,也就是實際的生活處境中探索上帝的旨意。律法沒有辦法規範所有的人生或人際關係的種種,但是透過律法的精義,也就是精神,可以幫助我們尋得上主所要的心意。其次,地的主權是上帝的,參利未記25:23,「地不可以買斷,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土地的分配需賴上帝的法則,擁有賴以維生的土地,人與族群才有尊嚴,顯然這樣的精神,至今已難以維繫,土地私有化已造成人類生活上的不平等。但請思想我們應如何讓這社會中的人,尤其是弱勢者,都能有尊嚴地生活?
詩 106:1-12 上帝藉著水拯救
【默想】(請閱讀經文後,安靜默想,有哪句話或哪一個詞你特別有感觸,就以此領悟作為祈禱)
路 11:33-36 省察裡頭的光
【經文】
11:33 ( 太 5.15 6.22-23 )「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窖裏,或是斗底下 ( [ 11.33] 有古卷沒有「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讓進來的人看見亮光。
11:34 你的眼睛就是身體的燈。當你的眼睛明亮,全身就光明,當眼睛昏花,全身就黑暗。
11:35 所以,你要注意,免得你裏面的光暗了。
11:36 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
【默想】
這段經文耶穌談到光明,我們可以這樣理解,耶穌希望我們的光能被世界看見,因為我們是反映那「真光」,還有許多人是生活在黑暗中的,我們必須無懼地站在我們當站的位置「燈臺」上為主發光。請問你是否站在照亮人的「位置」上了?再者,我們自己也要能常常感受到那「真光」,在生理上眼睛是感應光的,在靈性上,我們的心靈是接受真光的器官,你的心靈若混濁了,就無從感受到主的「真光」,請問你心靈的眼睛可健康?是否常常對上主的光照有感?還是已經模糊許久?請藉著今天主耶穌的提醒,讓自己的心靈安靜下來,耐心地等候著,試著感受上帝的同在,感受你是在祂的愛中。
(本文取得龐君華牧師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