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31 好牧人

【每日三讀三禱】2/1

檢舉
龐君華 PONG KWAN WAH 追蹤

◎撰文:龐君華會督,衛理門徒培育中心提供,經文採用和合修訂版

王下 5:1-14 乃縵的得醫治

【經文】
5:1亞蘭王的元帥乃縵在他主人面前是一個偉大的人,得王的喜悅,因為耶和華曾藉他使亞蘭人得勝。他雖然是大能的勇士,卻染上了痲瘋( [ 5.1] 「痲瘋」泛指傳染性皮膚病;本卷書下同。)。
5:2 亞蘭人成羣出征的時候,從以色列地擄了一個小女孩,她就服事乃縵的妻子。
5:3 她對女主人說:「我希望主人去見撒瑪利亞的先知,他必能治好主人的痲瘋。」
5:4 乃縵去告訴他主人說,從以色列地來的女孩如此如此說。
5:5 亞蘭王說:「你可以去,我也會送信給以色列王。」於是乃縵手裏帶十他連得銀子、六千舍客勒金子和十套衣裳去了。
5:6 他帶着這信給以色列王,說:「現在你接到這信,看哪,我派臣僕乃縵到你這裏來,你要治好他的痲瘋。」
5:7 以色列王讀了信就撕裂衣服,說:「我豈是上帝,能使人死使人活呢?這人竟派人來,叫我治好一個人的痲瘋。你們要知道,看,這人是找機會來跟我吵架的。」
5:8 神人以利沙聽見以色列王撕裂衣服,就派人到王那裏,說:「你為甚麼撕裂衣服呢?讓那人到我這裏來,他會知道以色列中有先知。」
5:9 於是乃縵帶着車馬到了以利沙的家,站在門前。
5:10 以利沙派一個使者,對乃縵說:「去,在約旦河中沐浴七次,你的肉就必復原,你會得潔淨。」
5:11 乃縵卻發怒走了。他說:「看哪,我以為他必定會出來,到我這裏,站着求告耶和華-他上帝的名,在患處上搖手,治好這痲瘋。
5:12 大馬士革亞瑪拿( [ 5.12] 「亞瑪拿」:原文另譯「亞罷拿」。)法珥法河豈不比以色列的一切水更好嗎?我難道不可以在那裏沐浴而得潔淨嗎?」於是他生氣,轉身走了。
5:13 他的僕人近前來,對他說:「我父啊,先知若吩咐你做一件大事,你豈不做嗎?何況是吩咐你去沐浴,得潔淨呢?」
5:14 於是乃縵下去,照着神人的話,在約旦河裏浸了七次。他的肉復原,好像小孩的肉,他就潔淨了。

【默想】
上主的恩典是超越國界的,地上的疆界不過是人間的區隔,但對上主而言,他的能力是沒有疆界的。先知醫治那些求助上主的人,無論他在哪一國界(甚至是先知的敵國);然而對乃縵而言,他需要的是順服,無論先知指引沐浴的河流在哪一國境內,上主的能力都會產生。乃縵經歷到「除了以色列(的上帝外)沒有別的神」的過程。經文中又提到乃縵因先知要他在約旦河沐浴而不高興,因為那不是家鄉的河。我們是否也會被自己的偏見或自己設定的思想疆界所困,而對上主的的旨意感到猶疑?另外要浸七次,也是需要耐心與信心的,堂堂一個元帥,若是被敵國的先知耍了,做愚蠢可笑的行為且無功而返,將是一個奇恥大辱,日後恐難在自己的國內生存,又若是繼續讓痲瘋惡化,前景也不妙,最後他選擇了信心,放下自以為的「尊嚴」,一試再試連續七次,其實並不容易。若是你的話,在這種情境中你是否願意奮身浸入約旦河七次呢?仔細想想這豈是乃縵的專屬經歷呢?

詩 56 我倚靠上帝

【默想】(請閱讀經文後,安靜默想,有哪句話或哪一個詞你特別有感觸,就以此領悟作為祈禱)

林前 14:13-25 說方言的與翻方言的

【經文】
14:13 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祈求有翻方言的恩賜。
14:14 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在禱告;但我的理智沒有效果。
14:15 我應該怎麼做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理智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理智歌唱。
14:16 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
14:17 你的感謝固然是好,不過不能造就別人。
14:18 我感謝上帝,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
14:19 但在教會中,我寧可用理智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過說萬句方言。
14:20 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但是,在惡事上要作嬰孩,而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
14:21 律法上記着:「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
14:22 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標記,而是為不信的人;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標記,而是為信的人。
14:23 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會說你們瘋了嗎?
14:24 若個個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懂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戒,被眾人審問,
14:25 他心裏的隱情被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上帝,宣告說:「上帝真的是在你們中間了。」

【默想】
保羅的教訓中,讓我們想到,往往在教會的事奉與生活裏,首要顧及的是「愛的原則」,愛就是為他人著想;說方言儘管是上主的恩賜,於我們自己有益,但是如果無法造就人,反而叫人跌倒,那麼我們寧可不在公共場合裏說,除非主讓現場有人能翻譯使方言能為眾人所明白,使大家免於迷惑與不解。這個原則也適用於其他在公眾的聚會或團契的生活裏,我們的恩賜的發揮或行動,有時雖於自己有益,但更重要的是為了「愛的原則」,要顧及他人的感受,或考慮是否造就人,這不是要我們鄉愿地為遷就所有的人而犧牲真理,而是要謹慎反省是否有愛的因素在其中。請想想你如何在服事中,即便是你認為對你個人,或你認為對團體有益處,但你在表達時,是否也顧及他人的感受呢?是否更有耐心祈禱與溝通地讓眾人也能明白上主的心意呢?

(本文取得龐君華牧師授權)

傳遞有信仰、有愛的好新聞

加入福音大爆炸計畫,奉獻支持論壇報

推薦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