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道宗(聖光神學院研究教授)
對於亞當、夏娃的墮落,聖經也使用另一個詞彙來表達,就是「背約」。何西阿書六章7節:「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這就說明,雖然創世記本身沒有清楚提到「神在伊甸園與亞當立約」,但是從何西阿書的經文得知,神確實與亞當立約。
違背伊甸園之約 失去永活福分
在《韋敏斯德公認信條》第七章〈論神與人所立的約〉一節裡,也這麼說:「神第一個與人立的約是行為之約(covenant of work),神在這約應許賜生命給亞當,並且在他裡面將這生命給他的後裔,條件是完全順服於神。」其所指的「行為之約」,就是創世記二章16-17節的事件:「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也就是說,神與亞當立約的內容,就是要他們完全順服神的命令(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若他們順服這個命令,他們可以因為吃了生命樹上的果子,就「永遠活著」(三章22節),這當然也表示,亞當的後裔也要永遠活著。可惜亞當並沒有遵守這個約,他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以致失去了這個福份。
亞當墮落連累全人類 這公平嗎?
作為人類第一個始祖,也是人類的代表,亞當所做的事就影響後世所有的人。保羅在新約中就多次以亞當為例,來闡述亞當的代表性真理。
例如在羅馬書中,保羅特別提及「……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即耶穌)的預像」(羅馬書五章14節),並且在羅馬書與哥林多前書,以亞當的犯罪(透過「亞當」、「一人」、「一次」的使用),來對比耶穌的救贖恩典(透過「耶穌基督」、「一人」、「一次」、「基督裏」、「末後的亞當」的使用):
「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羅馬書五章15節)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羅馬書五章17節)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羅馬書五章18節)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2節)
「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5節)
凡此種種,說明亞當一人的墮落、悖逆,就把全人類牽連在內,使得所有的人因他成為罪人,所以就「死了」、「被定罪」。表面上看,這是極為不公平的;然而,神也預備一個更大的不公平等待我們,就是因信耶穌基督,人就「稱義得生命」、「復活」了。
不論如何,神以亞當代表全人類,他的犯罪就成為全人類的犯罪,並且全人類也跟著死(「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五章12節);同樣的,基督成了部分人類的代表,使信祂的人就得永生(「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21節)。
自古以來,有一些少數人可以影響極多的人;但從來就沒有一個人,可以像亞當一樣,影響「所有」的人。可惜的是,他的影響是負面、災難性的影響。然而神憐憫人,就差遣耶穌,也透過耶穌,使一切信祂的,脫離這個災難。因此,耶穌在啟示錄提到對那些「得勝的」之獎賞時說:「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二章7節);說明人在亞當裡所失去的,在基督裡又再次得著了。
亞當有何能效法與逃避的?
由以上的探討,我們要從亞當身上找到可效法之處,還真不容易,他可以說是得天獨厚,卻又錯失良機。在他身上有太多的謎,至今我們仍然無法知道,包括他的長像、身高、膚色、髮型等;但是最令我們無法理解的是:他為什麼沒有勸阻夏娃的犯罪?並且他為什麼跟著夏娃,也吃了那不該吃的果子?
我們對亞當的日常或是婚姻生活,也是所知不多,同時亦無法獲悉他的工作狀況;因此就無法從其中學習值得效法之處。但至少我們知道,神最初在伊甸園,對他「生養眾多」(創世記一章28節)的吩咐,他確實聽進去了。這點是正確的,然而其後聽夏娃的話(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卻是不對。一樣是聽話,但「內容」卻很關鍵,這點是對所有人的提醒。
亞當的問題不是聽妻子的話,而是聽妻子什麼話。通常丈夫不聽妻子的話,就太過大男人主義,家庭就會起齟齬,婚姻就不易經營。但是太聽妻子的話,又容易讓丈夫覺得自己沒出息,以致總想找個機會「報復」,出口悶氣。要如何平衡,除了情商要高,也要心理素質健全。
我們不知道夏娃在遞出那個果子給亞當時,她的心理狀況如何。但我們可以合理的推測,自此以後,亞當一定感到十分後悔,並且兩個人從此就互相怪來怪去,直到離世為止。或許我們從現代觀點還會想,就是因為亞當在婚前沒有去看「婚姻輔導」,所以才會對夏娃言聽計從。
看重神賜責任 時時順服旨意
但是從聖經的角度看,完全不是這樣。因為從最深的層面來看,是亞當在意志上的不順服、悖逆;而不是一時心軟,或是聽夏娃的話聽慣了,剎那間反應不過來。亞當身負重大責任,他身為一家之主,應該帶領夏娃一起遵守神的命令;然而相反的,他放棄了他應該有的角色,與夏娃一同違背神與他所立的約。
因此,所有身為丈夫的人,一定要看重自己從神那裡所領受的角色與責任,並且訓練自己的意志,常常對神的旨意存柔軟的心。這還要加上對聖經真理的熟稔,以致能分辨出哪些地方是次要的,因此可以聽妻子的話;哪些地方又是不可動搖的,因此不能採納妻子的意見。
自亞當以來,所有的心理學家與婚姻學家,總想從亞當、夏娃的關係中歸納出個什麼理論。但是亞當、夏娃的問題,不是婚姻上的,不是關係上的;而是意志上的。他們不把神的吩咐當一回事,不看重他們與神所立的約。
在人類的婚姻中,丈夫與妻子如何相處,確實是一件不容易的功課;但是我們不要把焦點搞錯了,亞當與夏娃的問題,是順服的問題!我們若是學到這樣的功課,則家庭萬幸!教會萬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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