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2 好牧人

《浮生不若夢─談傳道書7》無恩世界有情天(上)

檢舉
劉幸枝 劉幸枝 追蹤
傳道者相信,上帝會審判義人和惡人,祂會秉公行義。然而,為什麼神不立刻施行公平正義,好讓地上所有的不公不義立刻止息呢?

◎劉幸枝(牧師)

經文:傳道書三章16節至四章6節

幾年前,台灣的網路論壇開始流傳「正義魔人」一詞,泛指那些按自己公平正義的標準,採當面指責或網路貼文公審,火力十足攻擊對方的人。「正義」與「魔人」兩個詞原本是相反的組合,一旦搭配在一起,便成了亦正亦邪的化身。

從公平正義刷存在感?
多年來,「正義魔人」引發許多爭議,被人戲謔成是用「自以為的正義」刷存在感的一群。某方面,他們宛如地下執法人員,舉發任何自認違規的行為,卻可能有許多人尚未詳究真相,僅見表面觀察就對人窮追猛打,引起了「執法過當」的批判;想必魔人所謂的正義之舉已失公允,讓人不敢苟同。

公平正義是人性的渴望。有的人行事不公不義,卻會期待所屬的國家社會乃至周遭身旁的人,要行事公平正義。正因如此,人們常擁有兩套法碼,不同的準則。而今日媒體與網路留言的便利性,更成為大家可以萬箭齊發、人人公審的平台。別說輿論可以影響判決、民意可以左右立法,網路謠言也可以殺人。

主持公道處卻有邪惡侵入
接下來的經文,讓我們看到即便是在司法機構,也可以找到貪贓枉法的問題,更何況在社會當中普遍存在著仗勢凌人、弱肉強食的現象。真正的公平正義何處尋?從這裡刷存在感,真的可以找到意義嗎?

傳道書三章16節說:「我又見日光之下,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審判之處」與「公義之處」是同義平行,意指執法與立法單位皆有藏污納垢的可能。我們從舊約律法中
可知,自古以來便有「恐龍法官」的存在,以致於上帝要三令五申禁止收受賄賂(出埃及記廿三章8節;申命記十六章19節)。

日光之下的法律是會浮動的,審判官也容易按個人的價值觀來進行判決,沒有人能做到真正的允執厥中。俄國小說家托爾斯泰在《戰爭與和平》一書曾提到:「哪裡有法庭,哪裡就有傷天害理的事。」原本應當主持公道的地方,卻有邪惡的侵入,政權與法治淪為服務權勢者的工具。

訴諸更高的審判權柄
傳道書三章17-18節說:「我心裡說,神必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在那裡,各樣事務,一切工作,都有定時。我心裡說,這乃為世人的緣故,是神要試驗他們,使他們覺得自己不過像獸一樣。

傳道者在獨白中搭了一座心靈的小劇場,他說:「我看見……我心裡說……我心裡說……」(16、17、18節)。人有公義之心,便有替天行道的想法;問題是:人想透過法律或是個人善惡的標準達到公平正義,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傳道者看到代表公平正義的法庭,卻沒有絕對的公平正義,於是他訴諸一個更高的權柄。他相信上帝會審判義人和惡人,祂會秉公行義。

然而,為什麼神不立刻施行公平正義,好讓地上所有的不公不義立刻止息呢?傳道者用了一句辛辣諷刺的註腳說:這是上帝給我們的試驗,讓我們看見自己跟牲畜(動物)並沒有兩樣!

為何神不立刻施行正義?
人在遇見不公平及不正義時,內心會充滿許多的不滿,因為我們感到尊嚴被踐踏。那麼傳道者這番話,豈不牴觸我們的認知──人是萬物之靈,擁有按上帝形像所造的尊貴性?其實傳道者是要讓人明白,比起上帝,我們不過是人,我們仍有許多的無知。

古代社會往往將審判官高抬為神(參詩篇八十二篇1-6節);然而即便像審判官如此尊榮、握有權柄的人物,也跟牲畜一樣會生老病死(7節);只有上帝這位審判官是永遠不死,祂才是最高權威的審判官(8節)。

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畜類中的疫病,人類身上也有。疫病與死亡並不會繞過審判官或是有權者。在死亡面前,人類竟然和牲畜一樣是齊頭式的平等。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是一樣。人不能強於獸,都是虛空。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傳道書三章19-20節)

人與動物一同歸於塵土
傳道書三章21節的經文常常遭人濫用,拿來指證動物沒有靈魂,所以不會得救。其實,這段經文根本與討論「動物得救與否」無關。人的「靈」與獸的「魂」,在原文中都是用「靈」這個字;同樣的用字也出現在三章19節,那裡翻譯成「氣息」,傳道者提到,人與動物的「氣息」都是一樣的。

21節及22節都是傳道者對閱聽者提出的反問句:「誰知道人的氣息是往上升,走獸的氣息是下入地呢?」(21節,和合本修訂版);「誰能使他看見他自己死後的事呢?」(22節下半節,新譯本)。言下之意是在警告,人可不要太驕傲而自命不凡、自以為是。

上帝至終會審問人的一生
傳道人感嘆,對人來說,似乎能在日光之下勞碌生活的日子,享受到美好的時光,這就是有福份的人了(參22節上半節)。

「份」這個字可以解釋為「戰利品」,或是從上帝來的「獎賞」。我們所生存的世界固然存在許多不幸,但是不妨讓我們學習,在日光之下的人生中,看見上帝賜給我們的「小確幸」。

傳道人並沒有反對公平正義,但他清楚指出在日光之下,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平正義。人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高;也別因為握有生殺大權,把自己看得太重;更勿以為法律好像站在自己這邊就沾沾自喜;也不要因為活在不公不義的社會,便抑鬱寡歡淒涼終身。

上帝至終會審問我們的一生(參傳道書十二章14節),我們能做的是,在日光之下過一個勤奮努力的人生,並享受其中上帝賜給我們的果實。(下週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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