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亭(牧師)
如果問大家,成為基督徒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什麼?大家會怎麼回答呢?
讀經?禱告?聚會?
提供大家一個不同的思維——敬畏神!
邏輯上來說,沒有對神的敬畏,卻會成為基督徒簡直不可思議......
相較廟裡善男信女對神明的敬畏,許多教會對上帝的態度只能用「匪夷所思」來形容了!
「你要大膽向神要,你要宣告...」說真的,就算拜財神爺也不會這麼囂張。
今日教會流行的敬拜讚美如果沒有以「敬畏」作基礎,那就只是「以神之名」舉辦的演唱會,跟舊約拜巴力的歡樂相仿而已。
大家不妨回想,有多久沒在教會聽到「敬畏」二個字了?
畢竟,在一個強調自由與自我的時代,我們更多談論的是「尊重」。
現代人只要感到不被尊重,裡面的憤怒是非常強烈,這一點是大家都能感受的。
但是我們有沒有尊重上帝呢?
這就是所謂「敬畏」。
聖經裡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約瑟。
約瑟之所以能逃過全天下男人都過不去的美人關(或者該說是仙人跳)就是因為他「敬畏」神,不管他「想不想」,他絕對「不敢」。
人需要這麼強烈被約束嗎?
答案是肯定的。
軍人之所以需要比一般民法更嚴格的「軍法」來維持紀律就是因為上戰場的人比老百姓更需要被約束,否則就軍紀渙散。
身為基督徒,我們同樣需要被更高的標準來約束,因為我們是基督精兵,聖經稱我們是「在場上為主當兵的...」。
所有的軍人看到長官是不可以不敬禮的,不管你想不想,你「不敢」不敬禮。
很多我們想做的事必須有「不敢」來限制,這是對體制的尊重,也是對人惰性罪性的預防。
舊約十誡的核心價值就是「敬畏神,遠離惡事」。
約瑟不敢在官邸搞地下情不是怕東窗事發(反正有老闆娘罩,誰怕誰?)而是「不敢」得罪神。
當你心裡真正有尊敬,表現在外就會敬畏。
當惡人哈曼試圖向皇后以斯帖求情的時候,情急之下靠得太近,超越了皇室應有的敬畏尺度,因此送了小命。
敬畏會帶來分寸。
這是相信上帝的人心裡該有的基本態度。
想清楚了這一點,再回頭看看現在參與的團體有沒有帶出「敬畏」,也許可以讓自己的信仰重回正軌。
失去敬畏,所有以神之名的活動都是沒有意義的。
(本文取得劉曉亭牧師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