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亮(教授)
「你安置月亮為定節令;日頭自知沉落。」(詩篇104:19)
上帝給我們太陽與月亮,是給大自然,與萬物的祝福,也有著屬靈的涵義。上帝以實體,說明抽象的涵意。
第一,上帝藉由創造的月亮,應許我們,當我們在黑暗的日子,仍然有祂給的亮光。月亮的亮光不強,但是足夠讓我們,看到腳前的路。
第二,當我們一次又一次,經歷黑夜裡的光照,生命的成長,將如同「節令」,是有階段性,是上帝紀念的。
第三,上帝藉由創造的太陽,應許我們,太陽只要不沈落,我們就一直有光明,不會有黑暗。
第四、我們就一直行在光明中,這不是最好嗎?不。上帝讓我們有行在光明中有時,行在黑暗中有時,這是生命成長的律。
第五,我們有權勢時,當領袖時,不要當個永遠抓住天空的日頭,以為只要我在,就是最好的保護。
太陽不落下,月亮就沒機會。
日頭自知沈落,是何等的重要。不知沈落的日頭,將是很麻煩的事。願主憐憫我,每一次的升,每一次的落。
(本文取得張文亮教授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