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土地】一個碩果豐饒之地是恆久不變的應許
2022-09-07 影響力聯盟

【以色列土地】一個碩果豐饒之地是恆久不變的應許

檢舉
看見以色列 台灣ICEJ 追蹤
在細想今年住棚節特會的主題「應許之地」時,我們會較傾向關注「土地」的部分。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以色列的土地是如此地獨特、多樣、豐饒且迷人。(台灣ICEJ/提供)
今日的以色列還以驚人的農產品、尖端的滴灌和節水技術以及研發新品種水果和蔬菜方面的專業知識而聞名。現代以色列農民的成功真的堪稱傳奇,而這一切都發生在這片幾乎是沙漠的土地上...

【本報訊】你可以從雄偉白雪皚皚的黑門山(Mount Hermon)出發到波光粼粼的加利利海,一直到地表最低點、鹽度最高的死海(Dead Sea),經過引人注目的拉蒙坑(Ramon Crater),最後到達熱帶氣候的紅海(Red Sea)。這裡有肥沃的山谷,如亞雅崙谷(Ayalon)、胡拉谷(Hula)和耶斯列谷(Jezreel)。有連綿起伏的猶大和撒瑪利亞丘陵以及卡梅爾山脈,而沿海地區則擁有風景秀麗的沙崙(Sharon)和什費拉(Shephela)平原,更不用說那些吸引人的地中海海灘了。

今日的以色列還以驚人的農產品、尖端的滴灌和節水技術以及研發新品種水果和蔬菜方面的專業知識而聞名。從精選的溫室櫻桃番茄(聖女果)到美味的帝王椰棗(Medjool dates),再到美味的雅法橙(Jaffa oranges),現代以色列農民的成功真的堪稱傳奇。以色列還擁有世界上最營養的國內食品供應鏈之一,排名甚至高於法國和美國。此外,以色列還全年出口優質農產品,甚至所有的阿拉伯鄰國都必須進口以色列的糧食來養活他們的人民,而這一切都發生在這片幾乎是沙漠的土地上。

空拍的馬薩達要塞。(台灣ICEJ/提供)

 

然而以色列的土地並不總是如此豐饒。事實上,在猶太人被流放的幾世紀期間,這片土地是貧瘠荒蕪也不為其他民族出產效力,正如聖經所描述的景況(利未記 26:20;申命記 11:16-17;耶利米書 18:15-17 )。

同時流散的猶太人也不以擁有「綠拇指」(green thumb,註:種植農作物的天賦)聞名。在大多數猶太人所散居的基督徒和穆斯林的土地上,猶太人多半被禁止擁有土地,這意味著他們基本上失去了耕作的能力。

這使得今日來自以色列土地的豐收碩果更加令人震驚。即使如此,神曾應許有一天祂會讓猶太人回到他們古老的祖國,這片土地將再次為他們效力出產果實,沙漠也會「像玫瑰開花」綻放。(以賽亞書35:1;以西結書34:25, 29, 36:8, 29-36;撒迦利亞書 8:11-12)。

一旦你意識到以色列地因預言所發生的轉化是多麼了不起時,你的焦點就會開始轉到「應許之地」之「應許」的部分,特別是應許這所有一切的神身上。祂才是我們應當專注的!

(台灣ICEJ/提供)

這土地之應許

當今猶太民族的復國並回歸到神所應許給他們的土地上的事實,的確是個令人難以置信的見證,但這足以證明我們所事奉的神是無比地信實可靠,更是一位愛的神。每位基督徒都應感到驚喜,因為神遵守了四千年前自己起誓向亞伯拉罕承諾的應許。表明神是完全可信靠的,祂也必遵守藉由新約在基督裡所賜給我們的每一個應許,而這也是希伯來書6章13-20節的重點。因此,當我們在現今的時代見證以色列不斷地被重建復興時,更應能建造我們的信心及對神的敬畏!

然而有些基督徒仍然質疑猶太人回歸以色列之地是否出於神。他們說這只是歷史的巧合或非公正的「人為錫安主義」的結果。其他人則爭辯猶太人因拒絕耶穌而喪失了他們對這片土地的所有權,又或是說這地只在基督到來和教會誕生之前才被需要。許多人堅持認為比起任何有形體的土地,我們應該更關心救恩,還有些人將這片土地的應許完全屬靈化,以至與地毫無瓜葛。

但是想想看!如果我們愛一個人,難道我們不應該信守對他們的承諾嗎?你可以告訴你的配偶或孩子你愛他們,倘若你開始違背對他們的承諾,這些言詞就會讓人感到虛偽空洞。這就是為何土地的應許在今日依然重要的原因。神對祂誓言的信實正是祂愛的標誌!的確,神真實的屬性與祂能否守約將以色列土地交付給亞伯拉罕後裔「永遠為業」(創世記 17:8)的應許息息相關。

現在我們確實可以從聖經裡應許之地的故事中學到與我們生命有益且美好的屬靈功課,但在這之前,讓我們先試著更全面地了解這地之應許的本質以及整本聖經是如何看待它的。

受託屬神的地土

聖經清楚地記錄神如何將最初賜給亞伯拉罕之迦南地的應許透過以撒和雅各賜給他肉身的後裔(創世記13:15, 15:17-21, 17:5-8, 28:13, 35:12;詩篇105:8-12),然而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所承受的所有權的本質才是理解這應許背後永恆目的之關鍵。

過去作為一名執業的房地產律師,我習慣為我所代表的土地所有者提供產權方面的意見。我對聖經中關於以色列神聖土地的應許與今天的房產契約之間的相似之處感到驚訝。應許之地的轉讓人(grantor)和受讓人(grantee)都是特定的,有明確的轉讓和所有權擔保的字樣,而且對轉讓土地的「地界」(metes-and-bounds)也有幾個一致性的描述(創世記 15:18-21;民數記 34:2-12 ),但以色列繼承的土地所有權的本質或類別究竟是什麼?

通常情況下,當某人將財產轉讓給另一個人時,他們會以「完全的土地所有權」(fee simple absolute,)的形式交付土地所有權,這意味著轉讓人將其在土地上所有的權利和請求權轉讓給受讓人,而他則沒有保留任何權利。如果受讓人想在該地產上蓋一個啤酒屋,前屋主對此也無能為力。

但這並不是神授予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土地所有權的方式。祂並沒有有將這塊土地毫無保留地交託給他們,怎麼說呢?

(台灣ICEJ/提供)

在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盟約中,神為救贖世人的目的選擇了這土地和以色列民,使他們可以成為一個國家,以便在未來的日子裡提供我們得救贖所需要的一切方法(創世記 12:1-3 ;17:4-8;22:15-18;詩篇 105:8-11;使徒行傳 7:2-5;羅馬書 9:4-5;加拉太書 3:7-8)。

而在神與摩西的盟約中,神為以色列民有權享有這片土地設定了律例。這些律例都歸納在利未記26章和申命記28章中。其中規定以色列民留在給他們的土地上所需要達到的道德要求,否則神起誓以流放他們作為管教。然而,失去土地保有權並不意味著失去基本的土地所有權,因為神應許還會來找到他們並把他們帶回那地(利未記 26:40-45),為什麼?因為神已指著自己起誓向亞伯拉罕應許要將那地作為「永遠的產業」賜給他的後裔(創世記 17:8)。

如果神只將土地以「完全的土地所有權」的方式交給以色列民,祂就沒有權利再加這些律例。這表示以色列實際上是以信託的性質得到這片土地的所有權,即神保留了土地最終的所有權。而神把迦南地委託給他們是為了推進神救贖世人的計劃。以色列民確實擁有這所有權,且不受任何其他主張權利人的影響,但這並不代表以色列人有絕對的所有權,以豁免對神或對他人行當盡的義務。在這信託的關係中,以色列既是受託人亦是受益人,因為這地是用來保護他們和長期供應他們的,甚至我們外邦人也是這份信託關係的受益者,因為救贖之恩最終也臨到了我們。

我們在利未記25章看到了這份信託關係。耶和華規定每五十年當遵守禧年的命令。神的主要命令之一是任何因債務而失去的家庭或支派的土地必須歸還給原主人,而且土地的任何部分都不可永久出售,「因為地是我的」(利未記25:23)。

這份托管也反映在這段耐人尋味的轉讓詞語中,神向雅各保證:「我所賜給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地,我要賜給你與你的後裔。」(創世記35:12) 這裡主說祂已經賜這地「給」(gave過去式)亞伯拉罕和以撒,祂要賜這地「給」(give現在式)你(指雅各),以及祂將賜這地給(will give未來式)你(雅各)的後裔,這三種時態都在同一節經文中。這說明神將持續不斷地把土地委託給亞伯拉罕的後裔,並同時保留土地最終的所有權。

這份獨特的信託關係包括了以色列的土地和百姓,在不同的預定時間裡,人們離開這地後又回歸,他們一直以來都在為神救贖世人的計劃效力。以色列從未放棄這片土地的所有權。神也從未背棄祂賜亞伯拉罕迦南地的應許。而這地的應許仍在等待將來最終的實現。例如,我們在這句簡單卻有力的話中所看到這一點:「我必使你們得安息。」

進入我們的安息

儘管一些基督徒有疑慮,但在新約許多出處都明確指出以色列確實有將來回到應許之地的命定,並從希伯來書中可找到「證明文本」。(註:證明文本proof text是一段經文,作為神學教義、信仰或原則的證據)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第三章和第四章中花了許多篇幅敦促我們進入耶穌所提供的安息,將其比喻作以色列人在曠野未能進入迦南地所應許的安息。

這個安息的應許起源於上帝和祂的僕人摩西之間的一次動人的對話,那是在第一次頒布十誡之後的日子,耶和華仍然憤怒於以色列民拜金牛犢的罪,並告訴摩西祂將不會繼續與他們一同前往迦南,以免在路上滅絕他們。但摩西替以色列民求情,神心軟了並起誓:「我必親自和你同去,使你得安息。」(出埃及記 33:14)

在這地得安息的應許分別重複在摩西五經之中,包括包括申命記 3:20、12:9 和 25:19。

現在有些人主張說約書亞帶領人民征服這片土地時,就已實現了這安息的應許。他們引用約書亞記21:44的經文:「耶和華照著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一切話,使他們四境平安……」

然而希伯來書的作者堅持認為,如果約書亞真的使百姓得著神所要賜給他們的安息,大衛就沒有必要在詩篇95:9-11提到將來安息的日子。

綜合以上所述,這些經文清楚地表明,神希望以色列有一天在應許給他們永遠為業的土地上進入恆久的安息。在這份安息中,這民族不再需要為擁有土地而奮鬥,最終可以歇了他們手中的工,即靠行律法稱義,而是如同神歇了祂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希伯來書用簡單明瞭的話肯定了這點:「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希伯來書4:10;另見希伯來書4:1)

時至今日,以色列民在這土地上得享恆久安息的應許從未完全地實現。 而我們現在正在見證一個重建恢復的過程,這個過程最終將以以色列成為一個國並在他們祖先的家園進入這安息而結束。他們最終將滿足神授予他們得享土地所有權的律例,因為他們將擁有相同的贖罪祭,就是你我憑信心所接受來自基督的救恩,一同進入我們在耶穌裡的安息。

這也是摩西很久以前預言以色列的命定,他宣告耶和華有一天會救贖祂的百姓和潔淨祂的地。(申命記32:43)

當那日來臨時,以色列不再需要靠自己的行為稱義。他們面對敵人和流亡的恐懼也將結束,甚至整個世界都將在我們所謂的千禧年或彌賽亞時代得以安息。

神已慎重起誓將以色列地交付給猶太民族,讓他們得享永恆的安息和平安。而你我將再次成為神與以色列地和百姓之間這份獨特信託關係的受益者。

以色列春季大片的杏仁樹園中綺麗盛開的杏仁花朵。(台灣ICEJ/提供)

我們自己的應許之地

毫無疑問我們可以從關於應許之地的聖經真理中汲取許多重要的功課來提升我們在靈裡的學習。我們都聽過這樣的信息:每個人都有一塊神所賜的應許之地,但我們必須與巨人作戰才能拿回本屬於我們的土地,這是一塊可供應我們的地,如果我們得蒙神的悅納,我們也不再受到仇敵的擾亂。這是讓人信服、有幫助且鼓舞人心的比喻,但讓我們縮小範圍來思想,我們就能從這份比喻中理解神將這地託付給以色列是為了祂神聖的目的。

當神賜予我們屬於我們自己的應許地,好比一個事工、一棟建築物或一份事業,都是因為神想在我們的生命並透過我們的生命來完成祂神聖的旨意。但無論祂賜予我們什麼,都不是真正屬於我們的。祂只是將我們所需要的東西託付給我們,好讓我們追求神國的旨意。我們不能把它浪費在我們自己的享樂上。我們對神和他人都有義務,而新約聖經常把這稱為「做管家」。

事實上耶穌在好幾個比喻中談到了神國的好的與壞的「管家」(例如,見馬太福音 20:1-16;路加福音 12:42、16:1-8)。

保羅也敦促信徒將他和其他使徒視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祕事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哥林多前書4:1-2)在其他的書信裡,保羅說我們應該「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得前書4:10;另見歌羅西書1:25)。保羅說他是「受託傳福音」的(帖撒羅尼迦前書 2:4)。

神將我們需要的一切託付給我們,以實現祂在我們生命中的永恆旨意。 但最終這一切都屬於祂,我們只是神的恩典與供應的「受託人」和「管家」。我們沒有絕對的所有權,也不為自己保有任何東西,我們只是這世上寄居的客旅。然而神按照祂榮耀的豐富供應我們所需用的一切(腓立比書 4:19)。這是神在過去、現在和將來持續供應的應許,隨著一切被贖的(包括以色列)按著應許,進入神榮耀掌權之下的安息,就實現了神的救贖計劃。

同時我們應該仍對神的信實感到驚嘆及備受鼓舞,祂將以色列土地的豐碩成果釋放給從地的四方重新聚集而來的猶太人民。這應該有助於我們對神的信心,以及提升我們對神會履行我們在基督耶穌裡每個美好應許的信心!

經文
創世記17:8
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

申命記25:19
所以耶和華─你神使你不被四圍一切的仇敵擾亂,在耶和華─你神賜你為業的地上得享平安。那時,你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塗抹了,不可忘記。

以賽亞書35:1
曠野和乾旱之地必然歡喜;沙漠也必快樂;又像玫瑰開花。

禱告
親愛的天父,祢的信實何其廣大,祢是守約的神不背棄自己的誓言。我們堅信以色列長兄有一天會高聲歡呼喊道「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我們也爲自己的生命禱告,能結出生命聖靈的果實榮耀神並能供應周圍的人。我們與我們的長兄同有著榮耀的盼望,就是同為預備迎接主基督耶穌的來臨而奔跑。

文章來源:ICEJ副總裁兼資深發言人 大衛.帕森斯(David Parsons)
文章日期:2022/08/29
翻譯|校稿|編審|台灣ICEJ團隊

台灣ICEJ
官網:https://icej.org.tw
訂閱YT頻道:https://www.youtube.com/c/TaiwanICEJ

 

傳遞有信仰、有愛的好新聞

加入福音大爆炸計畫,奉獻支持論壇報

推薦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