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寧亞(牧師)
羅6:13-14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活在恩典之下的人,是與上帝相和、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活在祂同在中的人,他也是把自己全然奉獻給主、讓上帝可以在他身上全然工作的人,福音的大能必在他身上彰顯,因此罪必不能夠作他的主。
求主保守每位職場宣教士的心,懂得時刻站在恩典的地位上仰望主的榮耀,在生活事奉及大小事上不靠自己、不活在律法之下,活在恩典之下,面對罪與肉體的權勢,讓主的能力彰顯,大大得勝。
(本文取得楊寧亞牧師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