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安(中華福音神學院歷史與系統神學副教授)
創世記二十四章共有67節,是整卷創世記最長的一章,其中那位無名老僕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主角,他忠心事主的事蹟被詳細記述。但筆者認為,若無名老僕以他的作為(action)忠心事主,亞伯拉罕則以他的不作為(inaction)同樣是在忠心事奉那天上的主。
自創世記十二章亞伯蘭蒙召起,至二十四章已是敘述亞伯拉罕最後的事蹟。相較於他的老僕,亞伯拉罕在這故事裡起的作用,充其量只能說是乏善可陳。第1節經文說他「老邁了,年事已高」(新譯本,下同),說一直以來「耶和華在一切事上都賜福給他」,他向僕人發出命令(3-4節),給予指示(6-8節),他提供駱駝和財物(10節),然後呢?然後就沒有了。
亞伯拉罕時代結束,放手交棒給以撒
從二十四章11節到67節,亞伯拉罕不再出場,沒有作為;簡單說,亞伯拉罕是只動口但不動手,只出錢但不出力。甚至當利百加跟著僕人回到南地尼革夫的時候,利百加看見以撒,問僕人說:「在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這人是誰?」僕人竟答道「他是我的主人」(65節)──他不是說「小主人」,而是說「主人」。出發前,他的主人是亞伯拉罕(9節);完成任務回來,主人變成了以撒(65節)。
筆者認為,亞伯拉罕還是很願意動手和出力;做父母的不管年紀多大,為自己的孩子盡一份心力,怎麼會不願意呢?但他畢竟已經140歲,美好的仗他幾乎打完,當跑的路他幾乎跑盡,現在很可能已經無力可出了。
亞伯拉罕曾經一蒙召就踏上信心之旅,曾經為了姪兒羅得縱橫沙場,也曾站在耶和華神和所多瑪中間,為那城求平安──但這些都是「曾經」。亞伯拉罕的妻子死了,孩子成年了,自己也老了,他的時代正在結束,下個時代是屬於以撒的。對亞伯拉罕來說,這是他放手交棒的時候。
早早選定接班人,或想方設法永不言退
從主前21世紀的亞伯拉罕(c. 2166-c. 1991 BC),到主後21世紀的你和我,4000多年過去了,「放手交棒」並未變得更加容易。華人教會和福音機構也是如此,何時放手、如何交棒,這些都是很複雜的難題。
筆者看過一些很好的交棒的例子。有些領袖早早選定接班人,讓接班人操練、學習、累積足夠經驗,然後在恰當的時機交棒。交了棒之後,前任領袖完全離開那個機構,甚至那個城市或國家,讓接班人放心、放手去做──相較於所謂「華麗轉身」,這樣的領袖連「轉身」都省略了。
但筆者也看過一些比較負面的例子。有些領袖25年、30年在同一個位置上,不願意交棒,不願意選定接班人,不願意給同工機會。按照規定他該下台時,他就想盡辦法修改規定,讓自己還能多做幾年。不得已退休了,他仍然不願放手,想方設法為自己留一間辦公室(也許就在新上任領袖辦公室的隔壁),直接或間接影響新領袖的決策,同時美其名為「退而不休」、「永不言退」。
理想接班人條件,現實中難得著
交棒是一種交託,而交託是信心的表現。亞伯拉罕知道自己的時間到了,他相信神掌權,他相信神親口應許,也必親手成就,所以他放心地把棒子交出去;首先暫時交給無名老僕,最終完全交給後裔以撒。
世界華人福音事工聯絡中心(簡稱「華福」)現任總幹事陳世欽牧師曾指出,華人教會找接班人,大多希望達到4個理想條件:(1)事奉經驗要豐富,(2)靈命高深,(3)恩賜要又多又大,(4)名聲要好(最好是「名牧」);也許筆者可再加上(5)最好是像掃羅一樣身材高大,不然也要像大衛容貌俊美。
這些條件加在一起,這樣的接班人容易找嗎?你要找這樣的人,別的教會或機構也要找這樣的人,怎麼辦?就算找到這樣的牧者來接班,很可能他也已是一位60、70歲的長者,接任之後沒幾年,又要再找新的接班人。光是想像此一場景可能已讓讀者發笑,但現實中這樣的例子卻比比皆是。
亞伯拉罕最後的事奉,是讓神應許成就
剛剛提到的華福總幹事陳世欽牧師,於2021年他也交棒了,而他的接班人早在2019年上半年已經確定。這位候任總幹事是董家驊牧師;他1981年出生,2021年接任時年方40。華福創立於1976年,細數歷史,歷任總幹事──王永信、陳喜謙、麥希真、高雲漢、李秀全、陳世欽諸位牧師──都是神所重用的僕人。2011年,當時73歲的李秀全牧師交棒給51歲的陳世欽牧師;2021年,61歲的陳牧師交棒給40歲的董牧師。
筆者並不主張年紀大的就需要趕快下台,更不認為只要是年輕人接棒就一定是好的。但筆者深信:交棒,是一種交託;交託,是信心的表現。不少人認為,亞伯拉罕獻以撒是他一生信心之旅的高峰,筆者很同意。
但是,如果神的應許要成就,如果「以撒生的,才可以稱為你的後裔」(創世記二十一章12節;羅馬書九章7節;希伯來書十一章18節),那麼讓以撒娶妻,有自己的孩子,這才是亞伯拉罕的當務之急。在亞伯拉罕一生最後的事奉中,他的重要任務就是為以撒找一位妻子;但這次最重要的任務,他自己不能親自動身,只能交託給老僕人,也交託給「耶和華天上的神」(7節)。
忠心事主到底,或早或晚終須交棒
很多人說「長江後浪推前浪」,但筆者想說「長江前浪牽後浪」。我們做前輩的,責任是牽著後輩,領他們向前。希臘一句諺語說得好,筆者嘗試中譯:「前人種樹,不為自己享受,只為後人乘涼──這樣的社會將越發偉大。」陳世欽牧師也說得好:「秋天就做秋天的事,不要做春天的事。不同的季節,扮演的角色不一樣。」讓我們看自己合乎中道,而不是過於所當看的;讓我們把所交付給我們的真道,也「交託給那些又忠心又能夠教導別人的人」(提摩太後書二章2節)。
弟兄姊妹,交棒是必須的,不論是華福、跨國機構、超大型教會、地方小教會,或小教會裡面小小的兒童主日學事工,或早或晚,我們都需要交棒。讓我們忠心到底,但不要永不言退。因為忠心事主已經包含了信心交託;相反地,不願意以信心交託,就有可能表示並不真的在忠心事主。
摩西必須交棒給約書亞,大衛必須交棒給所羅門,以利亞必須交棒給以利沙,就連耶穌也必須交棒,讓使徒們去闖天下,就連使徒保羅也必須交棒,放手讓提摩太去事奉。你跟我能不交棒嗎?讓我們記得:交棒,是一種交託;交託,是信心的表現。
吳國安
中華福音神學院歷史與系統神學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