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9 基督教論壇報 / 新聞時事

國教盟民調:逾7成家長反對修父母懲戒權 更盼政府加強親職家庭教育

檢舉
基督教論壇報 記者梁敬彥 追蹤
全長聯及國教盟等家長團體召開記者會公布民調,反映家長對修改《民法》1085條的心聲。(梁敬彥攝影)
不是修民法攔阻父母的親權,而是更積極地鼓勵為人父母者,可以隨時去接受教養教育的訓練及再教育,學習如何與孩子溝通及正向管教增能,為人子女的孩子們,在學階段也需要接受品格教育的增能課程,讓孩子的生命根基同樣是穩固的,親子都需要一起學習、成長。

【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管教不是暴力,家長不是兇手……!」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及國教行動聯盟,今天(三月29日)聯合召開記者會,會中公佈「家有未成年(18歲)以下家長對民法1085條修法」問卷調查。結果發現有70.4%反對法務部研擬將原條文「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修改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但也有62.3%的父母跟子女的互動遇到困難及瓶頸,盼望政府應先對家庭教育投入更多資源及課程,增進親子互動與家庭關係,而非修法拿掉家長的合理管教權。

國教盟王翰陽理事長(梁敬彥攝影)

政府應提供更多資源協助家長育兒

代表公布此民調結果的國教行動聯盟(國教盟)理事長暨家長部長王瀚陽表示,國教盟彙集家長反對修法的意見,提供給公部門參考的包括:

一、保護孩子不應過當,現行法令已大幅限縮各級學校對學生的管教權,若連父母在家的管教子女的權利都被限縮,一旦修法通過,一定有更多夫妻不想也不願生小孩了,少子化會更加嚴重。

二、國家應該投注更多資源給有育兒需求的家長,如社會住宅、育兒托老等喘息服務,也普設親職教育課程讓家長可以就近參加,增進教養知能,而非試圖剝奪父母的管教權。

三、子女疼愛子女是天性,如果父母會過度管教,甚至是虐待子女,恐怕是父母的心理出問題,這時應該是由輔導機制介入協助他們改善,而非以法令規範所有的父母不可管教子女,這恐怕矯枉過正。

而在加強親職及家庭教育的配套方面,則提出以下的意見:

一、學生在校犯錯或中輟,應強制其家長(通常是父母)或監護人,到公家單位接受親職教育,建立家長與學校合作的正向管教關係。

二、不是修民法攔阻父母的親權,而是更積極地鼓勵為人父母者,可以隨時去接受教養教育的訓練及再教育,學習如何與孩子溝通及正向管教增能,為人子女的孩子們,在學階段也需要接受品格教育的增能課程,讓孩子的生命根基同樣是穩固的,親子都需要一起學習、成長。

比照《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明定何謂家長不當管教

從學校教職退休的台灣愛兒親師家長協會理事長張文昌表示,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的不當體罰及管教,其實身上的皮肉傷都容易看見,但若是孩子長期遭受貶抑性甚至是針對性羞辱造成的心靈創傷,表面上看起來沒有傷,但事實上卻深深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以及人格發展。

台灣愛兒親師家長協會理事長張文昌(梁敬彥攝影)

事實上,因為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在學校教育裏常見師長藉由職務的緣故,對學生不當管教造成身心傷害,所以教育部已經明文頒布《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並且要求在職老師一定必須上滿一定時數,這也讓現在國中小的校內不當管教事件,相較於10-20 年前,減少非常多。

所以張文昌建議,政府若要一定要修《民法》1085條,修改家長的懲戒權,那麼建議政府要先頒布類似《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的法令規範,清楚明訂哪些是會造成「貶抑子女人格的身心暴力行為」,也由於現在的父母親職教育課程是自由參加,若是要讓父母增加正向教養能力,建議公部門可以比照老師在職進修的規定,在合理的範圍下,明定家中有未成年孩子的家長,每年需要上一定時數的親職教養課程。

行政院兒少權益小組應納入家長代表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家盟)理事長蕭東原則呼籲,依《民法》1084條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再依教育基本法:「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但以本次主導修法的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為例,小組當中27位委員當中有5位學者專家、5位高中學生代表、7位民間團體代表,卻獨缺代表子女權益的家長團體代表參與。全家盟呼籲行政院,若要推動《民法》1085條修法,政府應尊重家長親權之行使以及長期對家庭教育、親職教育投入資源不足的問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必須納入具代表性的家長團體代表參加。

全家盟理事長蕭東原(梁敬彥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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