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英
在利未記我們看到,神曉諭摩西獻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的作法條例時,總少不了火;要將神所指示的祭物用火燒在壇上,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以蒙神悅納。
然而舊約時代獻祭的條文儀式,已因耶穌基督獻上自己、為我們成為贖罪祭而有所改變了。我們現在不需要再牽著牲畜、宰殺牛羊,然後獻上;這些「影兒」因著「本體」的出現已退去。
進入恩典時代 獻自己作活祭
但活在恩典時代的我們,因著對神的愛與感恩,也願將自己獻上;如保羅所說:「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馬書十二章1節)因此,我們也成為一個祭,但是,是活的,會跑、會走、會思想……。
只是,這樣一個活祭,有許多自己的想法、意見,我行我是,要怎麼樣才能成為馨香、蒙神悅納呢?
內心已受罪污染的意念、動機、欲望、情感等等會影響我們,外來的艱難、誘惑、挑戰、環境會衝擊我們,甚至會內外兩者交相作用而使我們這個「活祭」變質、走味。
神知道這一切!祂知道如何使我們散發馨香;祂知道這個活祭需要「火」祭!經過火燒之後,就會發出香氣。
藉生活的火煉淨 使活祭散發馨香
成為神的孩子使我們知道自己會蒙受更多祝福。「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五章45節),這是神對眾人、不論信祂或不信祂之人的恩典;但對於屬祂的兒女,祂更預備了特別的恩典。
可是,為什麼有時候我們卻覺得自己碰到的難處、受到的不公、面對的挑釁、承受的苦痛等等反倒似乎比別人多?這些生活中的「火」讓我們痛苦、害怕,也讓我們心中出現了疑問──好運似乎都降在別人身上,神並沒有眷顧我,更別說得到「特別」的恩典了。
真是這樣嗎?不!神有神的眼光與思維。祂看重的是未來、是永久;祂寧願犧牲我們眼前、短暫的舒適與快樂,為要成就我們恆久的價值!
生活在這被罪污染之世界的我們,雖知道自己不屬於這世界,身心靈卻已不可避免地被玷污了。我們的肉體與靈魂摻雜了太多不容於天家、不蒙神喜悅的雜質,神要煉淨,所以祂容讓生活中的「火」臨到我們。
火煉的試驗中 神與我們同在
有時候,火焰的強勢讓我們害怕、痛苦、絕望,認為自己快承受不住;但神給了我們保證:「……你是屬我的……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焰也不著在你身上。」(以賽亞書四十三章1-2節)
在這火燒的過程中,我們不是獨自承受,哪怕我們也許感覺不到,但神是與我們同在的,祂的眼目一刻未曾離開我們。神知道多大的強度能發揮效用又不致真正傷害到我們;火焰的熱會熔化我們生命裡的一些雜質,但不會燒毀我們。
當施洗約翰為人施洗的時候,他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馬太福音三章11節)受洗歸入神會讓我們得到聖靈的印記、有聖靈內住,也會讓我們經歷「火」的精煉,要一一燒盡我們生命中的不純淨。
難怪彼得說:「……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彼得前書四章12-13節)
我們這獻給神的活祭,經過生活中的「火」燒,其中的驕傲、虛榮、虛假、自我、自私、自義、怯懦、貪婪、疑懼等諸般雜質就一一顯露出來而被燒盡,至終成為馨香的火祭,蒙神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