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亭(牧師)
需要懷疑嗎?
耶穌當然是網紅!
粉絲是數千人起跳,因為聖經說「光是男丁」就是數千人,若加上婦女孩子肯定破萬。
這不算網紅,誰是網紅?
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這種假設其實未必成立。
首先,大家要先弄清楚傳統媒體與網紅的差別。
網紅是指網路上的紅人或是經營網路成功的人。
但是傳統媒體工作者未必有意成為網紅,這在本質上有很大的差別。
從「現象」來說,傳統媒體工作者確實有可能意外也變成網紅,但是,這絕非本意。
因為傳統媒體工作者只是純正中性報導事實,不會在意群眾反應,更不會在意本身的知名度,這是一種專業。
網紅會出名固然有些是因為媒體報導,意外成名,但多數是苦心經營,是刻意要成為一個媒體傳播者,應該說很多網紅本身就是一個傳播媒體,並非單純資訊提供者。
從這個角度來說,耶穌會不會成為網紅就令人存疑。
這樣說吧,如果因為很多人報導耶穌的新聞,那麼,他有可能被動成為一個網路紅人,但是他會經常發表評論嗎?
恐怕未必!
從四福音記載來看,耶穌的「本業」不是群眾而是「門徒」。
耶穌花最多時間訓練門徒,而非舉辦特會。
耶穌不排斥大型聚會,但是顯然他並不熱衷於舉辦這些勞民傷財的活動,都是民眾自發性聚集,他沒有動員,沒有開籌備會,更別說檢討會,「好大喜功」四個字跟十字架背道而馳。
所以耶穌很少對所謂媒體發表評論,他多半是被有心人士挑釁的時候被動澄清與回答。
但是耶穌卻又「走遍各城各鄉」,這真是有趣的記載。
也就是說,耶穌確實是媒體工作者,但是他不是媒體操作者,他「奉差遣」來傳福音,他不敢憑自己任意發言,就連談到末日也說「那日子,那時辰,只有父知道...」
他謹守份際,不高抬自己。
最後一週,他誇獎的是寡婦二個小錢,禱告的比喻中,他肯定認罪的卑微者,就連在十字架上,他也拯救了強盜,沽名釣譽四個字也跟他絕緣。
這跟很多人印象中耶穌會是紅人的想法差異很大。
他希望被更多人認識嗎?
恐怕不然!
他只想「完完全全把人引到父面前」。
所以耶穌會成為網紅嗎?
令人懷疑!
這樣的路線值得今日基督徒深思。
我們總以為要用網路傳福音就要成為網紅。
我們總以為基督徒也應該重視收視率。
我們總以為要成為名人才有影響力。
所有的「以為」最後都在十字架上幻滅了。
其實人生從來都不是容易的,就連尚未認識神的人也知道這些。
耶穌只是很誠實地呈現了這一切,並且狠狠地背負了你我的罪。
如果我們老實論述「要背十字架」,「要付代價」,基督信仰還會受歡迎嗎?
如果我們強調客西馬尼園以及與主同釘十字架,不會嚇跑人嗎?
今日媒體的本質是「腥羶色」,因為有市場。
福音的本質卻是讓老我跟人性死在十字架上。
耶穌會不會鼓勵我們善用網路傳福音??
會!
因為福音本該傳遍地極。
但耶穌會不會鼓勵我們成為網紅?
請大家深思!
(本文取得劉曉亭牧師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