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7 基督教論壇報 / 靈修禱告

【華神專欄:從神學進入社會】那近乎被遺忘了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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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珍莉(中華福音神學院教務長、基督教教育及教牧輔導副教授)

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可福音八章34節)

「捨己」這個呼召,是耶穌對於每個跟從祂的人最基本的要求。然而遺憾的是,我們在一般聚會的講台上,聽到「捨己」信息的機會不多。除了我們起先歸主的時候,在初信造就班或受洗班會背誦這類經文、在獻身或宣教聚會中思想這個主題之外,我們鮮少會在聚會或信徒間的談論中聽到。

「捨己」是耶穌對於跟隨者最基本要求特別在今天的世代,「捨己」往往被視為是個人不得已向時局妥協的低姿態,值得同情,但不是一種該被效法的情操。

原因或許是,捨己的作為,在我們這個日趨個人主義化的社會或職場裡,是不受歡迎、不得人心的。自我犧牲?忘我?那是懦弱的表現,是你不懂得為自己爭取權益罷了!

另一方面,捨己的信息或談論之所以很少聽聞,或許是因為捨己的教導被指控為信徒自我否定、自我壓抑、自我貶抑的禍首,是助長家暴事件或憂鬱症發作的元凶。

此外,捨己的教導或話題之難以啟齒,會不會是因為這樣的要求被視為太激進了、不合時代?現今真的還有人能如此遵行嗎?

當主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主所要求的「捨己」究竟是什麼意思?它出現的語境如何幫助我們了解它的意義?「捨己」不再是人被動地因應處境而作、不得不爾的卑屈之舉;相反地,它是人因為有一個比自我期許更高的呼召、而作出全人委身的回應。

捨己的前提  先認識耶穌身位使命
馬可福音前半部的信息是講述耶穌的身分。「耶穌是誰?」從第一章第1節,作者馬可就開門見山的宣告:「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之後,馬可藉著敘述耶穌一連串所行的神蹟和對門徒的呼召,凸顯耶穌的權柄,蘊釀耶穌是誰這個主題。

第六章,希律害怕耶穌是從死裡復活的施洗約翰,有人則揣測耶穌是以利亞,又有人說耶穌是那位先知,連門徒也困惑祂真正的身分。

最後來到了八章27-30節彼得代表門徒們,帶頭認信說:「你是基督!」這個認信就把整個耶穌身分的主題帶到了高潮,也可以說是馬可福音整卷書前半部的總結!

因此關於「捨己」這個課題,首先該關注的,還不是人如何處理「捨己」的悲情,而是該清楚認識到自己蒙召「捨己」的使命。

但,作者馬可並沒有停在這裡。這充其量只不過是福音信息的半套內容。在八章31-33節,馬可引進他著書的第二個主題,即耶穌的使命。這位來施行拯救的彌賽亞,祂是必須先藉著受苦、受死而後復活,來完成祂使命的。

耶穌說基督來,是「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十章45節)。這個宣告非常的重要,因為彼得才剛剛對耶穌說「你是基督」(八章29節),瞬間卻忘了自己的身分,大膽地斥責耶穌(32節),他容不下耶穌是受苦的僕人。

經文說,耶穌就轉過身來並責備彼得,「撒但,退我後邊去吧!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彼得勢必是嚇呆了!耶穌這一轉身瞬間扭轉了整個局面,恢復了彼得和祂之間應有的從屬關係。

接著,耶穌就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畢竟世人中,多有人順口就問了看似嚴肅的人生問題,但並不真的期待答案,也不是真的以為重要的人生問題,是要認真面對的,以致於那匆匆問了問題、結果卻「憂憂愁愁地走了」的年輕人,在我們周遭不同處境裡常常出現(馬太福音十九章22節)。

如果一個人只認識耶穌是那位行神蹟奇事、拯救人脫離眼前困難,卻不認識耶穌是那位為了與墮落的我們認同、解決我們罪的問題而受難受死並復活的主,他當然無法理解捨己的呼召,更遑論有能力體貼神的意思而捨己。

若只知道耶穌的身位卻不認識祂使命真正的目的和涵義──「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半套福音教導的結果。耶穌是基督,並且祂是那位受苦的僕人。

"The Calling Of Saint Peter", by Venetian School

不以自我為中心  敬拜轉向跟隨主
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捨己是一個因認識耶穌的身位和使命,甘心跟隨耶穌、作祂門徒的必要條件。

它不是心理學上所說的自我否定或自我壓抑;也不僅僅是對某些事物的禁欲式的自我剝奪或自我鞭策;相反的,它是因選擇讓基督在生命的各個領域作主,拒絕讓自我利益來指導自己的生活。

換句話說,這種捨棄的本質是轉離過去舊有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型態,如耶穌對彼得說的,「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選擇按照神的心意而活。「捨己」的貫徹,不是英雄可歌可泣的悲愴訣別,而是忠心僕人跟隨主的斷然委身。

在新約中,「捨」(ἀπαρνέομαι)這個字詞意謂「說不」、「拒絕接受」、「拒絕承認」。它只出現在對觀福音中,並且只出現在兩組的段落中,即「來跟隨我」段落(馬可福音八章34節;十二章9節;馬太福音十六章24節)和「背道」段落(馬可福音十四章30-31節、72節;馬太福音二十六34-35節、75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4節、61節;十二章9節)。

乍看之下,這兩段經文是屬兩個不同語意的經文。然而,仔細觀察會說明它們在意義上相互解釋並彼此豐富。跟隨耶穌的人是對己說「不」,對耶穌說「是」;而背道否認耶穌的人,是向耶穌說「不」,向己說「是」!

這樣的理解正呼應了ἀπαρνέομαι這個字詞在七十士譯本唯一一次出現的使用。以賽亞書三十一章7節,先知以賽亞敦促以色列人要悔改,要即時採取行動。萬軍之耶和華、他們的神,與他們所依賴的埃及人截然不同。祂不僅有大能,而且信守祂的話。祂應許會把以色列人從亞述人手中解救出來。因此,「……要歸向祂(轉向祂)」(6節)。

先知說,因為「到那日,各人必將他金偶像銀偶像,就是親手所造、陷自己在罪中的,都拋棄了」(7節)。簡言之,當那日耶和華的話成就時,百姓必捨棄他們過去所依賴、親手所打造那些偶像。

很明顯,這裡的ἀπαρνέομαι是在以色列人和他們聖者耶和華盟約關係的背景下使用的。它帶有「聲明與(偶像)……斷絕關係」、「拒絕」、「否認」偶像,作為承認只有以色列神是神的行動。它暗示著放棄以前對偶像的順從和忠誠(對偶像說「不」),作為對所接受之救恩的感恩舉動(向神說「是」)。

這樣強烈舉動的意涵,在使徒保羅的見證裡同樣得以窺見,「……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腓立比書三章7-8節)為要得著基督。保羅說,他願意放下任何阻擋基督在他心中應有地位的事物。「捨己」的決定,不但需要明智的識別力,更需要果斷的勇氣。

捨己的呼召必然是一個人在全然認識耶穌的神性和使命,欣然作主權的轉移,聲明「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拋棄那原以自我為中心的偶像敬拜,轉向跟隨主耶穌。

"The Sermon on the Mount"(detail), by Carl Bloch

了解自己存在價值  為忠於主放下權益
腓立比書二章6-8節的「基督頌歌」,當保羅論及基督成為肉身、釘十字架且死裡復活時,他說:「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保羅特別指出,基督本有神的形像,但祂不把自己與神同等的地位當做(視為)可以利用或非得抓在手上不放的事情。

福音書作者們仔細闡述,是「耶穌定意向耶路撒冷去」(路加福音九章51節)。主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約翰福音十章18節)。

耶穌被賣的那一夜,祂在客西馬尼園禱告父說:「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馬可福音十四章36節)。之後,祂對門徒說:「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馬太福音二十六章53-54節)

耶穌道成肉身、受苦受死,是在全然了解自己的權益之下完成的。主的捨己是瞄準目標,欣然且主動、不為艱難所阻,為了完成父旨意所作的選擇和行動。

因此,耶穌對跟隨祂的人所要求的捨己,絕非等同於「否定」自己的存在、價值、想法、機會,甚至是需要。耶穌所說的捨己,乃了解自己的存在、價值、想法、機會和需要的前提下,甘心為祂和福音的緣故「放下」其一或所有。

捨己原不容易,但有基督作為先鋒提供榜樣、有聖靈內住加力和給予引導,耶穌的門徒能在家庭、職場、教會及宣教工場,放下過去習以自我為出發點的想法、決定、社交模式,活出以主為中心,以榮耀神為目標的生活。

在我們之前,有前往印度的賈艾梅宣教士(Amy Carmichael)、在非洲的李文斯頓(David Livingstone),在中國服事的戴德生(James Hudson Taylor),在日本的沙勿略(St. Francis Xavier),都已經作出了他們的決定,現在輪到我們了。

蔡珍莉

中華福音神學院教務長、基督教教育及教牧輔導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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