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亭(牧師)
近日邀請美國回來的弟兄作見證獲致熱烈迴響。
他在疫情期間經歷換肝,在彌留中蒙主顯現,並經歷屬靈爭戰,上帝在他面前斥責背後企圖奪走他性命的邪靈,如今他奉差遣到處作見證。
網路上也有許多令人驚嘆的見證,包括茅山道士信主,和尚信主,吃素多年的修練者信主,共同的特色就是「上帝用許多超自然的方式向他們顯現」,讓他們無可推諉。
這樣,問題就來了...
為什麼某些人求了半天就是毫無動靜,卻要眼巴巴看著別人數算源源不絕的見證?
這是許多基督徒的困擾。
通常得到的答案當然是「神的主權與旨意」,但是對許多人來說,這個標準答案顯然不能釋疑。
想理解這個問題,還是要回到整本聖經的立場。
首先,上帝會對每個人顯現嗎?
答案很清楚是「NO」!
所以我們得到一個明確原則——基督徒沒有經歷過超自然顯現是正常的事!
即便在使徒行傳的聖靈時代,也不是每個人都行異能,說方言,保羅甚至擔心有些基督徒因為沒有這種經歷而自我懷疑,所以在林前12:29明言「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
可惜大白話說成這樣,還是有很多「硬凹」的教會用扭曲的解經不斷強調「靈異經驗」的必要性。
這個現象也呈現了當代基督徒依然活在中世紀「信服神職人員與體制過於聖經」的威權背景下。
顯然馬丁路德宗教改革500年的歷史還是頂不住教會歷史二千年的僵化威力,再加上華人民間宗教深植人心的「靈驗」期待,於是造就了許多基督徒質疑自己信仰的現況。
搞清楚上帝不隨便對人顯現的事實後,我們再來探討:「什麼情況下,上帝對人顯現?」
我們舉二個例子,舊約最有名的是「焚而不毀的摩西經驗」,新約最有名的當屬「童女生子的馬利亞經歷」,如果加上舊約結束前的「但以理經驗」,我們很清楚發現「真正領受神顯現的人都同時領受使命異象」而非止於「個人特殊經驗」。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知道這類見證的原因,因為他們必須「說出來」,這就符合了亞伯拉罕領受「使萬民蒙福」的屬靈原則——他們經歷的超自然是為了堅固眾聖徒或是領人歸主。
所以如果我們發現身邊有些人「追求」這種經驗,是為了提升存在感,我們不但不必效法,還要覺得遺憾才是!
至於有些人「擁有」這些經驗,卻沒有在正確教導下運用在福音用途,那麼,超自然經驗的興奮感與新鮮感也會隨著時間消逝,意義誠然不大。
最後要提醒,想擁有超自然經驗的前提其實是「超自然受苦」,如果不是遇到凡人無法擋的災難考驗,又怎會出現超自然神蹟呢?
想在聖母峰打卡拍照,卻不想忍受登山的煎熬...
有這種事嗎?
基督徒,希望您想通了!
(本文取得劉曉亭牧師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