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慧康(高雄標竿教會主任牧師)
經文:新約《啟示錄》2章8-11節
基督給教會的七封書簡之中,士每拿教會是「惟二」只有稱讚沒有受到責備的教會。顛覆我們一般認知的是,教會受到稱讚不是因為人數增長或奉獻增加,也不是蓋了宏偉的大禮拜堂(雖然這些都很不錯),而是因為他們在貧窮與患難中仍對主忠心到底!若你也期待自己的教會受到主的稱讚都沒有責備,真應該好好查考教會的主,是怎樣評價祂的教會。
教會在患難貧窮中應當仰望主,因為祂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且死過又活
你要寫信給士每拿教會的使者,說: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說:我知道你的患難,你的貧窮(你卻是富足的)8-9節
細看基督給每個教會的自我啟示(或自我介紹)都不一樣,相信每一樣特別論到自己的地方,必定跟教會當時的處境與面臨的挑戰有關。士每拿是靠近小亞西亞西部的港口,人文薈萃貿易繁盛,本是相當富裕,但教會因為不肯屈服於當地政府不准聚會的禁令而受到逼迫,信徒減少奉獻也少,落在患難貧窮裡。這些主都知道,卻說他們是富足的(容後敘)。問題是,教會在患難貧窮中神並未答應要速速挪開,反而告訴教會祂是「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主」,這告訴我們一件事:教會愈是在患難貧窮中,愈是應當同心仰望這位主,因為祂是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主!
這怎麼說呢?
我自己待過貧窮的教會(也是待過最久的),教會窮到不但發不出傳道人的薪水,連八百塊錢的電費也繳不出來,甚至台電已經寄出通知要準備拆表!在這時候,我們會問主:主啊!這要到甚麼時候才到頭?什麼時候才能好轉啊?基督特別告訴教會祂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表示祂從頭到尾一直都在!要知道教會不是一個機構或人民團體而已,而是基督的身體(弗1:23)!是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犧牲自己生命重價買贖回來的,祂可從來沒有離開過祂的教會(身體)。所以愈是在患難貧窮中,教會更應當同心禱告仰望祂!
而且祂是死過又活的,表示祂經歷過人世間最深刻的苦難,但死裡復活勝過了苦難,祂是我們在貧窮患難中唯一的出路與盼望,應當仰望祂!
感謝主,後來不知道哪裡冒出來一個名叫「莊神賜」的人,自己帶了押租金來承租我們會堂三樓的閒置空間,教會就順利度過那次危機!我們同心感謝主!
即使在物質上是貧窮的,我們在信仰上仍有富足的權利,享受主的豐盛
值得深究的是,主雖然說祂知道教會正在患難貧窮裡,卻認為他們是富足的(9節),這讓我們想到另一處聖經說的:「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雅2:5)」的確,主雖然不反對我們發財,但在主眼中這世上的貧窮人仍在信仰上可以很富足,能承受神的國!所以即使沒錢也不必怨嘆,或者認為有錢就好了,不!千萬不要這樣想!因為即使沒錢我們在基督裡還是一樣有權利可以喜樂讚美主,歡喜快樂來聚會彼此相愛,一點問題都沒有。
反之,我也待過很有錢的教會,發現有錢的教會並非天堂,仍是有問題要面對,有功課要學的,所以不要把世上的那一套價值觀來看教會,認為有錢多好?!我們可以放膽奉主名宣告:即使在物質上是貧窮的,我們在信仰上仍有富足的權利,享受主的豐盛!
屬撒但的人即便有敬虔的外貌,但骨子裡卻是誹謗,因為撒但是抵擋上帝的
士每拿教會還有一個情況,主說祂「也知道那自稱是猶太人所說的毀謗話,其實他們不是猶太人,乃是撒但一會的人。(9節)」猶太人向來被視為上帝的選民,但主說他們「自稱」是猶太人,其實不是,意指外表上可能做做樣子看起來像虔誠人,事實上根本不是。但主知道,因為祂是無所不知的,我們肉眼凡胎,怎麼知道誰自稱是虔誠的信徒,骨子裡卻不是呢?
正所謂「言為心聲」,耶穌也說:「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路6:45)」。他是個什麼樣的人,從他平日講什麼樣的話就知道。耶穌告訴我們要從他講的話去判斷!他們會講毀謗的話,也就是沒有事實根據的批評,或總愛講一些過度渲染斷章取義的負面言語,足以毀損他人的信譽,離間彼此情感,破壞彼此信任。耶穌把這些人都歸類給「撒旦一會的人」,因為撒但就是抵擋的意思,乃魔鬼的別名(太4:10)。
以前上帝造好伊甸園給亞當夏娃居住是何等恩典啊!但撒旦抹黑上帝,說上帝其實沒有那麼好,自己留了一手不給他們,就是怕他們吃了以後眼睛明亮跟上帝一樣能知道善惡,把上帝講的很小氣,讓亞當夏娃不再感恩上帝,反而心生猜忌(創3:5)。
撒旦的本質就是抵擋上帝,想拆毀上帝的工作,所以教會若有這樣不好好來聚會,總是喜歡說三道四見縫插針無中生有誹謗他人之人,其實應該執行紀律:勸導不聽就請他們離開,不必心慈手軟婆婆媽媽。否則等到教會烏煙瘴氣,彼此充滿猜忌隔閡謾罵攻擊,再也無法相愛團契敬拜,教會也不成為教會了。
我們受苦的時候可以不用怕,因為苦難是暫時的,而且事先都被主量過
面對苦難,主耶穌不是應允立刻挪開,也未掛保證苦難絕不臨到(雖然我們很期待),而是說他們不用怕,並把將來所受的苦難做預告,聲明患難只有「十天」:「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10節)」
「你們必受患難十日」是指一個短暫的期日?還是十個日曆天?目前沒有統一的解釋,但以一個人幾十年的歲月來看,即使十年也是一晃眼的功夫,非常短暫。比起永恆的生命與國度,「必受患難十日」縱使未必是十個日曆天,但仍可理解為短暫的意思,而且這時間多少也是被主事先限定的,要發生什麼祂都知道,也都量過,所以我們真的不用怕,因為主都知道,祂在掌權。
「苦難是暫時的」是聖經一個非常重要的教義,我們要牢牢記住這一點。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很痛苦是三小時,第三天從死裡復活,祂嘗過死亡的滋味不過三天,但復活得榮耀卻是永遠。彼得說:「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彼前5:10)」保羅也說「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7)」
因此,當苦難來臨你快撐不下去的時候,可別自殺以為一了百了啊!一定要告訴自己:會過去的!這些一定都會過去的,因為苦難是暫時的!而且事先已被主限定,主都知道!
至死忠心的獎賞是大的,不但擁有生命的冠冕,也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其實士每拿教會到底有多少人?聖經沒記,耶穌也沒問,不只是士每拿,啟示錄這七間教會都是隻字不提,保羅寫給教會的13封書信也從來沒問。耶穌只是勉勵他們要至死忠心,不但賜給他們生命的冠冕,也保證不受第二次死的害:「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10-11節)」為主忠心至死要失去寶貴的性命,反而會得著生命的冠冕,這讓我們想起過去主耶穌應許的「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10:39)」
那什麼是「第二次的死」?相較於每個人都有第一次的死(聖經說是睡了,就是沒有知覺好像睡覺一樣),第二次的死可是活生生的受罪受苦直到永遠,簡直生不如死!這是約翰看見將來必成的事。當末日審判來到時,「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3-15)」
總之,我們習慣從教會「大小」或「多少」去看這間教會,但主對這些隻字未提,「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4:2)」。何謂忠心?把主託付你的事盡你所能地努力做到最好,這就是忠心!正如保羅說的:「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提後4:7)」
願主幫助我們對祂至死忠心到底,將來同得生命的冠冕,也不受第二次死的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