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編譯樂以晴/報導】辨識明顯錯誤的異端邪說很容易,然而,如果異端的觀點支持我們自己的喜好,要辨識就比較困難了。基督徒作家喬堤.蘭利(Jonty Langley)指出,我們只是在基督的帶領下逐漸得以完全,因此我們(以及我們所創造的文化)仍然擁有未能完全符合上帝心意的態度、信念和假設。
喬堤認為,基督徒會掉入許多現代異端的陷阱,是因為以為自己的靈命已經完全成熟,並且已經理解所有異端相關事實,而且擁有全部且完全的真理。然而實際上,我們仍然在靈命成長的過程中;唯因缺乏謙卑(仇敵鼓勵我們稱之為「自信」或者甚至是「道德勇氣」),才會自以為是地去區分好壞和真偽。
缺乏謙卑 使基督徒自認靈命已經完全成熟
蘭利列出了以下是幾個基督徒可能忽略的異端教導和傾向:
一、有削弱聖經價值觀的傾向,並將神學家著作的地位,提升到聖經層次。異端者可能並沒有明說讓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和保羅平起平坐,或是馬丁.路德勝過雅各;但是當有人批評他們所崇拜的「另類使徒」時,可以看見他們開始激動大叫。
異端往往在本質上就是偶像崇拜,即使所崇拜的偶像是屬上帝的男人或女人,例如加爾文、古德恩(Wayne Grudem)、羅爾(Richard Rohr)或麥拉倫(Brian D. McLaren),他們都是耶穌忠心的僕人,但基督徒在追隨他們時,要謹慎避免陷入偶像崇拜。偶像崇拜仍然是罪,我們需遵循的是聖經的教導,聖經以外的人的教導,作用是幫助我們理解聖經。
二、在某些爭議且敏感話題上堅持特定立場,但卻牴觸耶穌對門訓的定義。如果耶穌說人們會因我們彼此相愛,相信並承認祂,而認出我們是祂的門徒(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46節);那麼我們應該小心那些建議要相互對立的教導。例如暗示(或明示)墮胎、LGBT權利或女性領袖至上才是真正的門訓的教導,這很可能是異端的觀點。
三、認為只要是我們不喜歡的教會,聖靈自然就不會在他們當中運行。那些教會的崇拜風格、產品價值、美學、靈恩標記或政治立場,可能往往都是我們所不欣賞的。根據馬可福音三章20-29節的教導,我們要小心陷入於嚴重的罪中。教導要避免以優越感的態度,建立起群體身分,這很容易形成異端的觀點。
信徒要站在耶和華軍隊這邊
四、自以為上帝站在「我們」這邊。這種武斷的態度往往是一種異端觀點,可能導致基督徒背離聖經原則。
我們可能是處於屬靈爭戰時期,戰場存在於我們青睞的政黨或政府,甚至是我們所屬的教會。例如某個教導以絕對的自信,斷定上帝站在我們的國家或君王這一邊時。例如我們聽到類似「天佑美國/英國/俄羅斯」,如果它是以「既定事實」(fait accompli)的方式表達,而不是以一種祈禱的方式,就需要提防。我們應當記得約書亞記五章13-14節的教導,我們要站在「耶和華軍隊」這邊,而不是哪一國或哪個政治人物那邊。
五、與恩典對立,將強硬凌駕於愛之上。有些是出於信徒對於軟弱和「讓不法者逍遙法外」的恐懼, 以致於激化了這種異端觀點,它在實踐中往往是站在「控告者」(啟示錄十二章10節)的角度或立場上,或是如浪子的哥哥(參路加福音十五章28-30節)和法利賽人(參約翰福音八章3-5節)質難人,卻忽視了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愛的教導。有些「辨別」和「矯正」的事工,以強硬的方式在推動,但當中並沒有愛,只有叫人順服、唯命是從。
任何事工的出發點都是神的愛,在執行的過程中,也要時刻思想愛,否則就是一種出於異端思考的事工。
英國教會協會(Church Society)主任李·加蒂斯博士(Dr Lee Gatiss)也指出,西方對性的慾求和名人崇拜,幾乎在各處撕裂了教會的結構。從撒迦利亞牧師(Ravi Zacharias)、喬納森·弗萊徹(Jonathan Fletcher)、史蒂夫·提米斯(Steve Timmis)、約翰.史密斯(John Smyth)、馬克·德雷斯科(Mark Driscoll)等著名的基督教領袖的醜聞(通常涉及性、權力或金錢),也可以看到,有些教會領袖以為自己擁有的權力和名譽越多,就表示自己越委身。
例如,使徒約翰曾警告指出,丟特腓「在教會中好為首」(參約翰三書9節)。同樣,有些人覺得自己夠委身,故有資格在教會或社會上獲得顯赫地位。耶穌將這種不應有的傲慢與他自己的例子進行了對比:「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做眾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可福音十章42-45節)
但加蒂斯博士也鼓勵,了解異端,也帶來正面的影響。因為必須與謬誤的教導作鬥爭,基督徒可能連自己都想像不到,因此加深了對上帝啟示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