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善群
「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這人不做非義的事,但遵行他的道。」詩篇119:1-3
律法,上帝所規範的準則。前進、後退、與他人應對,以及對神態度的依據。
經由神的律法來定義人之所以為人。
如經、如緯,在蒼茫宇宙中,不致如浮塵飄渺。
敬重神的律法,生命不再遊離,有神便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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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讀聖經,你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直等到我來。(提摩太前書第四章1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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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取得洪善群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