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來昌(牧師)
腓立比書是保羅寫的一封監獄書信,但腓立比書的主題卻是「喜樂」。聖經甚至沒有其他書卷,像腓立比書這麼清楚的講論喜樂。可是筆者本文重點不是在講喜樂,而是在講自由。
什麼是自由?世人對自由有很多解釋,但我覺得「自由」這個觀念必須是在上帝的恩典和權柄中,更重要的是在耶穌基督的拯救中,我們才能夠有正確的了解。因此我覺得許多過去華人知識分子,在討論「自由」都隔了一層,他們沒有想到,自由這個觀念是從舊約、新約起始的。從哪裡開始呢?從「被捆綁」開始。
以為自由卻是被捆綁
自由的相反就是不自由,就是被捆綁。以色列人,包括我們每個亞當夏娃的後裔,從生下來都有被罪惡捆綁的情形。捆綁讓我們不自由,甚至會讓我們把一切的東西,包括對和錯的觀念徹底弄錯了。
在未信主的人心裡,講到自由是什麼呢?在中國文化裡面最接近自由這個觀念的,就是莊子的逍遙,逍遙、自在、為所欲為。這方面最好的表現也許就像竹林七賢一樣,他們沒有犯什麼大罪,但是他們要吃就吃,要喝就喝,要脫光衣服在大庭廣眾下就脫光衣服。我要怎麼做就怎麼做,怎麼舒服就怎麼做,沒有什麼限制。
可是基督信仰的自由卻不是如此,我們和我們的神都不希望我們是被捆綁的,不希望我們做奴隸,都希望我們能自由;但是這個自由一定要對付罪惡,一定不能是在罪惡中為所欲為,因為那是帶來更多的捆綁。這無論對誰都一樣,不管老還是少,我們都有這個毛病,因為這是我們的罪性。
死亡隨著老我慾望而來
而罪是跟死連在一起,犯罪就是死亡。以弗所書二章1節:「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中……」。保羅說每一個人出生以後,重生得救之前,都活在死亡中,或者死在生活中。
死是什麼意思呢?死就是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靈,經文的原文沒有「邪」字,就是一種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
請注意聖經裡講到死,不管從創世記講或者講到以弗所書,或者後面一直到啟示錄,「死」的意思是很豐富的──不僅有那個不動、腐爛的成分,也有生龍活虎在過日子的時候。一個人生龍活虎的隨著世界在走、隨著肉體在走,聖經卻說那樣叫做死亡。
我們不要以為死亡就是不會動,死亡可以「動得很大」。死亡是隨著自己的老我的欲望,隨著世界來生活。
神對物質肉體並不輕看
但因此教會有個常犯的錯誤,尤其在新約裡面對於私欲肉體這麼多嚴厲的警告,就讓很多人覺得肉體和欲望是不好的。所以基督教始終有一種色彩,尤其在敬虔的人身上,就是我們對肉體、對私慾、對世界是很反對的。但這其實是一個很嚴重的誤會。
我們要記得萬物都是神造的,神造的都是好的。從舊約創世記一直到新約神造的新天新地,教會歷史也強調這件事:神創造的都好。
有人會說,我知道神創造多好,但是美好的創造已經不存在了,所以我們不愛世界,因為世界和肉體已經墮落了,是神恨惡的。
有許多相關的經文,包括約翰福音、約翰壹書,保羅也是這樣講,包括羅馬書六章12節:「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做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八章5-7節重複了這樣的話:「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
這些經文在講什麼?最簡單的理解就是肉體很不好,或者肉體的私慾很不好,或者說你順著這肉體私慾而生活,一定會死。所以如此說來,我們應該要禁慾,因為我們的性慾、食慾、睡意、女生愛美的欲望等都是罪惡的;我們從此要不吃不睡,也不能愛美,因為羅馬書八章13節:「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真的是這樣子嗎?
因此教會歷史上曾發展出一種苦修主義,這種苦修主義其實是不合聖經的。如果好好了解聖經,我們會看到世界和肉體並不是邪惡的,因為是上帝所造的。即便是墮落了以後仍然被上帝所用,耶穌的道成肉身就顯出神對物質肉體並不輕看。因此我們需要知道的是,吃喝、食慾、性慾是很好的東西。但是就是因為它太好,變成我們崇拜的偶像之時,那就很不好。
放縱帶來痛苦和轄制
我們基督徒認為神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從一個角度來講,撒但也是好的,就牠是被神所造的而言,本質是好的。牠的不好和邪惡來自牠的墮落,但是牠被上帝造的本質還是好的,聰明智慧還是好的;那麼不好的,就是用這些東西取代了上帝。
人若以物質和慾望取代上帝,隨著這些肆意而行,就叫放縱肉體的私慾,就是陷入罪惡和死亡。罪惡的事,一定不會有真正的快樂;比如食慾,任著我們自己肉體的私慾而行,吃到飽就是吃到胖,「三高」也跟著來。我們需要被約束,而這個被約束要從上帝那裡來。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四章1-5節特別講到食和性,我們存著感恩的心領受都是好的。但聖經警告我們,就是實在它太好了,會引誘我們容易用這些來取代上帝,求主幫助。
當我們放縱自己的時候,看起來是快樂又自由,其實最後帶來的是極大的痛苦和轄制。我敢說在聖經裡面,神給我們的自由是基督釋放我們,叫我們得自由。這個自由讓我們不是逍遙自在、為所欲為。
得救仍要與老我爭戰
在基督徒剛信主的時候,我們得自由並且有新生命了,是上帝的愛的生命,屬靈的生命開始進入到我們的心裡,使我們開始有神的性情,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與神的性情有份。這是彼得後書第一章的話。我們開始有神的性情,我們像神,我們開始願意良善、喜樂、愛人。
但同時這是一個爭戰,我們的「老我」還在那裡,所以羅馬書七章24節講的那個「我」,我覺得是在描述一個得救的人:「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可是,得救了以後怎麼還是很痛苦?甚至得救以後更痛苦?
因為得救以後,上帝的美善的生命在你裡面更強烈,而你以前的老我就在那裡爭戰,這時候我們會覺得非常苦。如果我們每個人願意靠著主多多領受神的恩典,赦罪的恩典,新造的人的恩典,不斷的領受,我們能夠越來越喜樂,那就是一種自由,一種真正的自由。
這個自由不是我們一般所說的為所欲為的自由。為所欲為的自由,即使是愛主的人,比如所羅門,「凡我眼所求的,我沒有留下不給它的;我心所樂的,我沒有禁止不享受的。」(傳道書二章10節)所羅門王他要的、他想的他都能得到,就是為所欲為的自由;但是,如果他在得到這些裡面沒有捨己,沒有十字架。他自己告訴我們,他所得到的只不過是「虛空的虛空」。人如果不在上帝裡面,我們雖有物質上滿足,心靈上卻仍不滿足。
真正的自由是需要重生得救,需要在繼續成長的生命裡面,越來越知道神的愛,十字架的愛,越來越願意捨己,背十字架。所以我們不是追求禁慾主義和苦修主義,而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那個前提並非藉著不吃不喝來換取上帝的恩典,而是基督的愛激勵我。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五章14-15節寫道:「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然後保羅繼續講,所以我們這做神僕人的,懇求你們與神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