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慧康(高雄標竿教會主任牧師)
讀經:新約〈馬太福音〉24章,〈啟示錄〉20章
復活升天之後的耶穌有一天還要再來,並且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審判活人死人。《使徒信經》這樣告訴我們:「將來還要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們必須從聖經來思考這些教義的重要。事實上,耶穌再來與審判的教義,也會深深影響你我現在該以怎樣的態度來生活。
耶穌哪一天再來我們並不知道,但有很多徵兆提醒我們要多加儆醒
耶穌多次明說祂何時再來我們並不知道,甚至連祂自己也不知道:
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36節)。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天來到(42節)。所以,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44節)。
天使並非全知,他們不知道耶穌何日再來還可理解,為什麼連耶穌自己也不知道呢?聖經沒有說原因。但我相信耶穌與父神本是自有永有的真神,並沒有什麼祂真不知道而只有父上帝知道的事。但既然耶穌說了祂不知道,我們就不必再追問祂這個問題。還有,若連耶穌自己也說不知道的事,而今若有人宣稱他能知道耶穌再來的確切日期,等於自曝其短,凸顯自己的狂妄與無知,更容易辨別真假了。
耶穌再來的日期雖不知道,但祂來的徵兆是有跡可循的:「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飢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的起頭。(太24:6-8)」以目前國際情勢來說,兩年前的俄烏戰爭還沒打完,死了20萬人,現在又爆發以哈戰爭,連帶美軍遭到襲擊,甚至不少報導指出我們海峽兩岸也有可能爆發戰爭。至於地震次數更是愈來愈頻繁,各樣不法之事的增多,還有現今網路科技的發達,讓天國的福音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已經變得非常迅速容易(14節)。以上種種跡象顯示,耶穌的再來已迫在眉睫,這些都提醒我們要多加警醒,隨時預備自己等候主的再來。
若有人宣稱他知道耶穌哪一天再來,必定來亂的,我們不應該相信
耶穌也給我們打預防針事先警告我們:正因為耶穌自己都說不知道何時再來,若有人宣稱他比耶穌還厲害,能預言耶穌再來的日子與時辰,當然是假先知,必定是來亂的!此外若有人能信誓旦旦告訴你「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我們也不要相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或說「看哪,基督在曠野裡」,或說:「看哪,基督在內屋中」,這些話我們都不要聽不要信,因為都是假的!(太24:23-26)
耶穌降臨像閃電一樣醒目,親自駕著雲彩從天降臨,滿有能力與榮耀
到了真正耶穌再來的時候,祂的降臨有極榮耀極威嚴的超級排場,無論是誰都假冒不來,也不用誰告訴你,因為你自己看了就知道:「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24:27-30)」
閃電我們都知道是非常耀眼醒目的,聖經論到耶穌的再來像閃電一樣,要從東到西劃破天際,誰都要震驚不已,何必要人告知才知道耶穌來了?而且祂要駕著雲彩從天而降,有天使天軍護駕,滿有大能力與大榮耀,連日頭都變黑,月亮不放光,眾星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這樣超級強大的卡司與陣容,唯獨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耶穌才享有,根本不必勞駕誰來告訴你:祂來了。
耶穌要坐在寶座上審判活人死人,每個人必須按著自己的行為被祂審問
使徒約翰蒙聖靈的感動,曾經看到耶穌再來還要審判天下,以下記載說到: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1-15)
約翰告訴我們這最後的審判是誰也逃避不了的,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要站在耶穌的寶座前,每個人都要按著自己的行為受審。相較於每個人第一次的死是沒有知覺的,死了就死了,但審判中被耶穌定罪的要承受第二次的死,要活著被丟在火湖裡,晝夜受痛苦直到永遠,這種死其實是「活受罪」,比第一次的死還要痛苦千萬倍,因為是永遠活著在火湖裡受痛苦,無休無止沒有結束的時候。
曾有人問:還沒出生就被墮胎的胎兒,或來不及長大就死亡的孩童,或患病導致心神喪失毫無分辨能力的成年人,以及其他沒有行為能力,根本沒有辦法為自己行為負責的人,耶穌也要審判他們嗎?這些問題聖經沒有詳細解答,但我們知道神是創造萬有賜生命氣息的主,祂要我們尊重生命,基本上祂不喜悅死人之死,喜悅我們存活(結18:32);除非真的故意行惡到死都不願悔改,才會被神定罪。既然聖經揭示審判的原則是「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當然須要具備相當的行為能力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是必須要有的前提,否則審問他們沒有意義,因為根本欠缺行為能力,甚至還沒出生的胎兒無任何「行為」可言要怎麼受審?既然他們不必扔進火湖,所以應該未經審判直接進入天堂才對,這是最合乎聖經的推論。
因為有審判,我們應當以負責任的態度過每一天生活,盡好自己的本分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24章講論完自己的再來之後,最後說了一個好管家與惡僕人故事,勉勵我們要謹守本分,務必把自己份內該做的事做好。因為唯有這樣,才能等祂再來審問之時好好交帳:「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主人來到,看見他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倘若那惡僕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的處治他(或作:把他腰斬了),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45-51節)
因此,我們若相信審判的教義,便應當以負責任的態度過每一天生活,盡好自己的本分。每天渾渾噩噩地過生活,或是只管及時行樂的人都是愚昧的。我們可別像那個惡僕人,以為主人必定來得遲就任意擺爛,整天胡作非為以為不用負責那樣,最後的結局就很悲慘,只有哀哭切齒的份。
曾經聽說有個單位大家都收受賄絡,只有一個堅持不收,因此遭到排擠。後來被告發,整個單位遭到法辦,只有不收賄賂的不但沒事還得到重用。當然我們也聽過有的剛好相反,還沒等到重用就被迫離職了。但不管怎樣,耶穌的再來與審判讓我們對將來是有期待的:人生幾十年,未必現在就能看到公義完全彰顯,但將來一定有!所以,凡是儆醒度日的都不會吃虧,因為主公義的審判,就是你出頭的好日子要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