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7 基督教論壇報 / 專題報導

不談道德 只在乎是否違法? 從偷拍、青少性影像事件談現代社會性氾濫

檢舉
基督教論壇報 記者李容珍 追蹤
王燦槐教授。(圖/123圖庫、受訪者提供)

【記者李容珍/採訪報導】為何台灣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性猥褻影片日益猖狂?背後凸顯什麼社會問題?

最近檢警偵辦國內最大情色、偷拍論壇,及其衍生的通訊軟體內社群,經過四波全國掃盪行動,逮捕偷拍論壇在台帳房,
社群站主、網站管理員,以及性影像偷拍者、賣家、買家等高達447人,其中買家有425人,包括藝人、公務員、老師、科技業工程師等,引起社會一片嘩然。

根據衛福部統計,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通報案件樣態中,「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物品」的案件數,2019年為717件,2020年為1,333件,2021年為1,593件,2022年為1,971件,2023年為2,903件;占所有案件比率2019年為59.11%,2020年為78.6%,2021年為84.78%,2022年為86.37%,2023年為86.76%。

現代社會談性,法律成為最高標準,只談合不合法,已經不談道德。(Photo by charlesdeluvio on Unsplash)

法律成為最高標準 道德成為最低標準

「這事件凸顯目前社會『性氾濫』現象。」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王燦槐教授受訪時表示,現在談性,愈來愈不談道德,法律成為性的最高標準,主要保護未成年,大家只在乎有沒有「犯罪」,只要不犯法就可以!她說,法律又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只看人的行為,不看人的起心動念。但是,當法律讓人以為只要不觸法,其他法律沒有管到的行為層面就變成開放時,道德就愈來愈式微。

她表示,現在的性氾濫是在「合意」的狀況下,很多人把「性」當成是親密的「人際互動」。當他們喜歡一個人時,就用「性」來表達對於對方的喜歡,只要外表上看起來沒有強迫;但是也有可能是受害者遭誘騙,加害人往往不留證據,查緝率低、起訴率低、成罪率低與判決輕,加上政府、家長、教育系統以及孩子們都缺少危機意識,寄望於執法「落實」極為有限。

網路交友小心被騙。(Photo by Annie Spratt on Unsplash)

聖經教導談「性」 從起心動念起

王教授表示,古時候,談「性」,是非常私密的事,也被視為禁忌,性行為也只限夫妻;過去主導性議題,多是受宗教信仰影響,耶穌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馬太福音五章28節),雖然沒有做出行為,只要動了淫念,就已經犯了罪,是最高的標準。而社會上也是從道德層次來談性。

她說,社會性氾濫發展有跡可循。近年來從女權運動、性解放運動,對婚姻的重新定位,衍生相關的現象。尤其網路科技發展,讓人毫不設防就可以接觸到性,從性的影像,走向性氾濫而至完全失控。

至於為何從觀看網路色情影片,會演變到後來涉足偷拍等性犯罪?王教授表示,人有性慾,性慾讓人有很大的快感,對男性來說,也是很大的壓力釋放。尤其當男性找不到宣洩管道時,就容易用生理去解決。當壓力釋放得到快感,自然會成為一種慣性,當這個方式用久了,大腦刺激久了,變成常態,就不覺得是快感,必須用更大的刺激,去引發同樣的快感,而且變化愈來愈多,也變得更新奇。

尤其當他們沒有看到這些虛幻的性幻想,就會用拍攝影片的方式來滿足自己,讓自己感到更興奮。他們剛開始的出發點,可能只是獲得眼目的滿足,當他們從性影片得到情緒或壓力的釋放,或者是去追求生理刺激的高度,就愈來愈失去底線,自然會深陷其中,所以才會變成去偷拍之狼。

積極活動轉移注意  非一味禁止

「要解決這問題,一定是取代,不是禁止,禁止完全沒用」,她說,人們最基本的需求是興奮、快樂,需要讓他們嘗試別的活動,以帶來同樣興奮、快樂的經驗。只是很多人沒有被教導,或沒有經歷過,所以想單靠預防讓年輕人不要陷入網羅,是很困難的。

孔子也說:「食色性也」,性是人的本能需求,就像人也會餓,其實應該讓孩子未成年時,避免接觸這些色情影片,當父母帶他們接觸其他活動,引導他們轉移目標,就沒有時間去觀看色情影片。 此外,網路也有一些可以限制色情影片跳出的App,協助過濾。

「這是每個人都要面對的問題!」她說,教會多半都不敢談性,覺得很尷尬,但是,教會一定要面對此問題。她建議可以從相關的法律知識,如何預防性騷擾、性侵害或性暴力等講座,融入信仰元素來談如何保護自己,或在團契小組互動式討論,很自然的引導帶入,彼此互相學習。

跟青少年討論  引導正確性觀念

至於要如何引導?她在學校授課,會問學生:「你怎麼解決你的性慾?」於是同學們就會分享,她也會鼓勵學生去談,主要讓學生知道還有更健康的方法可以學習。當很多人討論的時候,就會思考上網的方式不僅花錢,也很容易觸法。她不只是引導正確的價值觀,也把找出實踐的方法。 至於在教會,她認為也可以用同樣方式,回到聖經的標準來談。

本身也擔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常務理事的王燦槐教授表示,他們接觸許多求助的青少年,不管是男生或女生都有人遭遇過交友網站的性勒索;通常先用假的裸照,騙取這些青少年傳送自己的照片,當寄過去後的下一分鐘,對方就以此要脅勒索上萬元。直到最後報警,才把勒索者揪出來,而且還供出一串受騙者。

還有一個例子,是在玩App遊戲時,加害者進到遊戲裡先和受害者加為好友,然後互留連絡方式,藉故要私下討論,受害者於是慢慢進入陷阱。如果被騙的是女生,籌不到錢,加害者就威脅要親密接觸才能取回照片。結果女生遭性侵、被拍照、勒索,直到不堪勒索才報案;但若沒有家庭、朋友的支持,就難以脫離,甚至造成精神疾病,還有人被迫以性交易來還債。

交友軟體遇騙財騙色 無法制裁

她也認識一個女孩子,每天在家中都很乖,父母都很放心,但交往一名男網友,要她趁父母睡覺後外出,男網友凌晨去接她時,把車停在監視器看不到的地方,多次載著她到旅館發生關係。直到有一天她父親覺得怪異,才發現女兒半夜跑出去。她的父親去找男子談,沒想到男子矢口否認並說不認識女孩,又因為缺乏證據,對於男子涉及性侵犯罪,也毫無辦法。

王教授表示,教會要跟上社會的變動,及早對青少年有正確的教導,讓孩子從小會有聖潔的觀念,為男女性關係設限;認識神所設計的性關係應是在婚姻之內。家庭是傳遞價值觀最好的地方,有的父母在家不好意思談,教會可以教導,最重要的是背後的價值觀。性,是神所賜的美好恩典,我們看待自己,需尊重自己,珍惜神所賜的恩典;性,是夫妻表達愛的媒介,主角是愛。當我們認識上帝真正的愛時,就會知道邪情私慾都是不正確的,自然也就不容易踏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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